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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1526401-7/20260817-00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6-08-17 |
| 文号 | 浏览量 |
现将昌宁县2026年油菜扩种项目基本情况进行公示,请广大群众监督项目实施情况,充分发挥项目效益,确保项目资金安全。
一、项目摘要
(一)项目名称:昌宁县2026年油菜扩种项目
(二)项目类别:产业发展(种植业项目)
(三)项目建设单位: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四)项目建设地点:田园镇、漭水镇、温泉镇、鸡飞镇、更戛乡、耈街乡、珠街乡。
(五)建设期限:2026年7月至2027年5月。
二、建设目标
项目总投资138.9万元,扩种油菜1.2万亩,其中移栽500亩、穴播3500亩、撒播8000亩,平均亩单产达160公斤以上,总产1920吨以上。实现总产值1300万元以上;辐射带动项目周边区域逐步发展种植。
三、建设内容
计划扩种油菜1.2万亩,其中田园镇880亩(移栽180亩、穴播500亩、撒播200亩);漭水镇780亩(移栽130亩、穴播120亩、撒播530亩);温泉镇1200亩(撒播1200亩);鸡飞镇1100亩(穴播100亩、撒播1000亩);更戛乡4810亩(移栽90亩、穴播1780亩、撒播2940亩);耈街乡3055亩(移栽95亩、穴播960亩、撒播2000亩);珠街乡175亩(移栽5亩、穴播40亩、撒播130亩)。
四、资金筹措与物资采购概算
(一)编制依据
上级财政部门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第二批)和中央粮油生产保障资金的相关文件。
(二)投资概算
项目建设总投资概算138.9万元,采用物化补助的方式实施,物资采购计划如下:
1.计划使用资金8万元,购买油菜杂交品种800公斤,4000亩移栽和穴播种植地块每亩发放200克;
2.计划使用资金16.4万元,购买油菜常规品种4000公斤,8000亩撒播种植地块每亩发放500克;
3.计划使用资金19.2万元,购买油菜专用硼肥24000公斤,每亩发放2公斤;
4.计划使用资金16.8万元,购买矿物油类杀虫剂12000瓶,每亩发放1瓶;
5.计划使用资金7.2万元,购买噻虫嗪或高效氯氟氰菊酯类杀虫药12000袋,每亩发放1袋;
6.计划使用资金9.6万元,购买烯酰吗啉类霜霉病防治药12000袋,每亩发放1袋;
7.计划使用资金7.3万元,购买高氮类油菜适用型复合肥20000公斤,500亩移栽种植地块每亩发放40公斤;
8.计划使用资金54.4万元,购买尿素增效剂160000公斤,4000亩移栽和穴播种植地块每亩发放40公斤。
五、项目管理
(一)项目建设管理
1.项目坚持"政府领导、部门主抓、实施主体主责、群众主体"的项目管理工作机制。实施主体依据项目要求编制实施方案并组织开展项目评审,评审后报项目主管部门。
2.项目计划及资金下达后,严格按照项目责任制、合同管理制、招投标管理制等相关项目管理制度,及时启动项目建设,组织项目实施,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管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严格实行项目公示制度,针对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3.项目采用物化补助方式实施,主要补助油菜种子、肥料和农药,所有物资由项目实施单位通过合规手续采购后配送至乡镇,由乡镇组织镇、村、组相关人员根据上报面积将物资精准发放至种植主体。
4.项目实施完成后,项目实施单位组织开展项目自检自查,并根据项目建设任务和主要指标完成情况、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项目综合效益等形成自检自查报告和项目总结。将项目从申报至竣工各个环节的文件资料及其它档案资料按照时间顺序归档,作为上级验收和审计监督的重要依据。
(二)项目招投标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本项目总投资138.9万元,超60万元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属于政府采购范围,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物资供应商;由项目实施单位择优确定第三方招标服务代理机构,全程规范招投标流程,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四)项目资金管理
1.项目实施结束后,实施股室凭完整财务材料到县农业农村局计财股申请支付资金。
2.严格资金拨付流程,依据合同、作业台账、验收单据、正规发票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3.财务人员全程监管资金使用,定期核对支出情况,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高效。
4.项目所有财务凭证、票据、支出明细分类归档,配合审计、财政部门监督检查。
(五)项目监督管理
在项目领导小组的监督管理下,严格遵守项目的设计、编报、组织实施和管理制度,加强项目文件、技术资料的整理归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建设。
项目责任人:李光辉
公示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875-7120901
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12317
公示期为:2026年8月17日—2026年8月2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拨打电话0875-7120901(昌宁农业农村局)、0875-7130072(昌宁县财政局)反映,一经核实将取消项目扶持。
特此公示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