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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33-2-/2023-0223002 发布机构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3-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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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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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昌宁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昌宁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落实地方性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有关政策。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负责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工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严格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对全县城乡规划实施统一管理。负责组织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乡规划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研究制定全县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城乡规划理论、政策研究,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负责依法组织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县城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中心城区建设规划和报批工作。负责中心城区范围内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重要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重点地段城市设计的编制、修改、审核、报批,并监督实施;负责对县城规划区实行统一规划管理,依法对城市各项建设用地、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管线工程、城市景观风貌、建筑外观等各类建设项目实施规划管理,为各类建设项目用地提供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负责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包含独立选址项目的建设工程、市政工程验线、基础核验、规划核实、规划验收等批后管理,出具规划核实意见。

8.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保护修复的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牵头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备选项目。

9.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组织研究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检查、指导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落实,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组织实施耕地占补平衡工作。

10.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编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灾害调查技术支撑工作。

12.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3.负责国土空间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和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4.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依法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承办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15.负责昌宁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6.统一领导和管理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昌宁县委办公室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自然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昌办发﹝2022﹞188号)文件,同意县自然资源局内设12个机构:办公室、组织人事股、财务股、法规股、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股、国土空间规划股、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耕地保护监督股、矿产资源管理股、地质勘查管理股。核定行政编制17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局长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副局长4名;兼职副局长1名(不占县自然资源局科级领导职数):副局长兼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1名。股所级领导职数12名。在13乡(镇)分别设自然资源所,乡(镇)自然资源所是县自然资源局所属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股所级。事业编制26名。其中,股所级领导职数13名:13乡(镇)自然资源所所长各1名。

根据中共昌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昌宁县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昌机编发﹝2022﹞22号)文件要求,核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10人,其中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大队长1名,股所级领导职数1名:副大队长1名。

根据中共昌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昌宁县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昌机编发﹝2019﹞9号)文件,昌宁县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3个,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1名。其中,股所级领导职数1名:主任1名。昌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定事业编制25名。其中,股所级领导职数3名:主任1名、副主任2名。昌宁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核定事业编制4名。其中,股所级领导职数1名:主任1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面加强空间管控。按照“国家纲要出台后6个月内完成市县国土空间规划上报”要求和省厅、市局统一部署,统筹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坚持底线思维,保障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待“三线”划定成果通过审查运用后,准确把握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思路方针原则,以对人民负责、对事业负责的态度,高标准、高质量编制好国土空间规划。结合“干部规划家乡行动”集思广益,指导乡镇高效编制完成2022年40个村规划成果,及时完成部门程序性及专家技术性审查以及“干部规划家乡行动”信息系统填报、2023年衔接资金申报入库等工作,并启动和推进2023年32个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

2.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的通知》《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以及《昌宁县耕地保护实施方案(2022—2024年)》,严格落实《昌宁县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强化日常监管,采取强硬措施,有序推进整改,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坚持保护优先,从严论证、从严审批,严格控制城镇建设无序乱占耕地,引导建设项目少占耕地特别是优质耕地。强化耕地占补平衡,落实加快补充耕地项目进度,确保完成2023年市级下达1000亩耕地数量及1500亩水田规模的任务。

3.全面从严查处整改违法违规问题。全力推进违法占地问题整改,根据《昌宁县历年卫片违法图斑及其它违法用地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围绕“讲大势、动真格、见实效”的工作要求,确保于2023年6月30日之前完成违法图斑整改。重点围绕高速公路、水利工程等重点项目未批先建问题和公益性项目卫片图斑,紧盯2020年7月3日后新增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大棚房”、违建别墅反弹问题,设施农用地、临时用地违法违规问题,从严从快,全面整改,确保“挂账”问题明显销号下降,新增违法用地比例明显降低。确保每年新增的违法用地立案率达100%,结案率达80%以上,年度违法占用耕地比例控制在10%以下。坚持疏堵结合,严格落实“联审联批”机制,保障农民群众合理建房需求。

4.全面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科学编制土地供应计划,围绕2023年度土地出让收入目标,扎实做好土地供应工作。加快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坚持“一宗一策”,细化工作措施,精准分类处置,逐宗逐块化解,提高处置比例,确保完成市局下达的年度任务。

5.全面做好重大建设项目要素保障。主动服务,一同与项目用地单位抓实项目前期工作,切实提升组件质量。督促各用地单位积极筹集征地拆迁、失地农民保障、土地报批等费用,提高用地报批效率;加强落地项目后续监管,确保项目落地一个,建成一个,杜绝供而未用形成闲置。2023年重点做好昌链、弥昌、大沙坝光伏等重大项目用地报批工作,并完成《昌宁县2023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第一次)》报批,完成《昌宁县2022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第一次)》剩余地块的批次用地报批工作。

