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33-2-/2023-0412004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3-04-12 |
文号 | 浏览量 |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工作经费)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根据《昌宁县财政局关于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昌财发〔2023〕29号)文件要求,昌宁县自然资源局对2022年度项目工作经费支出绩效进行了自评,绩效自评得分86分,总体情况为“良”。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昌宁县自然资源局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常规工作任务,项目产出指标分值32分,自评得分26.4分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项目效益指标分值32分,自评得分26分。项目的开展实施,对经济社会发展,提升自然资源管理精准化水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支撑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均具有重要意义。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分值16分,自评得分13.6分。
4.预算执行指标完成情况
预算执行情况指标分值20分,自评得分20分。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重点工作经费保障不足,部分已完成工作经费未支付。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加强预算管理,提高年初预算精度,将重点项目纳入年初预算,加大资金支付力度。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共涉及项目工作经费评价11项,分别是: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经费;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经费;国土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经费;临时工工资、办公费等补助资金;矿产、卫片执法经费;违法、违规土地调查测绘经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经费;村庄规划编制经费;右甸河流域综合治理中介服务费;昌宁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费;历史遗留矿山修复补助经费。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统筹安排:收到文件后,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进行统一的安排布置,明确由财务室牵头,各相关股室配合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二是积极开展:严格根据文件要求,及时对涉及自评的相关项目进行筛选、了解及跟进。
三是部门协调: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涉及的各职能部门之间相互沟通、协调,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及时对项目和财务收支的实际情况进行绩效自评。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2年到位项目工作经费资金6534606.92元,其中: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经费1010320元;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经费600元;国土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经费104000元;临时工工资、办公费等补助资金1560686.92元;矿产、卫片执法经费159000元;违法、违规土地调查测绘经费322000元;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经费2170000元;村庄规划编制经费500000元;右甸河流域综合治理中介服务费等308000元;昌宁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费100000元;历史遗留矿山修复补助经费300000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2年项目资金支出6534606.92元,其中: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经费1010320元;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经费600元;国土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经费104000元;临时工工资、办公费等补助资金1560686.92元;矿产、卫片执法经费159000元;违法、违规土地调查测绘经费322000元;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经费2170000元;村庄规划编制经费500000元;右甸河流域综合治理中介服务费等308000元;昌宁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费100000元;历史遗留矿山修复补助经费300000元。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分值32分,自评得分26.4分,完成率82.5%;效益指标分值32分,自评得分26分,完成率81.25%;满意度指标分值16分,自评得分13.6分,完成率85%,预算执行情况指标分值20分,自评得分20分,完成率100%。绩效指标存在问题主要是年度资金执行情况和时效指标不足,产生偏差原因主要是部分项目经费资金支付滞后,部分项目不能如期推进。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上年度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可以更好的掌握项目管理及财务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项目管理和财务管理,为以后年度项目实施提供经验,并将绩效评价工作贯穿于整个项目实施过程。在以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对项目情况进行收集反馈,切实促进项目绩效管理工作。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