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索引号 01526401-7-06_A/2016-0922014 发布机构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发布日期 2016-01-06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昌宁县农业局财务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严格执行预算,定期进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改进和处理的建议。

(二)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财务要做到日清月结,帐证、帐帐、帐实三相符。

(三)坚持局长一只笔审批制度。所有报销单据必须有1-2人经办签名,并经局办公室、计划财务股审核,分管领导签字,局长核准,方可报销。手续不完备,出纳有权拒绝付款。一般性开支由局长签批;大额资金开支由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四)严格执行财务法规,实行民主理财。做到用款有计划,支出有标准,管理有制度,监督有依据,分析有资料。

(五)加强对财务工作的监督,分管领导组织不定期地审查会计账目,了解使用情况,核对银行存款、现金及单据是否相符。会计每季度应将收支情况上报分管领导和党政主要领导备查。

(六)购置物品或因公出差一般不再借用现金,使用公务卡支付;特殊情况需要现金,须经局长批准方可借款,出差返回后,7日内及时办理报销、结账手续。干部职工差旅费的报销,严格按规定标准执行。

(七)严格执行县政府有关政府采购的各项规定。凡购买物品在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内的都必须按程序报批,实行政府采购。

(八)办公室和计划财务股共同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帐务,及时处理相关业务。

(九)强化安全意识。确保现金、各种印章、空白支票、空白收据和其它证券的安全管理。

(十)建立会计档案。各种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报告及其它文字资料,定期进行归档立卷。对到期的档案造册移交档案部门保管。

(十一)加强业务培训。财务人员应经常参加业务培训和学习,持证上岗,不断更新财务知识,适应新的工作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