6.全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强化部门协同,进一步健全县、乡、村、组四级群测群防网络,持续做好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等工作。抓实值班值守,险情巡查,险情、灾情速报制度落实和监测员管理,在汛前、汛中、汛后三轮排查的基础上,继续对重点区域分区、分类深入开展排查整改。加快昌宁县柯街镇松林村箐门口滑坡治理工程等项目建设,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办法,及时汇报拨付资金,用好“保命钱”“救命钱”。

7.全面提升矿产资源管理和不动产登记等自然资源基础工作。发布实施《昌宁县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昌宁县地热水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规划(2021-2025年)》,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统筹硅石、地热水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深入研究资源储量、开发强度、保护措施,规范、适度、合理开采。严格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管理,编制2023年矿业权出让计划,完成5个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及4个地热探矿权的办证工作,同时加大监管、巡查力度,坚决打击非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一体化平台建设,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加快推进“线上一窗受理”、“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向金融网点延伸、“交地即交证”等工作,压缩登记时限,不断提高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

8.全面提升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水平。一是抓实历史遗留矿山修复。完成剩余“一矿一策”编制,结合“一矿一策”,按要求完成2023年28个历史遗留矿山修复任务,全面完成昌宁县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慢问题的整改销号。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探索打造绿色矿山。二是抓实临时用地审批和验收。符合临时占用的强化审批、监管,降低违法风险。严肃查处不批就用、少批多占、批东占西等违法行为。强化复垦法定义务落实,临时用地到期后,采用实地勘察方式,以评审备案的土地复垦方案为标准,使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的达到可供利用的状态。三是抓实土地综合整治。组织开展好保山市昌宁县湾甸乡下甸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建设规模约80.5999亩,预算总投资约2566.86万元,项目实施后,预计新增水田规模67.4697公顷及10.15854万公斤产能。确保2023年12月底前完成提质改造水田核实认定入库工作,保障昌宁重点项目建设用地数量及规模指标。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年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3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76人。在职实有76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7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0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30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1263632.3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8022289.09元,政府性基金299564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3284943.23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1232238.70元,增合70.7%,主要原因分析:

1.一般公共预算减少4686188.73元,主要是2023年年初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项目减少;

2.政府性基金增加29956400.00元,主要是2023年土地整治及增减挂钩项目预算增加;

3.其他收入减少4037972.57元,主要是2023年单位往来款预算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7978689.09元,其中:本年收入47978689.09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022289.0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99564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25270211.27元,同比增长111.28%,主要是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的土地整治及增减挂钩项目增加。

(三)非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非财政拨款收入3284943.23元,其中: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3284943.23元,上年结转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减少4037972.57元,同比下降55.14%,主要是2023年单位往来款预算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1263632.3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7978689.09元,其中:基本支出10686789.09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2156711.27元,同比增长25.28%,主要是在职人员增加8人,人员经费随之增加,其次是2023年预算含政府绩效考核奖;项目支出37291900.00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23113500.00元,同比增长163.02%,主要原因是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的土地整治及增减挂钩项目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10686789.09元,其中:人员经费9842257.75元;公用经费813163.34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31368.00元。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如下:

“2010301”(行政运行):5552208.14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经费4869947.18元,公用经费682260.96元;

“2010350”(事业运行):2835021.54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经费2716119.16元,公用经费118902.38元;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200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春节慰问;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93498.75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80000.00元,主要用于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25488.00元,主要用于遗嘱补助;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48351.70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84333.18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42591.45元,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296.33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工伤保险;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27个项目,资金共计37291900.00元,其中:民生项目1个,资金共计2000000.0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26个,资金共计352919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的项目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如下:

“2010301”(行政运行):600000.00元,主要用于临时人员工资保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等支出;

“2120201”(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100000.00元,主要用于全县村庄规划编制支出;

“212089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9956400.00元,主要用于增减挂钩及土地整治项目支出;

“2200104”(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2050000.00元,主要用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支出;

“2200109”(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9475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等专项支出;

“2200114”(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818000.00元,主要用于矿产资源勘查支出;

“2200199”(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820000.00元,主要用于违法违规案件土地、矿产测绘等支出;

“2240601”(地质灾害防治):2000000.00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监测员补助。

