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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33-2-/2020-0707005 发布机构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0-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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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19年度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昌宁县财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们根据昌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昌财发〔2020〕61号)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我单位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贯彻实施政府以土地市场化运作供地的政策;组织实施收购处置闲置低效国有土地和城镇土地;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积累资金;开展国土资源规划、土地开发整理、农地转用项目的咨询、服务、评价、引资、交流与合作;承办建设用地项目农地转用方案,耕地补充方案和安置补偿方案编制和实施。

2.机构人员情况。

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为县自然资源局下属股所级单位,核定编制11人,2019年底在职11人。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下发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收储中心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共设立5项一级目标,18个二级绩效目标:

1.职责履行

(1)土地前期开发整理,(2)农地转用项目的咨询、服务、评价、引资、交流与合作,(3)组织土地招、拍、挂,(4)上级部门交办各项工作。

2.履职效益

(1)经济效益,(2)社会效益(3)社会公众及服务对象满意度。

3.预算编制科学

(1)预算编制科学,(2)基本支出足额保障,(3)确保重点项目支出安排,(4)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4.预算执行有效

(1)严格执行预算,(2)严控结转结余,(3)项目组织良好,(4)“三公”经费节支增效

5.预算管理规范

(1)管理制健全,(2)信息公开及时完整,(3)资产管理使用规范。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收入支出情况

(1)2019年决算收入1876.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49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的4.6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6万元,占总支出0.67%;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777.37万元,占总收入的94.7%。

(2)2019年决算支出1876.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49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的4.6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93万元,占总支出0.67%;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777.36万元,占总收入的94.7%。

2.重点经济分类支出执行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三公”经费支出0.1万元,比上年减少0.01万元,其中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因公出国出境费,公务招待费0.1万元共接待批4次19人,人均支出52.63元

(2)会议费支出情况:

无会议费支出。

(3)培训费支出情况:

无培训费支出。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制定了《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预算管理制度》、《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预算财务制度》、《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1.更好的利用部门管理的公共资源,提高部门的资源管理效率和资金的使用效率;

2.更好的控制公共支出成本;

3.了解、掌握部门财政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率和使用效果,发现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

(二)自评指标体系

我单位按要求建立本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具体情况如下: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分值

指标解释

指标说明

评分标准

投入

(15分)

目标设定

(7分)

绩效目标合理性(3分)

3

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计;②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③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

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计1分;②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计1分;③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计1分。

绩效指标明确性 (4分)

4

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①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③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④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①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计1分;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计1分。③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计1分;④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计1分。

预算配置

(8分)

在职人员控制率(2分)

2

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的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小于或等于1计2分,否则按比例计分。

“三公经费”变动率(3分)

3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

“三公经费”变动率下降的计3分,增加的按比例扣减。

重点支出安排率(3分)

3

部门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重点项目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与本部门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影响、党委政府关心或社会比较关注的项目支出总额。项目总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

实际得分=支出安排率*3分。

过程

(30分)

预算执行

(15分)

预算完成率(5分)

5

部门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完成程度。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预算完成数:部门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预算数。

完成年初预算计5分,未完成年初预算按比例扣减。

支付进度率(5分)

5

部门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支付进度率=(实际支付进度/既定支付进度)×100%。实际支付进度:部门在某一时点的支出预算执行总数与年度支出预算数的比率。既定支付进度:由部门在申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时,参照序时支付进度、前三年支付进度、同级部门平均支付进度水平等确定的,在某一时点应达到的支付进度(比率)。

完成年终进度的计3分,按季度完成预算进度的计2分。

结转结余控制率(5分)

5

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上年结转结余总额增减比例,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存量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结转结余控制率=(本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100%。结转结余总额:部门本年度的结转资金与结余资金之和(以决算数为准)。

低于15%的计5分,每超过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预算管理

(12分)

管理制度

健全性(4分)

4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

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计1分;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1.5分;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1.5分。

预决算信

息公开性(4分)

4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计2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计2分。

基础信息

完善性(4分)

4

部门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考核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部门基础信息指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等。

①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计2分;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计1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准确计1分。

资产管理

(3分)

管理制度

健全性(1分)

1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部门制定的相关资产管理制度。

①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计0.5分;②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计0.25分;③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计0.25分。

资产管理

安全性(2分)

2

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部门的资产管理、使用、处置。

①资产保存完整计0.4分;②资产配置合理计0.4分;③资产处置规范计0.4分;④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计0.4分;⑤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计0.4分。

产出

(30分)

职责履行

(30分)

