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1-7/20250506-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5-05-06 |
文号 | 浏览量 |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的管理和监督,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昌宁实际,县农业农村局起草了《昌宁县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制度(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5年5月6日—2025年5月16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一)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cnnjtj@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昌宁县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制度(试行)》征求意见”。
(二)邮寄信件:请将书面意见寄至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地址:昌宁县田园镇右文社区居民委员会后,邮编:678100),信封上请注明“《昌宁县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制度(试行)》征求意见”。
(三)电话反馈:0875—7130902;15912594813。
三、其他事项
(一)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详细说明修改理由、依据以及具体修改内容。
(二)对所提出的意见,请留下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沟通联系。
(三)逾期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无意见。
感谢您对昌宁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1.昌宁县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制度(试行)征求意见稿
2.昌宁县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制度(试行)起草说明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