(二)非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0元,其中:人员经费0元;公用经费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1个项目,资金共计3284943.23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1个,资金共计3284943.23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12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2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6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0000.00元,较上年减少30000.00元,下降23.0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00.00元,较上年减少30000.00元,下降6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200人次。

公务接待费预算减少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规范公务接待活动的范围及标准,接待检查验收人次减少,公务接待费随之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8000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000.0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年初预算28个项目,金额40576843.23元,其中:有4个重点项目,金额25000000.00元,具体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项目一:昌宁县14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一)项目名称

昌宁县14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二)立项依据

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用好用活增减挂钩政策积极支持扶贫开发及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号)、《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保障易地扶贫搬迁用地的意见》(云国土资〔2016〕121号)、《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云国土资〔2017〕128号)、《云南省国土资源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节余收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国土资〔2017〕225号)等文件。

(三)项目实施单位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四)项目概况

2017年以来,昌宁县编制上报的16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涉及全县13个乡镇110个村(社区),具体包括昌宁县卡斯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昌宁县鸡飞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昌宁县柯街等2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昌宁县湾甸、大田坝2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昌宁县耇街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昌宁县珠街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变更)、昌宁县勐统等2个镇城乡建设地增减挂钩项目、昌宁县勐统等4个乡(镇)城乡建设地增减挂钩项目、昌宁县翁堵等4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昌宁县温泉等3个乡(镇)城乡建设地增减挂钩项目、昌宁县鸡飞镇里文等10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昌宁县卡斯等3个镇大水平等26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五)项目实施内容

卡斯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昌宁县鸡飞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昌宁县卡斯等3个镇大水平等26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由县自然资源局统一组织施工,其他项目未统一施工,其中涉及易地扶贫搬迁的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拆旧复垦。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旧房拆除、建筑垃圾清运处理、土地复垦、水窖建设、田间道路建设等。

(六)项目资金安排

项目预算资金1000000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一是2个涉及指标省内交易流转的项目。完成变更调查,提交省厅验收组,获得省厅验收意见或批复文件;二是2个涉及实施方案变更的项目。珠街乡项目完成实施并上报上级验收;湾甸、大田坝2个乡(镇)项目实施方案重新编制后上报省厅进行变更;三是12个其他项目。完成竣工资料编制,县级验收,上报市级验收,市级验收整改后上报省级验收;四是编制一批新项目。原上报的增减挂钩项目因“空图斑”问题,难以保障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及已流转指标,结合全县关闭采矿用地、历年因灾搬迁、未纳入前期项目的易地扶贫搬迁等资源,规划、编制上报一批新项目。

项目二:昌宁县卡斯镇邑林等3个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

(一)项目名称

昌宁县卡斯镇邑林等3个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

(二)立项依据

2019年11月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了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专家审查。2019年11月,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达了《关于保山市昌宁县卡斯镇邑林等3个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的批复》(保自规复〔2019〕290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四)项目概况

保山市昌宁县卡斯镇邑林等3个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作为县级投资项目,项目预算投资8905.74万元,建设规模860.7822公顷,新增耕地20.2724公顷,新增耕地2.36%,提质改造面积722.3515公顷(其中旱地改造为水田面积567.1622公顷)。

(五)项目实施内容

本项目拟建设的主要工程由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其他工程四项组成:一是土地平整工程:土地平整面积695.1070公顷,平整土方767119.87立方米;土方垒埂90901.67立方米;表土剥离2087092.70立方米;地力培肥726.4256公顷,每公顷施复合肥750千克。二是灌溉与排水工程:修缮干渠2条,总长9110米;农渠70条,总长28841米;排洪沟1条,总长684米;农沟24条,总长17242米;简易涵桥5座;DN400管涵63座;100立方米蓄水池45座;阀门井62座;背水槽6座。三是田间道路工程:改建田间道路35条,总长42731m(其中含水泥路9条(段),长3493m);新建田间道路1条,总长667m;错车道99处;下田道402处;过水路面3座;挡墙11段,总长1149米。四是其他工程:规划垃圾池49座,拦沙坝1座(长30米)。

(六)项目资金安排

项目预算资金500000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项目于2020年11月6日开工建设,2021年6月30日竣工,已于2022年1月25日通过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竣工验收,新增指标已于2月25日入库。计划于2023年12月前完成资金支付。

