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33-2/20241012-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4-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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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403301801000
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实施政府以土地市场化运作供地的政策;组织实施收购处置闲置低效国有土地和城镇土地;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积累资金;开展国土资源规划、土地开发整理、农地转用项目的咨询、服务、评价、引资、交流与合作;承办建设用地项目农地转用方案,耕地补充方案和安置补偿方案编制和实施。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抓好土地供应用地保障工作
2023年,全县组织土地供应87宗800.4115亩,其中:完成出让供应土地53宗83.58亩,土地出让收入42,030,940.00元;划拨共有土地12宗123.2175亩,土地划拨收入286,141元;完成8亩以下边角地块打包划拨供应8宗117.6345亩;完成协议租赁宗地6宗471.7995亩。
2.完成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
全县已完成批而未供土地处置148.326亩,任务处置率11.21%。其中:昌宁产业园区完成处置24.843亩,任务处置率3.86%。
3.进一步推动完善土地储备工作
结合我县实际,编制了《昌宁县2023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共编制储备项目22个44.8999亩,编制了项目地块28个640.047亩。
4.加快推进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工作
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公示地价体系建设的通知》(云自然资利用〔2020〕621号)相关要求,与技术单位签订了地价体系相关技术合同,目前,已完成了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标定地价制定、集体建设用地地价测算成果初稿。
5.全力支持政府防风化债和国有资产资源盘活工作,盘活资产项目12个53.9685亩。
6.完成永平至昌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昌宁段)、保山坝灌区建设工程(昌宁县)、柯街冷链物流、通威二期4个项目用地保障共5229.6465亩。
7.组织开展11个项目的用地组件报批工作,其中单独选址项目5个、城镇批次2个、村庄批次4个,其中5个项目已上报至省厅专班审查。
8.完成9个项目的选址与用地预审工作,其中市级审查项目2个,县级审查项目7个。
9.启动《昌宁县2023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第一次)》编制工作。将涉及田园镇、卡斯镇、温泉镇、勐统镇、柯街镇5个乡镇共10个地块202.5165亩土地纳入此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已组织有关乡镇及县直有关单位召开了征求意见会,取得同意实施的意见,已初步形成编制成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个内设机构,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纳入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项目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 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3.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无2023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故《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4.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3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故《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27,389,418.4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389,393.1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5.23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83,121.98元,下降2.7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83,147.21元,下降2.7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25.23元,增长100%。总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2023年单位部分养老保险未全部缴纳,工资福利收入相应减少;城镇建设用地报批费收入减少,项目收入相应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27,389,393.17元。其中:基本支出1,197,249.91元,占总支出的4.37%;项目支出26,192,143.26元,占总支出的95.63%;上缴上级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83,147.21元,下降2.7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24,535.12元,下降9.42%;项目支出减少658,612.09元,下降2.4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单位部分养老保险未全部缴纳,工资福利收入相应减少;城镇建设用地报批费收入减少,项目收入相应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97,249.9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57,453.68元,占基本支出的96.6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9,796.23元,占基本支出的3.32%。人均支出108,840.9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192,143.2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012-2015县级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14,250,000.00元;
2.土地出让成本清算584,559.00元
3.完成土地供应工作,支付勘测定界费、评估费、拍卖佣金247,827.00元;
4.土地报批5,050,000.00元;
5.耕地占用税、印花税543,947.73元;
6.土地“三通一平”费用125,809.53元;
7.购买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资金5,000,000.00元;
8.成片开发方案等技术服务费380,000.00元;
9.工作经费1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7,249.9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37%。与上年相比减少26,975,290.47元,下降95.75%,主要原因是:2022年项目支出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23年项目支出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87,985.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87%。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支出和办公费、差旅费等日常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7,341.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7%。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单位部分养老保险资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922.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6%。主要用于职工工伤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资产总额191,216,946.89元,其中,流动资产191,198,385.23元,固定资产18,561.6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68,469,350.1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403301801111
附件【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202410100331395472024101105181406920241012081400553.doc】
附件【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2024101003090607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