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33-2-/2023-0223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3-0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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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403301000000
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3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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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实施政府以土地市场化运作供地的政策;组织实施收购处置闲置低效国有土地和城镇土地;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积累资金;开展国土资源规划、土地开发整理、农地转用项目的咨询、服务、评价、引资、交流与合作;承办建设用地项目农地转用方案,耕地补充方案和安置补偿方案编制和实施。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个内设机构,包括: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继续做好土地供应工作,将围绕2023年度土地出让收入目标,认真梳理可出让地块的详细情况,向部门领导、政府领导认真汇报,请求县政府给予解决土地出让工作中遇到的难题。
2.加快对储备土地、土地市场、税务推送等系统的系统更新、维护、推送等工作。
3.积极争取将地价体系建设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继续推进基准地价更新、工业用地地价调整、集体土地基准地价制定、标定地价制定等工作,努力在2023年上半年形成成果进行使用。
4.围绕市县闲置资产盘活相关工作方案,制定2023年闲置土地资产盘活利用方案,并按方案推进工作取得实效。
5.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土地出让、土地储备等各项考核指标任务。
6.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2年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在职实有11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53008896.9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32099.67元,政府性基金5036396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1312837.28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6659189.09元,同比增长14.37%。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分析:
1.一般公共预算增加211853.09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增在职人员政府绩效工资和工资正常晋升,工资性收入增加182687元;人员工资基数增加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随之增加28152.35元。
2.政府性基金增加7447336元,主要原因是预算项目增加9个,土地成片区开发方案制定、昌宁县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土地供应空间矢量数据整治核查等中介技术服务费和城镇建设用地报批、出让工作办公费预算收入增加3068700元;征地和拆迁补偿预算收入增加4378636元。
3.其他收入比上年预算减1000000元,同比下降43.24%,主要是土地竞买保证金预算减少100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1696059.67元,其中:本年收入51696059.67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32099.6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5036396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7659189.09元,同比增长17.39%,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新增在职人员政府绩效工资和工资正常晋升,工资性收入增加182687元;人员工资基数增加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随之增加28152.35元。二是预算项目增加9个,土地成片区开发方案制定、昌宁县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土地供应空间矢量数据整治核查等中介技术服务费和城镇建设用地报批、出让工作办公费预算收入增加3068700元;征地和拆迁补偿预算收入增加4378636元。
(三)非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非财政拨款收入 1312837.28元,其中: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1312837.28元,上年结转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减1000000元,同比下降43.24%,主要是土地竞买保证金预算减少1000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53008896.9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51696059.67元,其中:基本支出1332099.67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211853.09元,同比增长18.91%,主要是2023年新增在职人员政府绩效工资和工资正常晋升,工资性支出增加182687元;人员工资基数增加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随之增加28152.35元;项目支出50363960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7447360元,同比增长17.35%,主要是预算项目增加9个,土地成片区开发方案制定、昌宁县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土地供应空间矢量数据整治核查等中介技术服务费和城镇建设用地报批、出让工作办公费预算收入增加3068700元;征地和拆迁补偿预算收入增加4378636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1332099.67元,其中:人员经费1286999元;公用经费45100.67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元。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0350”事业运行支出1063294.34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及办公费用支出(按部门经济分类划分:基本工资(30101)支出431244元;津贴补贴(30102)支出28020元;奖金(30103)支出35937元;绩效工资(30107)支出516832.44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0112)支出6160.23元;办公费(30201)支出20500元;差旅费(30211)支出2000元;会议费(30215)支出5000元;工会经费(30228)支出17600.67元);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1925.35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按部门经济分类划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0108)支出161925.35元);
(3)“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9918.57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事业人员单位部分基本医疗保险费、大病保险支出(按部门经济分类划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0110)支出69918.57元);
