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索引号 01526433-2-/2020-0707004 发布机构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0-06-18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2019年度项目工作经费)

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19年度项目工作经费)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昌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昌财发〔2020〕61号)文件要求,昌宁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通过预算内下达的项目共涉及评价5个,分别是中央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经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省级补助经费,增减挂钩项目经费,非税收入清算经费,国土卫片执法补助经费。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统筹安排:收到文件后,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进行统一的安排布置,明确由财务室牵头,各相关股室配合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二是积极开展:严格根据文件要求,及时对涉及自评的相关项目进行筛选、了解及跟进。

三是部门协调: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涉及的各职能部门之间相互沟通、协调,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及时对项目和财务收支的实际情况进行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19年共下达项目资金1775581.75元,分别是:中央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815131.04元,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省级资金1640元,增减挂钩项目经费13072元,非税收入清算经费872138.71元,国土卫片执法补助经费73600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19年项目资金支付1705851.75元,分别是:中央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815131.04元,主要用于鸡飞邑等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指挥部临时工工资、租车费及油款、项目监理费、项目进度款等;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省级资金1640元,主要用于设施农用地现场踏勘差旅费;增减挂钩项目经费13072元,主要用于项目调研、协调、核查差旅费及湾甸乡小街子等3个村项目指挥部伙食补助;非税收入清算经费872138.71元,主要用于临时工工资及保险、办公经费、差旅费、2018年违法用地勘测费等;国土卫片执法补助经费3870元,主要用于卫片执法培训差旅费及接待费。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一是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核算根据项目中实际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依据,项目资金的收支情况和结果客观真实。二是严格财务收支,严禁套取项目资金,严禁公款私存,设置账外账和“小金库”,完善会计核算。三是建立健全项目资金审查审批程序和财务制度,资金使用必须符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资金投放效益的正常发挥。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项目产出指标总分50分,得分48分,被扣2分,因为是由于时间仓促少部分资料收集不齐全,导致时效指标不足,其中国土卫片执法补助经费未使用完毕,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将加快资金支出进度。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项目效益指标总分30分,通过自评得分30分。项目的开展实施,对经济社会发展,提升自然资源管理精准化水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支撑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均具有重要意义。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对服务对象进行满意度调查,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主要是年度资金执行情况和时效指标不足,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经费资金支付滞后。整改措施是加强财务管理,加快资金支付进度。

五、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97.607分,总体情况良好,其中年度资金执行情况9.607分;产出指标自评分48分;效益指标自评分30分;满意度指标自评分10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我单位将严格根据《昌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昌财发〔2020〕61号)文件精神,按要求对项目进行绩效自评,同时将结果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可以更好地掌握项目管理及财务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项目管理和财务管理,为以后年度项目实施提供经验,并将绩效评价工作贯穿于整个项目实施过程。在以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对项目情况进行收集反馈,切实促进项目绩效管理工作。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