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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33-2-/2021-0705004 发布机构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1-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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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土地整治项目)

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土地整治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共涉及土地整治项目工程6个,其中翁堵立木山、鸡飞邑等2个土地整治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本年度进行项目资金支付等后续工作;耈街等2个乡打平等9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湾甸乡小街子等3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正在进行项目竣工验收前期工作;2020年在建工程2个,具体情况为:

昌宁县卡斯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立项规模307.37亩,涉及120个地块;建新区总规模为151.36亩;立项节余指标156.01亩,计划用于保障柯街、勐统2个镇7个安置点(其中,柯街镇3个:柯街社区小半个山、联合村联合、仙岳村马垛子山;勐统镇4个:刺竹山大茶园、勐统社区保山寨、长山村黄家地丫口、长山村陀螺坪)。项目平整地块120个228亩,建设沉砂池5座,农渠5条271.15m,浇筑24m³水窖12口,生产路3条183.32m。

昌宁县鸡飞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立项总规模443.35亩,涉及252个地块;建新区总规模113.4975亩;立项节余指标329.853亩,计划用于保障鸡飞镇5个安置点(八甲村后山安置点、鸡飞集镇安置点、邑等村小坡头安置点、澡塘村鸡飞集镇安置点、珠山村寺亚口安置点)。项目平整地块217个321.15亩,浇筑24m³水窖220口,拆除房屋及混凝土地块49个1287m³。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统筹安排:收到文件后,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进行统一的安排布置,明确由财务室牵头,各相关股室配合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二是积极开展:严格根据《昌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部门财政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昌财发〔2021〕72号)文件要求,及时对涉及自评的相关项目进行筛选、了解及跟进。

三是部门协调: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涉及的各职能部门之间相互沟通、协调,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及时对项目和财务收支的实际情况进行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20年项目资金实际到位8260647.71元,其中:昌宁县翁堵立木山明山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502000元;鸡飞邑等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452100元;昌宁县湾甸乡小街子等3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到位资金843189.78元,昌宁县耈街等2个乡打平等9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到位资金2520000元;昌宁县卡斯、鸡飞增减挂钩工程3943357.93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20年项目资金实际支出8260647.71元,其中:昌宁县翁堵立木山明山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502000元;鸡飞邑等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452100元;昌宁县湾甸乡小街子等3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到位资金843189.78元,昌宁县耈街等2个乡打平等9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到位资金2520000元;昌宁县卡斯、鸡飞增减挂钩工程3943357.93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根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的办法和要求,项目资金管理根据以下7条制度:①资金专款专用,不截留,不挤占挪用。②按批准的预算开支范围使用,精打细算,严格控制投资。③严把资金的流转渠道,设立项目专项帐户,实行法人责任制、一支笔审批,领导小组,审计部门,主管单位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和挤占项目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采取通报批评、停止拨款和终止项目等措施;情节严重的,追究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经济、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④坚持资金决算制度,严格资金审计,确保项目顺利完成。⑤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各种凭证的真实完整性,会计凭证、账簿、财务报表和相关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⑥按照项目工程进度计划和实际完成情况,拟定资金使用的拨付计划,按申请拨付制度执行。⑦根据项目竣工验收办法和规程做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提请相关部门进行审计。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1保山市昌宁县湾甸乡小街子等3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

本项目完成建设规模77.3609公顷,其中整理规模25.9684公顷。新增耕地50.9070公顷(水田50.9070公顷),新增耕地率为65.80%。

土地平整工程:完成整理面积25.9684公顷。

灌溉与排水工程:完成沟渠12条3587.1m(农渠4条1163.4m,农沟2条317m,路侧沟4条1161.7m,排水沟2条945m),老沟修复1条55m,涵洞18座,盖板涵13座。

田间道路:完成道路11条3636.20m(改建田间道6条1930.20m,新建田间道4条1505.50m,改建生产路1条200.50m)。

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完成农田防护墙13条5799m(含水毁修复169.30m),固床助14道。

1.2保山市昌宁县鸡飞镇邑等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

土地平整:165.0895公顷。

灌溉与排水工程:修建斗渠2条,总长995m;修建农渠23条,总长7810m;修建支管9条,总长1773m;修建斗沟5条,总长1016m;修建农沟22条,总长15986m;修建50m3水池11座;修建24m3水窖26座;修建沉砂池1座;修建农桥2座;修建渡槽2座;修建涵洞79座。

田间道路工程:改建田间道2条,长3850m;新建田间道1条,总长491m;改建生产路16条,总长8291m; 新建生产路20条,总长11416m;挡墙6条,总长1244m。

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农田防护墙1条,长265m。

1.3卡斯镇项目完成平整地块120个228亩,建设沉砂池5座,农渠5条271.15m,浇筑24m³水窖12口,生产路3条183.32m。

1.4鸡飞镇项目完成平整地块217个321.15亩,浇筑24 m³水窖220口,拆除房屋及混凝土地块49个1287m³。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通过项目的实施,从根本上根治项目区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不完善的状况,不仅可以调整项目区的产业结构,还可解决部分剩余劳动力,为农村劳动力创造了较大的就业机会;通过土地整理后,田块的归并与平整、灌溉与排水设施与交通条件的改善、河道的治理等,大幅度提高了土地质量和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促进农业的规模化、集约化进程,单位面积土地的产出水平特别是粮食、烤烟产量水平在原有基础上大幅提高,单位面积土地的承载人口的容量也随之增大,从而对粮食安全以及社会的稳定作出较大贡献;通过项目的实施,给项目区外的地区和群众以强烈的影响,使他们深刻感到土地整理大有可为,为他们提供了努力奋斗,改变家乡面貌的实例,在更大的范围内对安定社会、促进农业发展将起到不可估量的巨大社会效果。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各项目建成后,均组织开展群众认可度测评,群众对项目认可度较高。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一是工程项目推进存在差距,施工进度缓慢;二是项目资金拨付滞后;三是项目管理、财务核算还不够规范。

下一步工作重点:一是严把项目关。明确责任、集中力量,加快在建工程实施进度;项目计划下达后,迅速进行开工准备,确保项目及时启动;项目建设中,督促施工方确保质量,加快进度,完善项目管理资料;项目结束后,及时组织项目决算并申请验收。二是严把资金关。严守资金支付审批程序,科学管理项目资金,做到资金拨付与项目进度同步、资金报账与项目进度同步,坚决杜绝滞留、挤占、挪用、骗取、套取和改变专项资金用途等违纪违规行为发生,确保资金使用及时、安全、透明、高效。三是严把监督关。针对项目管理和财务管理中容易出现问题的关键节点,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项目日常管理、财务日常核算、资金公示公开、各类资料归档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完善、及时整改。

五、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自评,我单位2020年土地整治项目得分90分,总体情况: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我单位将严格根据《昌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部门财政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昌财发〔2021〕72号)文件精神,按要求对项目进行绩效自评,同时将结果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可以更好的掌握项目管理及财务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项目管理和财务管理,为以后年度项目实施提供经验,并将绩效评价工作贯穿于整个项目实施过程。在以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对项目情况进行收集反馈,切实促进项目绩效管理工作。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