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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33-2/20240315-0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4-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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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24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52403300600000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24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昌宁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24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负责对全县城乡规划实施统一管理;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编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国土空间地理信息管理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依法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承办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昌宁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内设13个机构,分别是: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公室、组织人事股、财务股、法规股、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股、国土空间规划股、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耕地保护监督股、矿产资源管理股、地质勘查管理股。所属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昌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昌宁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在各乡镇分别设置自然资源所,共设置自然资源所13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计划投资建设土地整治项目4个。其中:昌宁县更戛乡米河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预算投资35,994,700元,建设规模1589.20亩,新增水田1474.22亩,新增粮食产能111464公斤/年;昌宁县更戛乡西桂村勐练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预算投资31,050,900元,建设规模1354.74亩,新增水田1032.55亩,新增粮食产能104449.45公斤/年;昌宁县卡斯镇龙潭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投资22901717元,建设规模1066.02亩,新增水田820.49亩,新增粮食产能73844.46公斤/年;昌宁县珠街乡比此等3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预算投资6,347,100元,建设规模245.69亩,新增耕地159.2亩,新增粮食产能65977公斤/年。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含昌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昌宁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开发整理中心2个二级单位)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5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工勤人员编制4人,事业编制64人。在职实有7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7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2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24年财务总收入69,573,547.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7,226,391.63元,政府性基金40,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2,347,155.77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8,309,915.08元,增合70.7%,主要原因分析:

1.一般公共预算增加9,204,102.54元,主要是2024年项目数量增加和上年结转地质灾害项目资金增加;

2.政府性基金增加10,043,600元,主要是2024年土地整治(新增耕地)项目预算增加;

3.其他收入减少937,787.46元,主要是2024年单位往来款预算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67,226,391.63元,其中:本年收入62,369,725.73元,上年结转收入4,856,665.9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369,725.7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40,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19,247,702.54元,同比增长40.12%,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项目数量增加和上年结转地质灾害项目资金增加;二是2024年土地整治(新增耕地)项目预算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24年预算总支出69,573,547.4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7,226,391.63元,其中:基本支出11,158,638.4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71,849.40元,增合4.42%,主要原因是单位临聘人员经费增加及在职人员工资正常晋级,基本支出相应增加;项目支出56,067,753.1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775853.14元,增合50.35%,主要原因是土地整治(新增耕地)项目、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资金预算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4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11,158,638.49元,其中:人员经费10,344,732.25元;公用经费813,906.24元。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如下:

“2010301”(行政运行):6,015,296.82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临聘人员经费5,330,533.2元,公用经费684,763.62元;

“2010350”(事业运行):2,805,473.74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经费2,689,131.12元,公用经费116,342.62元;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2,8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春节慰问;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26,385.94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60,000元,主要用于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27,432元,主要用于遗嘱补助;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58,378.94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83,907.1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55,423.33元,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540.62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工伤保险;

2.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39个项目,资金共计56,067,753.14元,其中:民生项目1个,资金共计2,000,00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13个,资金共计7,459,377.9元;专项业务类项目25个,资金共计46,608,375.24元。 财政拨款安排的项目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如下:

“2010301”(行政运行):600,00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等支出;

“2120201”(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2,100,000元,主要用于县城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昌宁县美丽坝区建设规划支出;

“212089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40,000,000元,主要用于增减挂钩及土地整治项目支出;

“2200104”(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1,,100,000元,主要用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和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及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支出;

“2200109”(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1,691,087.24元,主要用于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等专项支出;

“2200114”(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700,000元,主要用于矿产资源勘查、矿产测绘、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等支出;

“2200199”(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2,920,000元,主要用于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耕地流出问题整改、违法违规案件土地、矿产测绘等支出;

“2240601”(地质灾害防治):6,956,665.9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建设项目、地质灾害监测员补助等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支出。

(二)非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4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0元,其中:人员经费0元;公用经费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1个项目,资金共计2,347,155.77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1个,资金共计2,347,155.77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62,490.4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12,490.44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0,838.44元,较上年减少9,161.56元,下降9.1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848元,较上年减少9,152元,下降45.7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次,共计接待150人次。

公务接待费预算减少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规范公务接待活动的范围及标准,接待检查验收人次减少,公务接待费随之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9,990.44元,较上年减少9.56元,下降0.0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9,990.44元,较上年减少9.56元,下降0.01%。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减少原因:厉行节约,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进行压缩。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本级)年初预算40个项目,金额58,414,908.91元,其中:有4个重点项目,金额30,834,788元,具体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项目一:昌宁县更戛乡米河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

(一)项目名称

保山市昌宁县更戛乡米河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

(二)项目类型

民生保障

(三)项目背景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在经济发展用地要素保障工作中严守底线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90号)、《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云发〔2018〕11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的通知》(保政办函〔2020〕2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着力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着力加强耕地管控、建设、激励多措并举保护,采取更加有力措施,依法加强耕地占补平衡规范管理。将中低质量的耕地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实施提质改造,在确保补充耕地数量的同时,提高耕地质量,严格落实占补平衡、占优补优。”“大力推进提质改造为主的国土综合整治:一方面严格核定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从源头上核减耕地特别是优质耕地和水田占用。另一方面要加大力度实施以提质改造为主的国土综合整治,增加补充耕地、尤其是水田指标储备,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用地提供基础服务和保障。”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昌宁县自然资源局组织专业设计单位同步开展“保山市昌宁县更戛乡米河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规划设计工作。

