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索引号 01526401-7-/2021-0331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人事信息 发布日期 2021-03-31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李绍习等同志的任免通知

经昌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1年3月31日决定:

李绍习 任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免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职务;

郑 矫 免去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