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33-2-/2021-0705005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1-0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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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昌宁县自然资源局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为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精神,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责任,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本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昌宁县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昌办发〔2021〕15号)、《昌宁县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昌财发〔2021〕72号)文件要求,现对昌宁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自评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机构组成
根据中共昌宁县委办公室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昌办发﹝2019﹞98号)文件,同意县自然资源局内设16个机构:办公室、组织人事股、法规股、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股、国土空间规划股、城市规划股、村镇规划股、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耕地保护监督股、矿产资源管理股、地质勘查管理股、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股、执法监督股、财务股。核定行政编制21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局长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5名:副局长4名,督查专员1名;兼职副局长1名(不占县自然资源局科级领导职数):副局长兼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1名。股所级领导职数16名。在13乡(镇)分别设自然资源所,乡(镇)自然资源所是县自然资源局所属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股所级。事业编制32名。其中,股所级领导职数13名:13乡(镇)自然资源所所长各1名。
根据中共昌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昌宁县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昌机编发﹝2019﹞9号)文件,昌宁县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3个,
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1名。其中,股所级领导职数1名:主任1名。昌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定事业编制24名。其中,股所级领导职数3名:主任1名、副主任2名。昌宁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核定事业编制4名。其中,股所级领导职数1名:主任1名。
2、机构职能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保山市局党组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主要职责是: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负责对全县城乡规划实施统一管理;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编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国土空间地理信息管理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负责昌宁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统一领导和管理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3、2020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情况
年末共有在职人员69人,其中:行政人员19人,行政职能事业16人,工勤5人,事业人员29人。当年人员变动情况主要为:行政调入1人,调出2人;行政职能事业调入2人,调出1人;事业人员调入2人,调出1人。收储中心财务独立,不纳入昌宁县自然资源局核算。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1.职责履行良好:一是围绕服务发展大局,积极保障发展;二是科学部署,发挥规划引领作用;三是多措并举,全面加强耕地保护;四是合理调整,优化发展格局;五是狠抓政策机遇,强化项目实施与管理;六是以人为本,扎实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七是加强矿政管理,促进矿业秩序健康发展;八是严格执法,持续加大资源治理力度;九是优化服务,稳步推进确权登记。
2.履职效益明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明显,社会公众及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3.预算编制科学:预算编制科学;基本支出足额保障;确保重点项目支出安排;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4.预算执行有效:严格执行预算;严控结转结余;项目组织良好。
5.预算管理规范:管理制度健全;信息公开及时完整;资产管理使用规范。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收入情况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总收入5893.20万元,其中:2010301行政运行791.79万元,占总收入13.44%;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8.24万元,占总收入1.5%;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75万元,占总收入0.05%;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26.63万元,占总收入0.45%;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56.80万元,占总收入0.96%;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5.49万元,占总收入0.43%;2120802土地开发支出50.2万元,占总收入0.85%; 212089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849.25万元,占总收入14.41%;2200106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94.93万元,占总收入1.61%;2200109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12万元,占总收入0.2%;2200113地质矿产资源与环境调查8万元,占总收入0.14%;2240601地质灾害防治3887.12万元,占总收入,65.96%。
2.支出情况
