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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33-2-/2020-0707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0-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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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昌宁县自然资源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19年度昌宁县自然资源局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昌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昌财发〔2020〕61号)文件要求,现对昌宁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自评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机构组成

根据中共昌宁县委办公室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昌办发﹝2019﹞98号)文件,同意县自然资源局内设16个机构:办公室、组织人事股、法规股、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股、国土空间规划股、城市规划股、村镇规划股、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耕地保护监督股、矿产资源管理股、地质勘查管理股、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股、执法监督股、财务股。核定行政编制21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局长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5名:副局长4名,督查专员1名;兼职副局长1名(不占县自然资源局科级领导职数):副局长兼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1名。股所级领导职数16名。在13乡(镇)分别设自然资源所,乡(镇)自然资源所是县自然资源局所属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股所级。事业编制32名。其中,股所级领导职数13名:13乡(镇)自然资源所所长各1名。

根据中共昌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昌宁县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昌机编发﹝2019﹞9号)文件,昌宁县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3个,

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1名。其中,股所级领导职数1名:主任1名。昌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定事业编制24名。其中,股所级领导职数3名:主任1名、副主任2名。昌宁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核定事业编制4名。其中,股所级领导职数1名:主任1名。

2、机构职能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保山市局党组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主要职责是: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负责对全县城乡规划实施统一管理;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编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国土空间地理信息管理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负责昌宁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统一领导和管理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3、2019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情况

2019年年末共有人员68人,其中:行政人员20人,行政职能事业15人,工勤5人,事业人员28人。当年人员变动情况主要为:退休2人、调出4人、调入2人、机构改革划入8人、退伍安置2人。收储中心财务独立,不纳入昌宁县自然资源局核算。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1.职责履行良好:一是围绕服务发展大局,着力提高用地保障能力;二是以民生为重点,强化项目实施;三是狠抓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安全度汛;四是加强矿政管理,促进矿业秩序健康发展;五是夯实基础,提升服务能力;六是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力度,营造依法用地氛围;七是稳步推进不动产登记,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八是主动作为推进增减挂钩项目,助推脱贫攻坚。

2.履职效益明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明显,社会公众及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3.预算编制科学:预算编制科学;基本支出足额保障;确保重点项目支出安排;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4.预算执行有效:严格执行预算;严控结转结余;项目组织良好;“三公”节支增效。

5.预算管理规范:管理制度健全;信息公开及时完整;资产管理使用规范。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收入情况

2019年收入37478894.87元,其中:行政运行7918048.15元占总收入21.13%,事业运行229855.17元占总收入0.6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42629.84元占总收入2.2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9726.32元占总收入0.24%,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936.77元占总收入0.14%,行政单位医疗429087.23元占总收入1.14%,事业单位医疗14667.42元占总收入0.04%,公务员医疗补助223055.76元占总收入0.59%,其他节能环保支出2102674.33元占总收入5.61%,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307014.22元占总收入3.49%,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100000.00元占总收入0.27%,土地资源调查2042300.00元占总收入5.45%,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73600.00元占总收入0.19%,国土整治3267530.63元占总收入8.72%,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640.00元占总收入0.02%,地质灾害防治18782129.03元占总收入50.11%。

2.支出情况

2019年决算支出34574501.74元,其中:基本支出8929867.95元,占总支出的25.83%;项目支出25644633.79元,占总支出的74.17%。

基本支出情况:2019年度用于保障全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929867.95元,其中:行政运行7045909.44元占总支出的20.38%;事业运行229855.17元占总收入0.6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42629.84元占总收入2.4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9726.32元占总收入0.26%,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936.77元占总收入0.16%,行政单位医疗429087.23元占总收入1.24%,事业单位医疗14667.42元占总收入0.04%,公务员医疗补助223055.76元占总收入0.65%。

项目支出情况:2019年度用于完成全局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和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644633.79元,其中:行政运行872138.71元占总支出的2.52%,其他节能环保支出2272674.33元占总支出的6.57%,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308588.22元占总支出的3.78%,土地资源调查1694004.00元占总支出的4.9%,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228470.00元占总支出的0.66%,国土整治3267530.63元占总支出的9.45%,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1220元占总支出的0.01%,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640.00元占总支出的0.01%,地质灾害防治15998367.90元占总支出的,46.27%。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下发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共设立一级指标4个,包括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二级指标7个,包括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三级指标20个,主要是二级指标的细化和量化。

二是制定了《昌宁县国土资源局预算管理制度》、《昌宁县国土资源局财务制度》、《昌宁县国土资源局资产管理制度》、《昌宁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制度》等。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1.严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精神,及《昌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昌财发〔2020〕6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社会公共事业发展。

2.通过对资金使用情况、管理情况、绩效目标设立及完成情况的衡量,了解资金的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检验资金的支出效率和使用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

(二)自评指标体系

我单位按要求建立本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具体情况如下: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分值

指标解释

指标说明

投入

(15分)

目标设定

(7分)

绩效目标合理性(3分)

3

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计;②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③是否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

绩效指标明确性 (4分)

4

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①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③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④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预算配置

(8分)

在职人员控制率(2分)

