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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33-2-/2017-0124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 2017-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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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国土资源局2016年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县政府办有关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昌宁县国土资源局联系。地址:昌宁县田园镇滨河西路8号,邮编:678100;电话:0875-7120265;传真:0875-7120418;电子邮箱:cnxgtj@163.com。

一、组织推进情况

2016年以来,昌宁县国土资源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严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管理规定,以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目标、以满足群众需求为出发点,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中心、分局负责人为成员的国土资源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抓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完善畅通公开渠道,扎实抓好国土资源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我局政务信息公开严格按照省厅、市局和县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公开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国土资源工作,以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为切入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部门职责、办事指南、部门动态以及土地出让信息等公告公示。在提升国土资源管理和社会宣传水平的同时,为社会及群众的监督提供有效途径和平台,设置网上信访等栏目,公开局长信箱及申诉举报电话。2016年,我局网上公开政务信息共105条,其中工作信息、工作动态类34条,公示、公告、公开类71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公布了办公时间、地址、受理程序等,但年内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咨询处理情况

2016年,我局认真接受和解答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有关国土资源工作提出的问题咨询。年内,网络查询数6人(次),答复率100%。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申诉情况

2016年,我局无因有关政务信息公开引发的申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政务信息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6年度,就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收取过任何费用。

七、门户网站安全情况

我局经常排查网站安全隐患,完善安全管理措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了网站与信息的安全。

(一)明确运维责任。我局明确由办公室负责网站日常运行维护,网站管理员每周五定期检查服务器运行情况,确保网站无安全隐患,能够正常运行。

(二)检查栏目功能。对网站首页及所有子页面所包含的内容及链接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网站所有页面有效,链接正常。

(三)管理机制健全。按照有关规定制定了信息发布审查、保密机制,所有上网信息均须通过局领导审核,严格遵守“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的规定,年内未发生泄密情况。

(四)落实防范措施。网站管理后台由专人管理,设置强口令,定期修改密码。安装硬件防火墙,配置专业杀毒软件,网站和服务器防病毒、防瘫痪、防泄密等方面的能力不断加强。

八、经验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研究部署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成立昌宁县国土资源局政务信息网上公开领导小组,切实解决工作经费、机构、人员等问题,为我局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提供组织保障。

(二)加强基础建设。至今建成内网3条,外网1条,有服务器3台,电脑80多台,保障了政务信息公开和办公自动化需求,为全面推进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奠定坚实基础。

(三)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并严格执行昌宁县国土资源局保密工作制度、网站安全管理制度、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多项制度,把国土资源政务信息公开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四)加强学习培训。加强对计算机及网络知识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网站管理员的履职能力和干部职工的计算机、网络应用水平。

九、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通过认真努力,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条例》的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望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网上信息检索和互动功能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网站安全防范措施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信息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培养有待进一步加强。

加强国土资源政务公开工作,是新形势下国土资源工作的迫切需要,我局将加快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努力提高国土资源信息化水平,提高国土资源部门服务群众水平,为全县国土资源事业发展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