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33-2-04_A/2016-0724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6-0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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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昌宁县国土资源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职能职责按照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国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昌政办发[2011]209号)执行。
(一)基本职能
1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拟订全县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计划和政策建议;参与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利用和循环经济政策措施。
2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程及办法,开展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
3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办理国家和省、市、县立项建设项目。
4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查处理土地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5承担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和措施,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和严格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负责组织实施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及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上报国家、省、市、县审批的各类用地审核、报批工作。
6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土地利用各类数据的职责。组织实施土地资源和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实施土地专项调查,负责土地确权、土地登记发证和土地分等定级等工作;组织申报国务院、省、市、县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中的土地勘测定界工作;负责全县测绘单位的资格审查和报批及测绘行业的标准化管理工作;指导并监督全县基础测绘、地籍测绘、其他测绘成果的质量管理和使用及保密工作。
7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责任。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管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实施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和交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监督执行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等;按规定对土地使用权评估价格和处置方案进行初审或确认审批。
8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督国土资源有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9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砂、石、粘土的新立、转让、审批和登记发证工作,依法办理其他矿业权初审工作,负责管理辖区内矿区,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有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
10负责地质勘查开采活动的监督管理和压覆矿产情况的初审。
11承担地质环境保护责任。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
12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指导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3依法征收资源收益,参与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收。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负责有关资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
14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拟订、实施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实施重要科技专项,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15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
“十三五”期间,我局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的职责定位,在适应和引领新常态中实现国土资源工作新发展。在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方面,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红线,确保耕地数量基本稳定、质量有所提升;加强优势矿产资源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促进矿业可持续发展。在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方面,要落实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显著提升土地和矿产资源集约利用水平。在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方面,要把资源惠民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维护群众的资源权益,加大工作力度,在助推精准脱贫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在深化改革方面,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国土资源领域改革不断实现新突破。在法治国土建设方面,要加快构建法治统筹、依法行政、执法严明、守法诚信的国土资源管理体系和秩序。
围绕上述目标任务,重点抓好6个方面工作:
1发挥规划龙头作用。一是做好土地资源调查评价。做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实现土地利用调查成果的动态更新。完成城镇地籍调查、农村集体土地产权调查、村庄地籍权属调查,实现地籍管理全覆盖。完成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登记发证工作任务,构建完整地权体系。全面开展城镇土地集约利用潜力调查与评价、农用地后备资源适宜性评价、土地价格调查和基准地价更新。开展城市用地、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二是合理利用规划。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增量、合理布局、集约用地、保护耕地的总原则,促进农业向规模经营集中,工业向开发区和工业集中区集中,农民居住向城镇和农村新型社区集中。
2加强土地调控作用。一是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依据市级下达农用地转用计划总量和全县土地利用及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优先保证重点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用地需求。大力实施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根据城镇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政策,大力推进农村居民点集聚和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工作,为城镇发展拓展用地指标来源。二是强化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坚守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红线,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及基本农田各项管护措施,确保耕地保有量107.97万亩不减少,基本农田90.93万亩不降低。三是严格土地利用管理。严格执行产业政策,重点保障重点工程、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以及民生工程用地,保障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要求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投资强度达到政府规定标准的工业项目用地。坚决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和盲目圈占土地,依法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对建设用地的合理需求。四是全面推进集约节约用地。坚持以项目定用地、以投资额定用地量,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全面推行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加大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对闲置2年以上的土地按规定予以收回,并依法及时处置。
3加大土地整治力度。“十三五”期间,加大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力度,争取实施项目9个,概算总投资10650.1万元,建设总规模3296.5249公顷,具体项目计划为:漭水镇漭水等4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卡斯等2个镇邑林等3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湾甸乡下甸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鸡飞镇邑等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耈街等2个乡打平等9个村土地整治项目、翁堵镇明山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鸡飞镇扁木等4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更戛乡更戛等3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温泉镇温泉村土地整治项目。