2

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的人员编制数。

“三公经费”变动率(3分)

3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

重点支出安排率(3分)

3

部门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重点项目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与本部门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影响、党委政府关心或社会比较关注的项目支出总额。项目总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

过程

(30分)

预算执行

(15分)

预算完成率(3分)

3

部门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完成程度。

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预算完成数:部门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预算数。

支付进度率(4分)

4

部门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

支付进度率=(实际支付进度/既定支付进度)×100%。实际支付进度:部门在某一时点的支出预算执行总数与年度支出预算数的比率。既定支付进度:由部门在申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时,参照序时支付进度、前三年支付进度、同级部门平均支付进度水平等确定的,在某一时点应达到的支付进度(比率)。

“三公经费”控制率(4分)

4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结转结余控制率(4分)

4

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上年结转结余总额增减比例,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存量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结转结余控制率=(本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上年结转结余总额×100%。结转结余总额:部门本年度的结转资金与结余资金之和(以决算数为准)。

预算管理

(12分)

管理制度

健全性(4分)

4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

预决算信

息公开性(4分)

4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

资金使用合规性(4分)

4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重大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④支出符合预算批复的用途;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重大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④支出符合预算批复的用途;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资产管理

(3分)

管理制度

健全性(1分)

1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

部门制定的相关资产管理制度。

资产管理

安全性(2分)

2

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部门的资产管理、使用、处置。

产出

(30分)

职责履行

(30分)

完成及时率(10分)

10

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质量达标率(10分)

10

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重点工作

办结率(10分)

10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

效果

(25分)

履职效益

(25分)

经济效益(8分)

8

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根据实际或未来以及可能产生的经济效益进行客观、综合的评定。

社会效益(8分)

8

部门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根据实际或未来以及可能产生的社会效益进行客观、综合的评定。

社会公众

或服务对

象满意度(9分)

9

社会公众或部门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三)自评组织过程

收到文件后,领导及时对此项工作进行了统一的安排布置,明确由财务室牵头,各相关股室配合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在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分析相关要求的基础上,制度了本单位绩效自评指标体系。通过查看资料、对比分析、定量与定性分析、综合评判相结合的方法,对本单位2019年履行职能职责情况、履职效益是否明显、预算配置是否科学、预算执行是否有效、预算管理是否规范等进行分析,做到了绩效自评全覆盖。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通过自评分析,昌宁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总分91分,分别是投入指标13分(总分15分,得分13分),过程指标26分(总分30分,得分26分),产出指标29分(总分30分,得分29分),效果指标23分(总分25分,得分23分)。

(一)投入情况分析

通过自评分析,2019年投入指标13分(总分15分,得分13分,被扣2分),分别是绩效目标合理性(总分3分,得分3分),年初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相符;绩效目标准确性(总分4分,得分3分),扣分原因是部分绩效目标设定不够清晰;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总分2分,得分2分),年末实际在职人员68人,未超编制人数;“三公经费”变动率(总分3分,得分3分),2019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递减;重点支出安排率(总分3分,得分2分),扣分原因是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不够全面。

(二)过程情况分析

2019年过程指标26分(总分30分,得分26分,被扣4分)。得分情况明细如下:

一是预算完成率(总分3分,得分3分),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计划,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实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二是支出进度率(总分4分,得分2分),扣分原因是受财政财力影响,部分项目已竣工决算,但资金支付进度滞后;“三公经费”控制率(总分4分,得分4分),2019年严格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确保决算数不超预算数;结转结余控制率(总分4分,得分3分),扣分原因是根据部门决算2019年结转结余24625347.81元,比2018年结转结余21720954.68元多2904393.13元,超13.37%;五是管理制度健全性(总分4分,得分3分),扣分原因是各项管理制度不够健全;预决算信息公开性(总分4分,得分4分),严格按照《预算法》进行预决算公开;资金使用合规性(总分4分,得分4分),各项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八是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总分1分,得分1分),建立单位内部资产管理制度,配置、使用合理;九是资产管理安全性(总分1分,得分1分),资产保存完整、处置规范、账实相符。

(三)产出情况分析

2019年产出职责履行情况29分(总分30分,得分29分)。根据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及重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工作目标,在履职过程中受各种因素影响部分工作开展进度缓慢,但最终不影响年度任务的完成。

(四)效果情况分析

2019年效果情况分析23分(总分25分,得分23分),其中工作完成的经济效益7分(总分8分,得分7分);社会效益7.5分(总分8分,得分7.5分);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8.5分(总分9分,得分8.5分)。

一、经济效益:2019年以来,积极抓好土地审批供应。全县共组织土地供应83宗1171.9785亩,其中:划拨供地6宗891.6165亩,实现划拨收入1525.85058万元;出让供地77宗280.362亩,实现土地出让收入20518.809万元,全县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系统供地率达86.02%。以民生为重点,强化项目实施与管理。2019年以来我局共实施地质灾害治理项目13个,总投资3615.37万元。积极向上争取项目,新申报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共6个,总投资2482.49万元。保山市昌宁县耈街等2个乡打平等9个村土地整治项目,项目于2019年3月12日开工建设,项目建设规模面积426.5202公顷。项目实施后将可增加耕地面积4.1819公顷,新增耕地率0.98%。项目实施后将可增加水田面积42.9371公顷,其国家利用等为9等。项目总投资为1542.43万元。项目计划于2019年11月7日竣工,目前完成项目工程建设85%。

