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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1-7/20250715-0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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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第二批使用公示

此次下达资金24万元,其中强制免疫、监测与监管资金1万元,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收回3万元,强制扑杀资金26万元。全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共计下达101万元,其中强制免疫、监测与监管资金73万元,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2万元,强制扑杀补助资金26万元。根据生产实际和防控需要,经研究,将此次资金作如下分配使用,现予以公示:

1.强制免疫、监测与监管:补助资金1万元,由县兽医和动物卫生服务中心用于防疫物资购置。

2.强制扑杀补助:补助资金26万元,由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强制扑杀补助标准支付到被扑杀动物的所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