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33-2-/2020-1023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0-1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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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400149801000
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实施政府以土地市场化运作供地的政策;组织实施收购处置闲置低效国有土地和城镇土地;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积累资金;开展国土资源规划、土地开发整理、农地转用项目的咨询、服务、评价、引资、交流与合作;承办建设用地项目农地转用方案,耕地补充方案和安置补偿方案编制和实施。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力抓好建设用地报批工作。2019年,收储中心分别组织了全县3个城市用地批次和2个单独选项目,用地报批面积343.0674公顷,截至目前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和湾甸连接线通道项目已分别获得省自然资源厅的批复;第三批次已完成组件,待落实好占补平衡指标后即可上报审批;昌保高速报件已报送至省人民政府,待省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后转报自然资源部审批。
2.积极组织土地供应,保障项目建设用地。截至2019年,全县共组织组织土地供应83宗1171.9785亩,其中:划拨供地6宗891.6165亩,实现划拨收入15,258,505.80元;出让供地77宗280.362亩,实现土地出让收入205,188,090.00元,全县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系统供地率达86.02%。
3.强抓批而未供及闲置土地。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深入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函〔2018〕51号)文件相关精神,我县高度重视工作的开展,结合通知安排“到2019年6月底,批而未供土地消化50%以上,闲置土地处置30%以上,建立实施土地批后监管长效机制。”的目标任务以及我县实际,制定了《昌宁县深入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方案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具体措施、工作具体责任人以及工作时间要求都具体做了安排部署,迅速启动工作。2019年2月,根据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保山市2018年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攻坚工作情况通报及2019年处置任务安排》(〔2019〕-49号):昌宁县历年批而未供总量1983.39亩,剩余处置量1743.7155亩,疑似闲置土地全部核销,无闲置土地;截至2019年6月底按目标要求我县应完成752.0205亩批而未供处置任务。根据2019年5月21日《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攻坚工作情况通报》(〔2019〕-75号):昌宁县已完成批而未供处置面积953.283亩,完成比例为120.16%,超前完成了批而未供处置的目标任务。
4.按时开展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及预警信息处置。根据系统统计,全县已供应土地开发利用违规违约比例4.05%,主要涉及新建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等项目不能提供施工许可证、不能按时开竣工等原因导致违约;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剩余2期,巡查完成率达94.4%;无违规违约预警,无未上报界址点。
5.完成了第四轮征地统一年产值和片区综合地价补偿标准修订工作,完成全县范围内农用地年产值调查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指标等分析,编制了征地统一年产值初稿,待省、市审查验收后公布实施。
6.完成了新一轮昌宁县基准地价定级与更新测算工作,并于2019年3月21日颁布实施。
7.开展了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编制了划定方案,全县划定储备区面积865.75公顷,目前划定方案已提交省自然资源厅正在进行审查。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决算编报单位是:昌宁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为昌宁县自然资源局下设的股所级单位,无内设机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8,767,151.6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767,151.6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4,687,396.68元,下降43.9%,主要原因为:城镇建设用地报批批次及数量减少,报批费用随之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8,767,151.62元。其中:基本支出993,503.57元,占总支出的5.29%;项目支出17,773,648.05元,占总支出的94.7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4,687,396.68元,下降43.9%,主要原因是城镇建设用地报批批次及数量减少,报批费用随之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93,503.5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28,032.85元,下降18.67%,主要原因为:
1.2019年9月起停发干部职工政府性奖励绩效,工资性支出减少;
2. 压缩公用经费支出,批次用地报批工作经费减少;
3. 2019年未申报土地收储专项债券项目,土地债券收储审计等委托业务费减少。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5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41%,年人均支出90,318.51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773,648.0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459,363.83元,下降44.86%,主要原因是城镇建设用地报批次及报批数量减少,报批费用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3,503.5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29%。与上年对比减少168,032.85元,下降14.47%,主要原因为:
1.2019年9月起停发干部职工政府性奖励绩效,工资性支出减少;
2.压缩公用经费支出,批次用地报批工作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64,87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05%。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政府奖励性绩效等人员工资支出840,938.00元,办公费、差旅费等日常支出23,94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8,625.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95%。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单位部分养老保险资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00.00元,完成预算的14.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00.00元,完成预算的14.2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接待批次。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00.00元,下降9.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0.00元,下降9.0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接待批次。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1,000.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土地勘测定界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为非参公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部门资产总额499,440,961.06元,其中,流动资产499,367,451.06元,固定资产73,51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18,870.00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718,870.00元,固定资产增加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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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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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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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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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499440961.06 |
499367451.06 |
73510 |
73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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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附表9)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表10)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表11)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年末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年末结转结余资金5,000,236.56元,与上年持平。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49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