(四)立项依据

2023年3月本项目规划设计报告通过了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专家审查。

(五)项目实施单位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六)项目基本概况

保山市昌宁县更戛乡米河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作为县级投资项目,项目预算投资35,994,700元,建设规模1589.20亩,新增水田1474.22亩,新增粮食产能111464公斤/年。

(七)项目实施内容

本项目拟建设的主要工程由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其他工程四项组成。

(八)资金安排情况

本级财政安排9,000,000元。

(九)项目实施计划

项目计划于2024年1月份开工建设,2024年12月底竣工,计划按项目实施进度完成工程支付。

项目:昌宁县更戛乡西桂村勐练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

(一)项目名称

保山市昌宁县更戛乡西桂村勐练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

(二)项目类型

民生保障

(三)项目背景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在经济发展用地要素保障工作中严守底线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90号)、《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云发〔2018〕11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的通知》(保政办函〔2020〕2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着力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着力加强耕地管控、建设、激励多措并举保护,采取更加有力措施,依法加强耕地占补平衡规范管理。将中低质量的耕地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实施提质改造,在确保补充耕地数量的同时,提高耕地质量,严格落实占补平衡、占优补优。”“大力推进提质改造为主的国土综合整治:一方面严格核定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从源头上核减耕地特别是优质耕地和水田占用。另一方面要加大力度实施以提质改造为主的国土综合整治,增加补充耕地、尤其是水田指标储备,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用地提供基础服务和保障。”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昌宁县自然资源局组织专业设计单位同步开展“保山市昌宁县更戛乡西桂村勐练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规划设计工作。

(四)立项依据

2023年3月本项目规划设计报告通过了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专家审查。

(五)项目实施单位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六)项目基本概况

保山市昌宁县更戛乡米河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作为县级投资项目,项目预算投资31,050,900元,建设规模1354.74亩,新增水田1032.55亩,新增粮食产能104449.45公斤/年。

(七)项目实施内容

本项目拟建设的主要工程由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其他工程四项组成。

(八)资金安排情况

本级财政安排9,000,000元。

(九)项目实施计划

项目计划于2024年1月份开工建设,2024年12月底竣工,计划按项目实施进度完成工程支付。

项目:昌宁县卡斯镇龙潭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

(一)项目名称

保山市昌宁县卡斯镇龙潭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

(二)项目类型

民生保障

(三)项目背景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在经济发展用地要素保障工作中严守底线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90号)、《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云发〔2018〕11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的通知》(保政办函〔2020〕2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着力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着力加强耕地管控、建设、激励多措并举保护,采取更加有力措施,依法加强耕地占补平衡规范管理。将中低质量的耕地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实施提质改造,在确保补充耕地数量的同时,提高耕地质量,严格落实占补平衡、占优补优。”“大力推进提质改造为主的国土综合整治:一方面严格核定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从源头上核减耕地特别是优质耕地和水田占用。另一方面要加大力度实施以提质改造为主的国土综合整治,增加补充耕地、尤其是水田指标储备,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用地提供基础服务和保障。”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昌宁县自然资源局组织专业设计单位同步开展“保山市昌宁县卡斯镇龙潭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规划设计工作。

(四)立项依据

2023年3月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了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专家审查。

(五)项目实施单位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六)项目基本概况

保山市昌宁县卡斯镇龙潭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作为县级投资项目,项目预算投资22,901,717元,建设规模1066.02亩,新增水田820.49亩,新增粮食产能73844.46公斤/年。

(七)项目实施内容

本项目拟建设的主要工程由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其他工程四项组成。

(八)资金安排情况

本级财政安排9,000,000元。

(九)项目实施计划

项目计划于2024年1月份开工建设,2024年12月底竣工,计划按项目实施进度完成工程支付。

项目:昌宁县珠街乡比此等3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

(一)项目名称

保山市昌宁县珠街乡比此等3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

(二)项目类型

民生保障

(三)项目背景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在经济发展用地要素保障工作中严守底线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90号)、《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云发〔2018〕11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的通知》(保政办函〔2020〕2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着力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着力加强耕地管控、建设、激励多措并举保护,采取更加有力措施,依法加强耕地占补平衡规范管理。将中低质量的耕地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实施提质改造,在确保补充耕地数量的同时,提高耕地质量,严格落实占补平衡、占优补优。”“大力推进提质改造为主的国土综合整治:一方面严格核定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从源头上核减耕地特别是优质耕地和水田占用。另一方面要加大力度实施以提质改造为主的国土综合整治,增加补充耕地、尤其是水田指标储备,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用地提供基础服务和保障。”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昌宁县自然资源局组织专业设计单位同步开展“保山市昌宁县珠街乡比此等3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规划设计工作。

(四)立项依据

2023年8月本项目规划设计报告通过了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专家审查。

(五)项目实施单位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六)项目基本概况

保山市昌宁县珠街乡比此等3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作为县级投资项目,项目预算投资6,347,100元,建设规模245.69亩,新增耕地159.2亩,新增粮食产能65977公斤/年。

(七)项目实施内容

本项目拟建设的主要工程由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其他工程四项组成。

(八)资金安排情况

本级财政安排3,834,788元。

(九)项目实施计划

项目计划于2024年1月份开工建设,2024年12月底竣工,计划按项目实施进度完成工程支付。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13,906.2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42.90元,同比增加0.09%,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2人,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昌宁县自然资源局(本级)资产总额217,821,021.61元,其中,流动资产28,458,958.69元,固定资产5,207,932.9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83,208,792.08元,无形资产945,337.91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5,786,207.5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93,964.5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34项,账面原值95,850 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39,000元,其中出租资产86.5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39,00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0524033006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