4科学发展矿业经济。一是加强矿产资源开采管理。严格采矿权管理,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矿产资源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设置采矿权。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权限出让矿业权。严格审批条件,规范审批程序,完善采矿权申请、延续、变更、注销等相关管理制度。二是加大矿产资源勘查力度。进一步加强对重点矿种、重点矿区和资源空白区的勘查。特别是加强对硅石矿、煤矿、锡矿、铜矿等我县优势资源的勘查,探明储量,摸清家底。对一些因资金投入不足、技术力量薄弱导致长时间出现“圈而不探”现象的勘查企业,依法建立合理的退出机制。三是加大矿产资源整合力度。以战略性矿产、优势矿种、重点矿区为重点,加快矿山企业结构调整步伐,提高矿业生产集中度。四是加大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力度。以积极推进生态矿山建设和规模化、集约化、清洁化开采为途径,加强生产矿山地质环境的保护和关闭废弃矿山地质环境的治理。
5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一是加大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积极向上争取搬迁避让、工程治理等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争取实施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8个,概算总投资5280万元,具体项目计划为:鸡飞中学滑坡群防治工程,大田坝镇湾岗村滑坡治理,翁堵镇立桂村委会背阴寨、杞木林滑坡治理,大田坝镇清河村委会李家寨滑坡治理,漭水镇黄家寨及大石头村滑坡泥石流治理,更戛乡大沙坝滑坡治理,漭水镇翠华完小滑坡治理,大田坝镇文沧完小陈家寨滑坡群治理。二是认真落实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三是加强专业人才培养。着力强化对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加强地质灾害监测员管理和培训,不断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水平,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四是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防灾避险、自救互救的能力。
6提高执法监察水平。一是继续抓好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着力提高用地单位及个人依法用地、依法探矿采矿意识。二是加强动态巡查和案件查处力度,及时发现和有效制止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对达到立案标准的违法行为坚决立案查处,切实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三是以查处整改为重心,以约谈问责为抓手,认真做好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对未批先建、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等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确保年度卫片执法检查顺利通过验收。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2016年昌宁县国土资源局预算编制坚持依法理财、厉行节约、量力而行、统筹兼顾的原则,以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规范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推动项目支出滚动管理,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严格预算执行为指导,按要求严格上报实有人员、房屋及车辆情况等基础信息数据,作为基本支出预算核定依据,根据财政发展及实际工作的需要据实编制上报项目支出预算。上报县财政局,经人代会审查批准后,由县财政局批准下达执行。
三、部门基本情况
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2015年部门在职人员编制64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事业编制37人,工勤编制3人。在职实有5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55人。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退休23人。车辆编制8辆,实有车辆10辆。
四、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昌宁县国土资源局财务总收入3424.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46.74万元。
201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424.4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46.7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077.75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46.74万元(本级财力346.74万元)。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349.48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542.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3.20万元,占本级财力支出的55.85%,项目支出2046.28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支出239.77万元,占本级财力支出的44.15%)。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分别列有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国土资源事务-行政运行,主要用于保障全局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国土资源事务-地质灾害防治主要用于滑坡治理工程、山洪泥石流治理搬迁补助、应急处置及监测预警资金、地质灾害搬迁选址调查评价、监测人员补助等;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国土资源事务-国土资源规划及管理主要用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国土资源事务-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主要用于土地利用监测、耕地保护、土地评估等工作;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国土资源事务国土整治主要用于昌宁县鸡飞乡邑等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安排的支出主要用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矿区带和矿产资源勘查项目矿产资源勘查、矿产资源保护;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国土资源事务-其他国土资源事务主要用于国土资源事务工作经费支出;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测绘事务-其他测绘事务主要用于全国地理国情普查专项经费。
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主要用于大田坝初级中学边坡地质灾害治理;城乡社区支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耕地开发专项支出主要用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等工作;城乡社区支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支出主要用于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数据库更新维护等工作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昌宁县国土资源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2.7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与上年对比增加0.53万元,增幅0.18%,增减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化工资福利支出及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变化。截止2016年初预算取数时点2016年1月,在职在编干部职工人员工资进档晋级,造成增量。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从2016年起,按10%比例统一压缩我局公用经费用于脱贫攻坚,故公用经费较2015年调减。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昌宁县国土资源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46.28万元,如地质灾害防治主要用于滑坡治理工程、山洪泥石流治理搬迁补助、应急处置及监测预警资金、地质灾害搬迁选址调查评价、监测人员补助等工作经费1022.82万元;国土资源规划及管理主要用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经费91.85万元;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主要用于土地利用监测、耕地保护、土地评估等工作经费经费0.10万元;国土整治主要用于昌宁县鸡飞乡邑等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600万元;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安排的支出主要用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矿区带和矿产资源勘查项目矿产资源勘查、矿产资源保护工作经费86.42万元;其他国土资源事务主要用于国土资源事务工作经费3.82万元;其他测绘事务主要用于全国地理国情普查专项经费27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主要用于大田坝初级中学边坡地质灾害治理等工作经费110万元;耕地开发专项支出主要用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等工作34万元;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支出主要用于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数据库更新维护等工作经费70.27万元等开支。与上年对比增加528.29万元,增幅35%。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关于部门预算管理改革的要求,自2016年起局机关原通过追加预算解决的部分项目经费,改由年初预算统一申报安排,故造成全局年初预算项目支出增量。
五、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是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按其性质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二)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是指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专项计划,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
(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根据政府职能分类,反映政府支出的内容和方向。支出功能分类设置类、款、项三级科目。
(四)支出经济分类:主要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支出经济分类设置类、款两级科目。
行政事业单位编制部门收支预算时,主要使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支出经济分类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