2020年度总支出3612.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3.19万元,占总支出的23.62%;项目支出2759.29万元,占总支出的76.38%。具体科目情况:2010301行政运行791.79万元,占总支出的21.9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8.24万元,占总支出的2.44%;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75万元,占总支出的0.08%;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4.34万元,占总支出的0.4%;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56.80万元,占总支出的1.57%;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5.49万元,占总支出的0.71%;2119901其他节能环保支出1.76万元,占总支出的0.05%;2120802土地开发支出50.2万元,占总支出的1.39%; 212089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849.25万元,占总支出的23.51%;2200104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10万元,占总支出的0.28%;2200106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84.21万元,占总支出的2.33%;2200113地质矿产资源与环境调查8万元,占总支出的0.22%;2240601地质灾害防治1629.64万元,占总支出的45.11%。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下发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共设立一级指标4个,包括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二级指标7个,包括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三级指标21个,主要是二级指标的细化和量化。
二是制定了《昌宁县国土资源局预算管理制度》、《昌宁县国土资源局财务制度》、《昌宁县国土资源局资产管理制度》、《昌宁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制度》等。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1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市本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1〕66号)、《昌宁县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昌办发〔2021〕15号)、《昌宁县财政局关于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昌财发〔2021〕72号)文件要求,严格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精神,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责任,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提升部门责任意识,促进社会公共事业发展。
2.通过对资金使用情况、管理情况、绩效目标设立及完成情况的衡量,了解资金的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检验资金的支出效率和使用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
(二)自评指标体系
我单位按要求建立本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具体情况如下: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实际完成值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投入 (15分) | 目标设定 (7分) | 绩效目标是否设立 | = | 3 | 空 | 3 | |||
绩效目标准确性 | = | 4 | 空 | 3 | 扣分原因:预算项目绩效目标不够细化、明确。改进措施:加强预算管理,细化绩效目标。 | ||||
预算配置 (8分) | 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 | = | 2 | % | 2 |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 | 3 | % | 2 | 扣分原因:“三公”经费2020年决算10.89万元,2019年决算8.81万元,在上年的基础上增加2.08万元。改进措施:例行节约,加强“三公”经费的控制。 | ||||
重点支出安排率 | = | 3 | % | 3 | |||||
过程 (30分) | 预算执行 (15分) | 预算完成率 | = | 3 | % | 3 | |||
支出进度 | = | 4 | 空 | 3 | 扣分原因:部分项目资金支付进度缓慢,与工程进度不一致。改进措施:加快资金支付进度。 | ||||
结转结余控制率 | = | 4 | 空 | 2 | 扣分原因:2019年决算结转项目资金2462.53万元,2020年决算结转项目资金4274.27万元,在上年的基础上增加1811.74万元。改进措施:加强项目管理,加快资金支付进度。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 | 4 | % | 2 | 扣分原因:“三公”经费2020年预算9万元,决算是10.89万元,超预算1.89万元。改进措施:例行节约,加强“三公”经费的控制。 | ||||
预算管理 (12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 | 4 | 空 | 4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 | 4 | 空 | 4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整性 | = | 4 | 空 | 4 | |||||
资产管理 (3)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 | 1 | 空 | 1 | ||||
资产管理安全性 | = | 1 | 空 | 1 | |||||
固定资产利用率 | = | 1 | % | 1 | |||||
产出 (30分) | 职责履行 (30分) | 完成及时率 | = | 10 | % | 9 | 扣分原因:部分项目资金支付进度缓慢,与工程进度不一致。改进措施:加快资金支付进度。 | ||
质量达标率 | = | 10 | % | 10 | |||||
重点工作办结率 | = | 10 | % | 9 | 扣分原因:部分项目已完工但未及时办理竣工验收;改进措施:加强项目监管,加快项目竣工决算。 | ||||
效果 (25分) | 履职效益 (25分) | 经济效益 | = | 8 | 空 | 7 | 扣分原因:因项目资金支付进度缓慢导致部分项目效益与预期有一定差距。改进措施:加强项目监督管理。 | ||
生态效益 | = | 8 | 空 | 7 | 扣分原因:因项目资金支付进度缓慢导致部分项目效益与预期有一定差距。改进措施:加强项目监督管理。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9 | 空 | 8 | 扣分原因:因项目资金支付进度缓慢导致部分项目效益与预期有一定差距。改进措施:加强项目监督管理。 | ||||
总分 | 总分值 | 总得分 | 自评等级 | ||||||
100 | 88 | 良 |
(三)自评组织过程
收到文件后,领导及时对此项工作进行了统一的安排布置,明确由财务室牵头,各相关股室配合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在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分析相关要求的基础上,制定了本单位绩效自评指标体系。通过查看资料、对比分析、定量与定性分析、综合评判相结合的方法,对本单位2020年度履行职能职责情况、履职效益是否明显、预算配置是否科学、预算执行是否有效、预算管理是否规范等进行分析,做到绩效自评全覆盖。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通过自评分析,昌宁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88分,分别是投入指标13分(总分15分,得分13分),过程指标25分(总分30分,得分25分),产出指标28分(总分30分,得分28分),效果指标22分(总分25分,得分22分)。
