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401-7/20210301-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1-03-01 |
| 文号 | 浏览量 |
为充分发挥社会公众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过程中的监督作用,促进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现向社会公布昌宁县农业农村局投诉举报电话和执法监督电话,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并积极投诉举报。
一、案件线索投诉举报电话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日常的生产活动中,如发现有关农药、种子、饲料及饲料添加剂、肥料、兽药、农机具、渔业等农资质量、动植物检疫、农产品质量安全、畜禽屠宰、品种权保护以及无证生产经营等方面的违法线索,可以在工作时间向我局进行投诉举报。
投诉举报电话:0875—7120901;0875—7136002。
二、执法监督电话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违法或不当并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在工作时间进行投诉举报。
执法监督电话:0875—7131689。
三、监督投诉举报须知
1. 举报人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应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2. 请使用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电话进行举报,以便后续反馈处理结果。
3. 严禁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