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33-2-/2023-041200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3-04-12 |
文号 | 浏览量 |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土地整治、增减挂钩项目)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严格按《昌宁县财政局关于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昌财发〔2023〕29号)文件精神,按要求对项目进行绩效自评, 通过自评,我单位2022年土地整治项目自评得分87.6分,总体情况:良。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昌宁县更戛乡西河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计划建设规模119.5586公顷,新增耕地4.5435公顷,新增水田规模86.4056公顷,新增粮食产能129608.4公斤。总投资2664.19万元,项目已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同时通过了自然资源部核实认定,实际新增耕地0.00公顷,新增水田规模50.6008公顷(759.01亩)新增粮食产能75901.20公斤,完成整理面积90.8027公顷,粮食产能提升75901.20公斤,新增耕地平均质量等别为10等;提质改造耕地面积50.6008公顷(759.01亩)公顷,其中:旱地改水田面积50.6008公顷(759.01亩)公顷,旱地质量提升面积50.6008公顷(759.01亩)公顷,粮食产能提升75901.20公斤,提质改造耕地平均质量等别为10等。
(2)保山市昌宁县湾甸乡下甸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建设规模80.5999公顷,总投资2566.86万元。计划主要完成工程量:项目区总面积为96.7658公顷,建设规模为80.5999公顷。项目实施预计新增耕地面积0.39公顷(其中新增水田面积0.39公顷),新增耕地率0.48%,新增粮食产能101585.4公斤,提质改造耕地平均质量等别为10等。
(3)鸡飞镇里文等10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项目实施后复垦农用地12.0233公顷,其中耕地7.4501公顷(全部为旱地)、园地2.8251公顷、其他农用地1.7481公顷。(4)卡斯等3个镇大水平等26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共完成复垦规模11.9573公顷,新增农用地11.9573公顷,其中新增耕地面积6.8174公顷(全部旱地),园地0.8844公顷、林地1.9273公顷、其他农用地2.3282公顷。产出指标分值32分,自评得分26.4分。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通过项目的实施,从根本上根治项目区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不完善的状况,不仅可以调整项目区的产业结构,还可解决部分剩余劳动力,为农村劳动力创造了较大的就业机会;通过土地整理后,田块的归并与平整、灌溉与排水设施与交通条件的改善、河道的治理等,大幅度提高了土地质量和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促进农业的规模化、集约化进程,单位面积土地的产出水平特别是粮食、烤烟产量水平在原有基础上大幅提高,单位面积土地的承载人口的容量也随之增大,从而对粮食安全以及社会的稳定做出较大贡献;通过项目的实施,给项目区外的地区和群众以强烈的影响,使他们深刻感到土地整理大有可为,为他们提供了努力奋斗,改变家乡面貌的实例,在更大的范围内对安定社会、促进农业发展将起到不可估量的巨大社会效果。
效益指标分值32分,自评得分27.6分。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各项目建成后,均组织开展群众认可度测评,群众对项目认可度较高。
满意度指标分值16分,自评得分13.6分。
4.预算执行指标完成情况
预算执行情况指标分值20分,自评得分20分。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1.因财政周转困难,项目资金不能及时支付,影响项目进度。
2.部分项目完工后未实现水田指标等产出目标。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1.加强与财政沟通协调,加大资金支付力度。
2.加强项目可研分析论证,提高水田指标等产出。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2年共涉及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2个,其中,已竣工项目1个,组织施工项目1个;实施增减挂钩项目2个,分别是鸡飞镇里文等10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卡斯等3个镇大水平等26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具体为:
1、保山市昌宁县更戛乡西河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建设规模119.5586公顷,新增水田规模4.5435公顷,总投资2664.19万元,项目已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同时通过了自然资源部核实认定,新增耕地0.00公顷,新增水田规模50.6008公顷(759.01亩)新增粮食产能75901.20公斤可用于我县新增水田规模指标。
2、保山市昌宁县湾甸乡下甸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建设规模80.5999公顷,总投资2566.86万元。已进入项目施工收尾阶段计划完成新增耕地0.39公顷,新增水田规模67.4697公顷(1012.05亩)新增粮食产能129608.4公斤可用于我县新增水田规模指标。
3.鸡飞镇里文等10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共涉及鸡飞镇邑等、扁木、二母龙、珠山、澡溏、鸡飞、八甲、干塘、英韬、里文等10个村共202个地块,拆旧区复垦建设规模13.0711公顷,项目实施后预计新增农用地13.0711公顷,其中耕地10.8832公顷(全部为旱地)、其他农用地2.1879公顷。
4.卡斯等3个镇大水平等26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批准规模14.4787公顷,拆旧区实施后预计新增农用地14.4787公顷,其中耕地8.6821公顷(全为旱地)。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统筹安排:收到文件后,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进行统一的安排布置,明确由财务室牵头,各相关股室配合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二是积极开展:严格根据《昌宁县财政局关于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昌财发〔2023〕29号)文件要求,及时对涉及自评的相关项目进行筛选、了解及跟进。
三是部门协调: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涉及的各职能部门之间相互沟通、协调,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及时对项目和财务收支的实际情况进行绩效自评。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22年项目资金实际到位3270701.02元(含历年完工项目资金),其中:鸡飞邑等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922000.00元;昌宁县湾甸乡小街子等3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到位资金1207655.65元,湾甸乡河西片区新增耕地项目466600.00元,湾甸乡河东片区新增耕地项目355786.97元,湾甸乡大城片区新增耕地项目250000.00元;昌宁县卡斯、鸡飞增减挂钩工程68658.40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22年项目资金实际支出3270701.02元(含历年完工项目资金),其中:鸡飞邑等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922000.00元;昌宁县湾甸乡小街子等3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到位资金1207655.65元,湾甸乡河西片区新增耕地项目466600.00元,湾甸乡河东片区新增耕地项目355786.97元,湾甸乡大城片区新增耕地项目250000.00元;昌宁县卡斯、鸡飞增减挂钩工程68658.40元。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分值32分,自评得分26.4分,完成率82.5%;效益指标分值32分,自评得分27.6分,完成率86.25%;满意度指标分值20分,自评得分13.6分,完成率85%,预算执行情况指标分值20分,自评得分20分,完成率100%。指标偏差的主要原因一是因财政周转困难,项目资金不能及时支付,影响项目进度,二是部分项目完工后未实现水田指标等产出目标。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开展上年度项目绩效自评,可以更好的掌握项目管理及财务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项目管理和财务管理,为以后年度项目实施提供经验,并将绩效评价工作贯穿于整个项目实施过程。在以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对项目情况进行收集反馈,切实促进项目绩效管理工作。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