(一)投入情况分析
通过自评分析,2020年投入指标13分(总分15分,得分13分,被扣2分),分别是绩效目标是否设立(总分3分,得分3分),年初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相符;绩效目标准确性(总分4分,得分3分),扣分原因:预算项目绩效目标不够细化、明确。改进措施:绩效加强预算管理,不断细化绩效目标;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总分2分,得分2分),年末实际在职人员69人,未超编制人数;“三公经费”变动率(总分3分,得分2分),扣分原因:“三公”经费2020年决算10.89万元,2019年决算8.81万元,在上年的基础上增加2.08万元。改进措施:例行节约,加强“三公”经费的控制;重点支出安排率(总分3分,得分3分),坚持先有预算再有支出的管理,年初合理安排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将项目纳入预算。
(二)过程情况分析
2020年过程指标25分(总分30分,得分25分,被扣5分)。得分情况明细如下:
一是预算完成率(总分3分,得分3分),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计划,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实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二是支出进度率(总分4分,得分3分),扣分原因:部分项目资金支付进度缓慢,与工程进度不一致。改进措施:加快资金支付进度;三是“三公经费”控制率(总分4分,得分2分),扣分原因:“三公”经费2020年预算9万元,决算是10.89万元,超预算1.89万元。改进措施:例行节约,加强“三公”经费的控制;四是结转结余控制率(总分4分,得分2分),扣分原因:2019年决算结转项目资金2462.53万元,2020年决算结转项目资金4274.27万元,在上年的基础上增加1811.74万元。改进措施:加强项目管理,加快资金支付进度;五是管理制度健全性(总分4分,得分4分),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六是预决算信息公开性(总分4分,得分4分),严格按照《预算法》进行预决算公开;七是资金使用合规性(总分4分,得分4分),各项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八是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总分1分,得分1分),建立单位内部资产管理制度,配置、使用合理;九是资产管理安全性(总分1分,得分1分),资产保存完整、处置规范、账实相符;十是固定资产利用率(总分1分,得分1分),对已不能使用的固定资产,严格按照资产管理规定进行报废或处置。
(三)产出情况分析
2020年产出职责履行情况28分(总分30分,得分28分)。一是完成及时率(总分10分,得分9分),扣分原因:部分项目资金支付进度缓慢,与工程进度不一致。改进措施:加快资金支付进度;二是质量达标率(总分10分,得分10分),根据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三是重点工作办结率(总分10分,得分9分),扣分原因:部分项目已完工但未及时办理竣工验收;改进措施:加强项目监管,加快项目竣工决算。
(四)效果情况分析
2020年效果情况分析22分(总分25分,得分22分),其中工作完成的经济效益7分(总分8分,得分7分);社会效益7分(总分8分,得分7分);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8分(总分9分,得分8分)。扣分原因:因项目资金支付进度缓慢导致部分项目效益与预期有一定差距。改进措施:加强项目监督管理。
一、经济效益:一是2020年在面临全县经济下滑、土地市场低迷的压力下,昌宁县昌宁县自然资源局仍多渠道想办法,确保项目用地供应,科学调节全县土地市场。截止2020年10月,全县共组织组织土地供应34宗113.427亩,其中:划拨供地3宗79.4055亩,实现划拨收入644.9581万元;出让供地31宗34.0215亩,实现土地出让收入5014.991万。二是充分挖掘我县土地资源,加大政府性基金收入,实现资源、资产的有序转换,经与省土储公司合作,实施保山市昌宁县卡斯镇邑林等3个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项目总投资8905.74万元。推进地质灾害工程治理,解决地灾防治根本问题。2020年我局共实施地质灾害治理项目4个,分别为:云南省昌宁县鸡飞镇珠山村大田头岭岗逸组滑坡治理工程、昌宁县耇街挖沙村中村滑坡治理工程、昌宁县更戛乡木瓜树村三村滑坡治理工程、昌宁县柯街社区席字寨滑坡治理工程。工程总投资1440.73万元。三是严格落实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未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的不予办理矿业权相关申请登记手续。2020年共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699.1978万元,县级分成167.807472万元。组织开展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现已完成7个矿山出让收益评估。
二、社会效益:一是积极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相关工作。在前期工作准备充分的基础上,及时起草了我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要工作任务和部门职责,同时,完成规划编制政府采购审批,发布招标公告,并计划11月份完成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公开招标工作。二是完成美丽坝区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根据《中共昌宁县委办公室 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显现加快五美建设推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编制《昌宁县美丽坝区建设规划》,截至目前,《昌宁县美丽坝区建设规划》(2020-2025)初稿已经编制完成,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进行报批。三是严格执行规划审批许可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昌宁县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昌宁县道路网专业规划》、《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城规划区居民建房管理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规划审批许可制度。四是强化规划实施监管。对建设项目选址、规划设计、验线验槽、竣工验收等各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管,确保规划有效实施,维护了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同时,对昌宁恩红世纪城二期建设项目、昌宁县雄达小区建设项目、昌宁县宁和苑居住小区建设项目及85户私人建房户进行了规划核验并核发了《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合格通知书》,确保了规划有效实施,维护了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五是严抓农村个人建房建设项目规划验收。在所有农村个人零星建房项目竣工验收前,都以《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审批内容和批准的相关图件为依据,对已竣工的农村个人零星建房进行规划条件复核和确认,如有建筑面积超过规划许可建筑面积、建筑外立面达不到田园城市要求以及违章加层、临时设施(围墙)未拆除等违规现象,一律不予受理乡村规划竣工规划条件验收。截止目前完成农户建房验收72户,出具规划验收证明36份。
