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33-2-/2022-0629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2-06-29 |
文号 | 浏览量 |
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们根据《昌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部门财政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昌财发〔2022〕70号)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我单位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贯彻实施政府以土地市场化运作供地的政策;组织实施收购处置闲置低效国有土地和城镇土地;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积累资金;开展国土资源规划、土地开发整理、农地转用项目的咨询、服务、评价、引资、交流与合作;承办建设用地项目农地转用方案,耕地补充方案和安置补偿方案编制和实施。
2.机构人员情况。
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为县自然资源局下属股所级单位,核定编制11人,2021年底在职11人。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下发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收储中心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共设立3项一级目标,6个二级绩效目标,11个三级绩效目标:
1. 产出指标
(1)预算执行:① 预算完成率②支付进度率
(2)职责履行:①完成及时率②质量达标率③重点工作办结率。
2. 效益指标
(1)经济效益:①重点工程用地保障率②土地出让金指标完成率。
(2)社会效益:①城镇居民用地保障率②建设用地农转征报批率。
3满意度指标
(1)上级主管部门及县政府满意度:①上级主管部门及县政府满意度。
(2)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①服务对象满意度。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收入支出情况
(1)2021年决算收入2504.54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支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8.63万元,占总收入比重的3.54%;政府性基金收入2415.91万元万元,占总支出96.46%。
(2)2021年决算支出2504.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27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的3.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6万元,占总支出0.17%;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415.91万元,占总收入的96.46%。
2.重点经济分类支出执行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少0.1万元,其中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因公出国出境费,公务招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1万元,原因是2021年未进行公务接待。
(2)会议费支出情况:
无会议费支出。
(3)培训费支出情况:
无培训费支出。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制定了《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预算管理制度》、《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预算财务制度》、《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1.更好的利用部门管理的公共资源,提高部门的资源管理效率和资金的使用效率;
2.更好的控制公共支出成本;
3.了解、掌握部门财政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率和使用效果,发现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
(二)自评指标体系
我单位按要求建立本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具体情况如下:
年度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产出指标(40分) |
预算执行(16分) |
预算完成率(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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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进度率(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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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履行(24分) |
完成及时率(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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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达标率(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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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办结率(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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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40分) |
经济效益(20分) |
重点工程用地保障率(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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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金指标完成率(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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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20分) |
城镇居民用地保障率(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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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农转征报批率(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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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20分) |
上级主管部门及县政府满意度(10分) |
上级主管部门及县政府满意度(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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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 |
(三)自评组织过程
1.成立自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2.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3.按要求开展自评工作。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设定二级指标2个,分别为预算执行和职责履行,在预算执行上,2021年的预算完成率为100%,资金支付存在出让成本未完成支付问题, 收储中心基本上按质按量完成了2021年职责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各种任务。产出设定分值40分,得分38.8分。
(二)效益情况分析
效益设定二级指标2个,分别为经济效益指标和社会效益指标,2021年共组织土地供应26宗113.427亩,其中:划拨供地4宗4456.34亩;出让供地22宗266.31亩,土地出让收入28858.19万元;2021年疑似闲置土地共有18宗,面积12.3008公顷(184.512亩),共涉及11个用地单位或个人,收储中心向县委县政府进行了汇报,并进行多方沟通协调,对疑似闲置土地进行处置,项目均已开工建设。效益指标设定分值40分,得分33分。
(三)满意度情况分析
满意度设定二级指标2个,分别为上级主管部门及县政府满意度和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设定分值20分,得分17分。
收储中心最后自评得分88.8分,评定结果为“良”。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绩效指标不够明确,目标设定不清晰;预算管理制度尚未健全,存在结余资金;部分重点项目资金用财政借款支付,未纳入年初预算。根据自评发现的问题,进行切实整改,一是健全完善预算管理制度;三是进一步精确年初预算,保证重点项目资金。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自评工作的开展,将评价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以及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加强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增加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不断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根据新形势和新要求,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单位实际,制定完善本单位的预算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二)强化预、决算管理制度,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等环节。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2022年6月8日
附件【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
附件【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docx】
附件【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土地报批及土地出让项目).doc】
附件【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1年度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土地报批及土地出让项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