项目三:保山市昌宁县更戛乡西河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

(一)项目名称

保山市昌宁县更戛乡西河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

(二)立项依据

2021年5月,昌宁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保山市昌宁县更戛乡西河村苏家寨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设计及预算成果资料同步编制工作;项目可研、设计成果资料于2021年9月通过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专家审查;2021年10月11日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达了项目的批复文件,批复文件为:《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保山市昌宁县更戛乡西河村苏家寨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立项的批复》(保自规复〔2021〕92号)。项目规划设计建设规模面积119.5586公顷,预计可新增耕地面积4.5435公顷(全为水田),项目新增耕地为3.80%,项目提质改造面积86.4056公顷,全为旱地改水田面积,新增粮食产能129608.40千克,项目预算总投资2664.19万元。

(三)项目实施单位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四)项目概况

昌宁县更戛乡西河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作为县级投资项目,项目预算投资2664.19万元,建设规模119.5586公顷(1793.379亩),新增耕地面积4.5435公顷,提质改造面积43.33公顷(650亩),均为旱地改造水田,新增粮食产能79608.40公斤/年,耕地质量等别提升1等。2022年1月18日通过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投标,择优选择了我县创越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为该项目的承接主体,全面负责项目的实施。该公司与2022年2月23日在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了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订了施工合、监理合同,于2022年3月10日开工,2022年内完成新增水田核实认定工作。

(五)项目实施内容

一是项目建设规模面积119.5586公顷,预计可新增耕地面积4.5435公顷(全为水田),项目新增耕地为3.80%。项目提质改造面积86.4056公顷,全为旱地改水田面积,新增粮食产能129608.40千克。完成土地平整面积117.3959公顷,平整土方177579.11立方米;土方垒埂21683.66立方米;表土剥离351224.74立方米;放水耙田90.9491公顷;泥浆敷田埂72278.83平方米;地力培肥90.9491公顷,每公顷施复合肥750千克。二是干管(DN200镀锌钢管)2条,总长4338.7米;支管(DN160PE管)12条,总长4184.9米;毛管(DN110PE管)4条,总长506.0米;农渠28条,总长11556.6米;路侧沟25条,总长24379.6米;沉砂池4座;减压池3座;阀门井52座;DN400管涵119座;DN600管涵5座。三是改建田间道路(C20混凝土路面)3条,总长8865.8m;改建生产路面(砂砾石路面)23条,总长13573.59m;错车道72处。

(六)项目资金安排

项目预算资金500000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项目于2022年3月10日开工,2022年10月15日完工并通过市级竣工验收。完成工程投资2664.19万元,计划于2023年12月前完成部分资金支付。

项目四:保山市昌宁县湾甸乡下甸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

(一)项目名称

保山市昌宁县湾甸乡下甸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

(二)立项依据

2021年11月,昌宁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保山市昌宁县湾甸乡下甸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设计及预算成果资料同步编制工作;2022年3月22日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达了项目的批复文件,批复文件为:《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保山市昌宁县湾甸乡下甸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立项的批复》(保自规复〔2022〕34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四)项目概况

昌宁县2023年度昌宁县湾甸乡下甸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作为县级投资项目,项目预算投资2566.86万元,建设规模80.5999公顷,新增耕地面积0.3900公顷,提质改造面积67.4697公顷,均为旱地改造水田,新增粮食产能98250.9公斤/年,耕地质量等别提升1等。2022年9月26日通过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投标,择优选择了我县创越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为该项目的承接主体,全面负责项目的实施。

(五)项目实施内容

一是土地平整工程:项目规划土地平整面积80.2798公顷(其中:一般土地平整区面积63.4952公顷,客土区面积13.0066公顷,区外取土区平整面积3.7780公顷);二是灌溉与排水工程:规划配水支管1条,总长83m;规划新建农渠16条,总长6525m;规划斗沟2条,总长1331m;规划农沟10条,总长4364m;规划路边沟2条,总长657m;南大沟修复1条,总长758m;规划沉砂池1座;规划出水池1座;规划涵洞20座;规划闸门11座;三是田间道路工程:规划改建田间道路2条,总长833m;规划改建生产路面9条,总长5173m。

(六)项目资金安排

项目预算资金500000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项目于2023年1月10日开工,2023年8月31日完工并通过市级竣工验收。完成工程投资2566.86万元,计划于2023年12月前完成部分资金支付。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3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813163.34元,比上年预算增100962.76元,同比增14.18%,占基本支出的7.61%,主要原因是2023年在职人员增加8人,配套的公用经费、工会经费、公车补贴随之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昌宁县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172034814.06元,其中,流动资产28965341.40元,固定资产5501897.4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36622237.30元,无形资产945337.91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3329406.49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1452652.85元,固定资产净值增加3857443.08元、在建工程增加30687523.35元,无形资产增加237092.9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第二部分昌宁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详见附件)

附件:昌宁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0524033006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