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按照乡镇排查、行业单位自查和自然资源部门卫片图斑排查“三条线路”工作原则,以2013年1月1日和2020年7月3日为时间分界点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截至目前,全县共核实省级下发疑似图斑25666个,核实完成比例为100%,初步判定违法图斑3188个,APP录入3188宗;自行摸排11816宗,初步判定违法2064宗,APP录入2064宗,其中,增量7宗,已送达责令停止违法停止通知书3宗,下一步将依法依规进行拆除,其余4宗已通知乡(镇)制定相关整改措施。10月25日前完成县级审核、复核5875宗,10月26日通过汇交平台上报市级5875宗。第三批下发的4123个图斑正在进行核查。开展全县粘土砖厂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行动。2020年6月22日至24日对全县17家粘土砖厂非法开采行为开展联合执法。截止目前,已对违法开采粘土矿生产红砖的16家砖厂进行责停,并对开采现场、开采设备,开采的煤矿、粘土矿进行证据保存。同时关闭1家煤矿红砖厂。所有砖厂后续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三、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一是强化隐患排查。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要求开展汛前排查,通过排查确定2020年纳入我县群测群防网络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为447个,在2019年的基础上减少了34个点。二是强化防灾基础。7月3日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批准组织召开了“昌宁县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会上县级分管领导对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了要求,并与十三乡镇及相关责任单位签订了责任书,明确各级责任人,落实防灾措施,全面提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能力。组织447个地质灾害点完成应急演练,编制单点预案。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地灾知识宣传普及,发放“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6000多份,发放宣传材料2000份,设置地质灾害标识牌447块,普遍提高了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的识灾、防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三是强化监测预警。与气象、应急管理等部门会商,实时掌握雨情、水情、险情变化,加强监测预警,今年共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30次,其中Ⅱ级预警信息7次,Ⅲ级预警信息23次,为防治工作开展和群众自我防范地质灾害提供了依据、争取了主动。共落实地质灾害监测员707名,对隐患点开展简易监测,发现灾险情时及时上报并组织人员及时撤离,把损失做到最小。四是强化调查评价。2020年共邀请技术专家到我县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6个,通过对温泉镇兴文村小河坝滑坡、田园镇右文社区花石头组滑坡、漭水镇联福村后大山滑坡等危险区域进行了应急调查,对灾害发生原因做出判定,并提出下一步处理意见。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绩效目标不够细化,预算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三公”经费的控制不够严谨;三是部分项目资金支出未达时序进度,导致年末结转结余资金较大;四是项目监管力度不够。
(二)下一步整改计划
一是加强预算管理和绩效目标管理。严格预算执行,强化资金绩效评价,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管理制度,量化并细化相应的预算指标,进行更准确、更完整的预算编制,提高预算支出执行的及时性、均衡性和有效性。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不断细化和完善预算管理。
二是例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务接待严格按照中共昌宁县委办公室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执行,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对无公函、无接待审批单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其次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杜绝公车私用,私车公款加油等情况。
三是加强项目监督,规范资金管理。每一个项目指定专人对其进行跟进,实施定期或不定期的现场检查和监督,及时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保证工程质量,并且对项目资料进行收集、分类、整理、归档,项目竣工后,加快验收进度。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专账核算,资金支付严格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拨付。
四是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审批程序,完善资金管理制度,理顺财务、帐务处理流程,做到各项支出合规、合理、合法。其次是定期对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熟悉掌握各种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知识,进一步规范单位内部的各项管理制度。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是预算绩效管理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的关键,也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落脚点。一是运用评价结果,提高资金效益,将绩效因素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对上年度绩效完成不好的,减少预算安排加强绩效监督,反之应增加预算安排。二是不断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根据新形势和新要求,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单位实际,完善本单位的预算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三是强化预算管理制度,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等环节。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既是一项解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与效率问题的改革举措,也是一项完善公共财政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绩效评价可以对部门整体投入、支出及产生的最终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衡量比较和综合评估,以便制定更完善的管理体系,较好的完成各项工作目标。昌宁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首先通过绩效自评,填写自评指标体系评分表,形成自评报告上报财政部门;然后由财政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抽取部分单位进行再评价,对自评结果与实际情况出入较大或绩效较差的单位或部门在下一年度财政资金预算安排上从严、从紧,问题严重的进行绩效问责;最后部门根据第三方评价中反映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结果应用于以后的工作中。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6月22日
附件【绩效评价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