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33-2-/2021-0210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1-0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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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400149800000
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二部分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 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实施政府以土地市场化运作供地的政策;组织实施收购处置闲置低效国有土地和城镇土地;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积累资金;开展国土资源规划、土地开发整理、农地转用项目的咨询、服务、评价、引资、交流与合作;承办建设用地项目农地转用方案,耕地补充方案和安置补偿方案编制和实施。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关于成立昌宁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的通知》(昌机编发〔2003〕3号)要求,昌宁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于2003年4月成立,为昌宁县国土资源局管理的股所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根据昌政办发〔2011〕209号三定方案,核定事业编制5名,为确保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工作稳步开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好保障服务,经昌机编发〔2013〕18号、55号批复,核定事业编制11名,2019年机构改革后更名为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1名。昌宁县土地收购中心为昌宁县自然资源局股所级单位,无内设机构。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做好项目用地供应保障。进一步分析土地市场,主动服务,结合规划和建设需要,制定可操作的土地出让计划,保障2021年各项目用地。
2.摸清家底,准确掌握批而未供、批而未征、供而未用土地情况,协调各部门,梳理土地收储方案,加强土地收储及前期开发。
3.加强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加强批后监管工作。
4.继续向县人民政府加强汇报,取得县人民政府同意支持土地收购储备工作走向规范化,科学的运行好土地储备监管系统。
5.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在职实有1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0.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0.41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1.32万元,增合1.2%,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工资正常晋级。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0.4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0.4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0.41万元(本级财力110.4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1.32万元,增合1.2%,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工资正常晋级。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0.4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0.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4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1.32万元,增合1.2%,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工资正常晋级;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动。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7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06万元,用于单位部分养老保险支出,卫生健康支出10.58万元。
1.“2010350”事业运行:86.7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人员经费82.38万元,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4.38万元。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0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缴费。
3.“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7.3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4.“2101103”事业人员医疗补助:3.2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医疗补助。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10.4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30101”款工资福利支出下的基本工资37.42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2.“30102”款工资福利支出下的津贴补贴19.30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的改革性补贴、艰苦边远地方津贴等。
3.“30103”款工资福利支出下的奖金3.12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4.“30107”款工资福利支出下的绩效工资21.81万元,反映事业单位人员的绩效工资。
5.“30108”款工资福利支出下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06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6.“30110”款工资福利支出下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32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7.“30111”款工资福利支出下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27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事业人员的医疗补助缴费。
8.“30112”款工资福利支出下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73万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的失业保险、工伤生育保险。
9.“30201”款商品服务支出下的办公费1.75万元,用于购置办公所需用品费用、耗材、打印费用、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
10.“30211”款商品服务支出下的差旅费0.50万元,用于单位职工出差发生的开支。
11.“30217”款商品服务支出下的公务接待费0.50万元,用于公务往来中产生的接待费用。
12.“30228”款商品服务支出下的工会经费1.63万元,用于上缴县总工会工会经费。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50万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5万元,与上年持平,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50人次。
因预计接待批次与人次与上年基本持平,公务接待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2021年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四)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具体详见附件2)
第二部分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详见附件1)
附件:1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表
2.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49800111
附件【附件1.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20210208030106108.xlsx】
附件【附件2.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附件【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doc.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