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1-7/20240624-00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4-06-24 |
文号 | 浏览量 |
切实抓好2024年第二批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资金实效,完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模式,确保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4〕66号)《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云南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要求,现将通过县级相关部门和行业专家评审并修改完善后,并经县人民政府批复后的《昌宁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予以公开(具体详见附件)。
公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875-7120901
附件:《昌宁县2024年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