(4)“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5201.34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按部门经济分类划分: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0111)支出35201.34元);
(5)“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60.07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事业人员失业保险缴费支出(按部门经济分类划分: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0112)支出1760.07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11个项目,资金共计50363960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1个,资金共计120000元;专项业务类项目10个,资金合计50243960元。 财政拨款安排项目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120801” 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17811300元,主要用于土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补偿支出(按部门经济分类划分:土地补偿(31009)支出14000000元;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31011)支出3811300元);
(2)“2120802” 土地开发支出28783960元,主要用于城镇建设用地报批费用和报批技术中介服务费用支出(按部门经济分类划分:委托业务费(30227)支出250000元; 基础设施建设(31005)支出28533960元);
(3)“2120899”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3768700元,主要用于昌宁县土地成片区开发方案制定、昌宁县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土地供应空间矢量数据整治核查等中介技术服务费和城镇建设用地报批、出让工作办公费支出(按部门经济分类划分:委托业务费(30227)支出3068700元; 基础设施建设(31005)支出500000元;办公费(30201)支出200000元)。
(二)非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0元,其中:人员经费0元;公用经费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1个项目,资金共计1312837.28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1个,资金共计1312837.28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元,较上年减少5000元,下降1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减少5000元,下降1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公务接待费预算减少的原因是昌宁县自然资源局所有接待由局机关统一安排,下属单位不再进行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包含12个项目,金额51676797.28元,其中:有2个重点项目,分别为:土地报批项目,项目金额是28783960元;土地征收出让项目,项目金额是20000000元。
项目一:土地报批项目
(一)项目名称
昌宁县2023年第一批次用地报批费用
(二)立项依据
《昌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四十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三)项目实施单位
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四)项目基本概况
《昌宁县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第一次)》已获批,为确保合法合规用地,昌宁县及时组织对成片开发方案涉及的20个地块进行用地报批工作,目前其中1个地块已在昌宁县2022年度第一批次中报批,计划将剩余的19个地块全部纳入昌宁县2023年度第一批次进行用地报批。
(五)项目实施内容
一是委托第三方开展土地勘测定界、征地前期、组件报批工作;二是按要求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三是购买耕地占补平衡指标。
(六)资金安排情况
该项目共申报28783960元经费,其中:财政拨款28783960元(具体为:本级财力安排2878396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计划2023年支付第三方批次用地勘测定界、征地前期、组件报批费200000元,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12597900元、失地农民养老保险2519600元,购买耕地占补平衡指标13416460元。2023年支付第三方2022年第一批次用地组件报批费20000元、右甸河公园项目用地报批费30000元
(八)项目实施成效
完成当年土地报批工作,经济效益较上年提升,群众满意度提升。
项目二:土地征收出让项目
(一)项目名称
昌宁县2023年土地出让项目
(二)立项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云南省土地储备管理办法》、《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强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云自然资〔2022〕91号)、《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宁县2022年国有资源资产清查盘活工作方案的通知》(昌政办法〔2022〕30号)、《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
(三)项目实施单位
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四)项目基本概况
2023年全县计划出让供应土地11宗374.2亩,预计土地出让价款268845000元,产生土地收储供应成本费43172500元,实现财政土地纯收益225672500元。
(五)项目实施内容
土地出让计划项目主要对计划项目地块进行征地拆迁完成储备,收购储备中心出让前结合储备项目地块需要,对部分地块进行“三通一平”等基础设施前期开发,使地块具备出让条件。
(六)资金安排情况
该项目共申报土地收储出让成本20000000元经费(其中: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14000000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及青苗补助费3811300元;勘测定界费、土地评估费、拍卖佣金1688700元;土地前期开发费500000元;),全部申请县财政资金。
(七)项目实施计划
项目计划根据地块征收储备及前期开发完成进度,从1月份开始逐步实施,2023年年底全面完成出让计划任务。
(八)项目实施成效
计划出让供应土地11宗374.2亩,预计土地出让价款26884.5万元,产生土地收储供应成本费4317.25万元,实现财政土地纯收益22567.25万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2023年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昌宁县土地收购中心资产总额459,610,869.74元,其中,流动资产459,583,867.02元,固定资产27,002.7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041039.3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244.7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第二部分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忠2023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详见附件)
附件: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524033010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