完成及时率(10分)

10

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1-4季度各得2.5分

质量达标率(10分)

10

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实际得分=达标率*10分

重点工作

办结(10分)

10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

实际得分=办结率*10分

效果

(25分)

履职效益(25分)

经济效益(8分)

8

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按经济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8分);

社会效益(8分)

8

部门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社会效益实现程度计算得分(8分);

社会公众

或服务对

象满意度(9分)

9

社会公众或部门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按收集到的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计算得分(9分)

(三)自评组织过程

1.成立自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2.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3.按要求开展自评工作。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投入二级指标两个,分别为设定目标和预算配置,在目标设置上做到了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在预算配置上,在职人员按编制保持稳定,“三公经费”节支增效,履行主要职责及完成重点任务的经费支出基本得以保障,设定分值15分自评得分12.4分。

(二)过程情况分析

过程二级指标三个,分别为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在预算执行上,2019年的预算完成率为100%,资金支付除第四季度外基本能按预算要求及时支付,年末结转结余5000236.56元,与上年持平,其中500万元为历年结余还本资金,资金已支付但无法做经费支出,236.56元工作为经费结余,收储中心建立了相应的预算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对本单位的预算和财务工作进行规范,按相关要求及时在县政府官网进行预、决算公开,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资产管理规范。过程设定分值30分,自评得分27.5分。

(三)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设定二级指标为职责履行,收储中心基本上按质按量完成了2019年职责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各种任务。产出设定分值30分,得分28.7分。

(四)效果情况分析

2019年,在资金和各方面指标有较大压力的前提下,根据项目建设的急缓需要,分别组织了全县3个城市用地批次和2个单独选项目,用地报批面积343.0674公顷,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和湾甸连接线通道项目已分别获得省自然资源厅的批复;第三批次已完成组件,待落实好占补平衡指标后即可上报审批;昌保高速报件已报送至省人民政府,待省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后转报自然资源部审批。2019年,全县共组织土地供应83宗1171.9785亩,其中:划拨供地6宗891.6165亩,实现划拨收入1525.85058万元;出让供地77宗280.362亩,实现土地出让收入20518.809万元,全县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系统供地率达86.02%。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深入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函〔2018〕51号)文件相关精神,我县高度重视工作的开展,结合通知安排“到2019年6月底,批而未供土地消化50%以上,闲置土地处置30%以上,建立实施土地批后监管长效机制。”的目标任务以及我县实际,制定了《昌宁县深入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方案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具体措施、工作具体责任人以及工作时间要求都具体做了安排部署,迅速启动工作。2019年2月,根据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保山市2018年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攻坚工作情况通报及2019年处置任务安排》(〔2019〕-49号):昌宁县历年批而未供总量1983.39亩,剩余处置量1743.7155亩,疑似闲置土地全部核销,无闲置土地;截至2019年6月底按目标要求我县应完成752.0205亩批而未供处置任务。根据2019年5月21日《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攻坚工作情况通报》(〔2019〕-75号):昌宁县已完成批而未供处置面积953.283亩,完成比例为120.16%,超前完成了批而未供处置的目标任务。按时开展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及预警信息处置,根据系统统计,全县已供应土地开发利用违规违约比例为4.05%,主要涉及新建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等项目不能提供施工许可证、不能按时开竣工等原因导致违约;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剩余2期,巡查完成率达94.4%;无违规违约预警,无未上报界址点。完成了第四轮征地统一年产值和片区综合地价补偿标准修订工作,完成全县范围内农用地年产值调查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指标等分析,编制了征地统一年产值初稿,待省、市审查验收后公布实施。完成了新一轮昌宁县基准地价定级与更新测算工作,并于2019年3月21日颁布实施。开展了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编制了划定方案,全县划定储备区面积865.75公顷,目前划定方案已提交省自然资源厅正在进行审查。以上工作的完成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对服务对象进行了满意度调查,满意度为90%。效果设定分值25分,自评得分22.1分。

收储中心最后自评得分90.7分。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绩效指标不够明确,目标设定不清晰;预算管理制度尚未健全,存在结余资金;部分重点项目资金用财政借款支付,未纳入年初预算。根据自评发现的问题,进行切实整改,一是健全完善预算管理制度;二是与财政协调沟通,对结余资金进行处理;三是进一步精确年初预算,保证重点项目资金。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自评工作的开展,将评价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以及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加强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增加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不断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根据新形势和新要求,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单位实际,制定完善本单位的预算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二)强化预、决算管理制度,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等环节。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