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自然资源所,机关各股(室)、中心:
根据工作需要,经昌宁县自然资源局党组2022年4月6日会议研究决定:
杨如军任县自然资源局执法监督股负责人;
于鹏飞 任县自然资源局法规股负责人;
刘娇露 免去县自然资源局法规股负责人;
于鹏飞 免去县自然资源局执法监督股负责人。
中共昌宁县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