二、社会效益:认真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全县下设13个乡镇(9个建制镇4个乡),共计1295个村庄,其中124个行政村,1171个自然村。目前,13个乡镇的集镇总体规划、1295个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已全部完成,实现全县乡村规划全覆盖,构建了规模等级有序、空间布局合理、功能优势互补、城乡统筹发展的特色城镇体系,为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提供了规划依据。二是按照云南省住建厅关于编制第五批传统村落要求,积极配合住建局完成了第五批传统村落的编制工作,目前该规划编制工作已完成并报省住建厅审查。三是启动古茶树周边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全县百年以上古茶树分布面积49012亩,但分布较散,经调查,计划在古茶树较为集中的漭水村黄家寨、联席村芭蕉林、沿江村茶山河、河尾村老寨子、勐统村编制村庄规划。目前在与技术单位对接关于规划编制涉及相关事宜。

用政策、提效能,助推脱贫攻坚。根据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工作决策部署及《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云国土资〔2017〕128号)文件精神,完成14个增减挂钩方案编制,昌宁县获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14个,方案拟实施规模为6905亩,全力保障农村扶贫用地,确保搬迁安置用地100%保障后拟产生节余指标3470亩,其中鸡飞镇及卡斯镇方案50%节余指标196亩已于2018年5月流转给腾冲,实现指标流转收益4900万元。

三、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力度,营造依法用地氛围。1.多渠道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工作。通过“4.22”地球日、“6.25”土地日等开展自然资源主题宣传活动。共组织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10余次,参加行政诉讼法培训1期70多人,共悬挂宣传横幅8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000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1200人次,更新宣传栏3期。通过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提高了对保障科学发展、保护耕地红线的认识,促进自然资源宣传教育工作的普及率和知晓率。2.加强矿产资源执法监督动态巡查,严厉打击矿产资源违法行为。2019年1—10月份,执法监督股认真开展矿山动态巡查工作,按照动态巡查计划,每月按时进行巡查。截至目前,出动车辆130次,出动人员240人次,矿产《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5份,《行政处罚决定书》15份,收缴罚没金额45.99万元。3.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方面:2018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共下发昌宁县遥感监测图斑620个,面积6683.20亩,其中耕地3994.15亩,基本农田1018.86亩,其他土地2688.85亩。通过实地调查核实,初步判定合法图斑203宗(包含分割图斑),面积1135.2亩,占耕616.39亩。4.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清理整治及“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根据《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清理整治及“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全县13乡(镇)3月18日全面清理结束,共清理设施农用地141宗,其中:清理2011至2018年备案115宗,合法111宗,违法4宗,占地面积10.14亩。4宗大棚房问题已于3月18日前全部整改到位,其中:完善手续3宗,拆除复垦1宗。此外,根据农地非农化清理核实安排工作视频会议,我县确定“农地非农化”违法图斑5个(历年卫片执法图斑),实际违法占地面积13.22亩。目前,5个违法图斑已于2019年6月30日完成整改。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绩效指标不够明确,目标设定不清晰;二是单位内部控制的各项制度不够完善,预算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在建项目进度缓慢,部分项目资金支出未达到时序进度,导致年末结转结余资金较大。

(二)下一步整改计划

一是加强预算管理和绩效目标管理。严格预算执行,强化资金绩效评价,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管理制度,量化并细化相应的绩效指标,进行更准确、更完整的预算编制,提高预算支出执行的及时性、均衡性和有效性。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不断细化和完善预算管理。

二是加强项目监督,规范资金管理。每一个项目指定专人对其进行跟进,实施定期或不定期的现场检查和监督,及时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保证工程质量,并且对项目资料进行收集、分类、整理、归档,专项管理。严格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拨付资金,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三是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审批程序,完善资金管理制度,理顺财务、账务处理流程,做到各项支出合规、合理、合法。其次是定期对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熟悉掌握各种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知识,进一步规范单位内部的各项管理制度。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是预算绩效管理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的关键,也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落脚点。一是运用评价结果,提高资金效益,将绩效因素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对上年度绩效完成不好的,减少预算安排加强绩效监督,反之应增加预算安排。二是不断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根据新形势和新要求,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单位实际,完善本单位的预算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三是强化预算管理制度,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等环节。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既是一项解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与效率问题的改革举措,也是一项完善公共财政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绩效评价可以对部门整体投入、支出及产生的最终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衡量比较和综合评估,以便制定更完善的管理体系,较好的完成各项工作目标。昌宁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首先通过绩效自评,填写自评指标体系评分表,形成自评报告上报财政部门;然后由财政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抽取部分单位进行再评价,对自评结果与实际情况出入较大或绩效较差的单位或部门在下一年度财政资金预算安排上从严、从紧,问题严重的进行绩效问责;最后部门根据第三方评价中反映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结果应用于以后的工作中。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