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1-7/20210922-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1-09-22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21〕10号)精神及省、市级有关通知要求,为推进我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工作,促进畜禽粪肥还田资源化利用,县农业农村局结合项目实施乡镇,按照“有主体、有规模、有场地、有技术、有设备、有基础”的“六有”标准,采取自愿申报与竞争性择优方式,拟确定以下7个单位为昌宁县2021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专业化服务实施主体,现予以公示:
序号 | 主体名称 | 服务范围 |
1 | 昌宁正江绿化苗木有限公司 | 卡斯镇 |
2 | 昌宁县俊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卡斯镇 |
3 | 昌宁县英韬农牧技术专业合作社 | |
4 | 昌宁县里文达丰生猪养殖合作社 | 鸡飞镇 |
5 | 昌宁县金鸡甘蔗种植园 | 鸡飞镇 |
6 | 昌宁县鸡飞镇澡塘社区经济合作联合社 | 鸡飞镇 |
7 | 昌宁县橄榄河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 | 柯街镇 |
公示时间2021年9月22日至2021年9月28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向昌宁县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地址:昌宁县田园镇兴宁街102号,联系电话:0875-7120266。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