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1-7/20240520-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4-05-20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4〕66号)《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要求,现在全县范围内公开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扶持范围,并收集符合条件的秸秆利用主体进行扶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扶持范围
项目支持对象是承担秸秆“五料化”(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原料化和基料化)利用的农民和企业、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开展相关技术研究推广的单位。支持内容主要有:
(一)秸秆还田或运输环节;
(二)秸秆离田环节的捡拾、收集设备;
(三)秸秆利用环节的粉碎、打捆等加工设备和储草棚、青贮窖等设施;
(四)开展秸秆五料化利用技术或生态效益等研究、试验、监测;
(五)项目管理中涉及的技术支持、宣传培训、审计、验收等。
二、申报要求
在全县范围内收集利用秸秆每年不少于10000吨,有自己的厂房和生产设备,并且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符合环保要求的秸秆利用主体。申报后,县农业农村局将对申报主体进行条件审查,达到条件的按实际情况给予扶持。联系人:林卲澎,联系电话:7120266。申报表请于2024年5月27日前上报。
附件:昌宁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申报表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20日
昌宁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申报表
企业名称: 单位:平方米、吨、万元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所在地址 | 法人 代表 | 联系电话 | 现有厂房面积 | 年产量 | 秸秆利用量 | 申请扶持规模 | 扶持资金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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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