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6433-2-05_Z/2018-0313004 发布机构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 2018-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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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国土资源局职权目录一览表

职权目录一览表

单位(公章):昌宁县国土资源局 填表时间:2015年6月1日

序号

权力

名称

权力类别

权力内容

实施依据

公开形式

公开范围

公开时间

收费依据和标准

办理主体

风险等级

备注

1

建设用地审查报批

行政许可

各类建设用地报批申请受理、审核及组织上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

4、《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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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增建设用地费县级部分:10元/平方米(云财综〔2006〕187号)。

2、耕地开垦费县级部分:①旱地9000元/亩,②水田10500元/亩(云价综合〔2011〕18号)。

3、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县级部分:200元/平方米(云国土资〔2012〕49号)。

4、征(土)地管理费县级部分:云计价格〔2003〕46号。

耕地保护利用股

高

2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行政审批

各类建设用地预审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

3、《建设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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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保护利用股

高

3

临时用地审批

行政审批

1、对临时用地符合条件的进行审核、审批。

2、对符合条件的,向上级提出审查意见。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六十条、六十一条。

2、《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3、《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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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保护利用股

高

4

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审批

行政许可

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查、审批、上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九、六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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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保护利用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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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土地复垦方案审查、验收

行政审批

对土地复垦方案审查、验收

1、《土地复垦条例》。

2、《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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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保护利用股、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股

高

职权目录一览表

单位(公章):昌宁县国土资源局 填表时间:2015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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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

名称

权力类别

权力内容

实施依据

公开形式

公开范围

公开时间

收费依据和标准

办理主体

风险等级

备注

6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行政许可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4、《云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

5、《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

6、《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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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成交总额。

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高

7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

行政许可

组织承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审批、审查和上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4、《划拨用地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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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高

8

国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和改变用途

行政许可

组织承办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和建设用地使用权改变用途事宜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4、《云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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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地籍规划管理股

高

职权目录一览表

单位(公章):昌宁县国土资源局 填表时间:2015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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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

名称

权力类别

权力内容

实施依据

公开形式

公开范围

公开时间

收费依据和标准

办理主体

风险等级

备注

9

土地收购储备

其他行政行为

承办土地收购储备工作

1、《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

2、《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7〕2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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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高

10

矿业权登记

行政许可

1、受理、审核矿业权人提出的矿证登记申请。

2、核发采矿许可证。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2、《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

3、《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4、《云南省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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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登记费:大型矿山500元,中型矿山300元,小型矿山200元(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251号文)。

2、采矿权使用费:每平方公里每年1000元(国务院第241号令《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股

高

11

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

行政征收

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

1、《云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2、《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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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标准:销售收入2%—4%《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国务院150号令)。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股

高

12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治理

其他行政行为

对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进行勘察、上报和实施监督

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2、《云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

3、《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4、《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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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环境股、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高

职权目录一览表

单位(公章):昌宁县国土资源局 填表时间:2015年6月1日

序号

权力

名称

权力类别

权力内容

实施依据

公开形式

公开范围

公开时间

收费依据和标准

办理主体

风险等级

备注

13

土地登记

行政确认

1、受理、审核土地登记申请。

2、核发土地权利证书。

1、《土地登记办法》。

2、《云南省土地登记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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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地登记收费及其管理办法(〔1990〕国土〔籍〕字第93号)

地籍规划管理股、国土分局

高

14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

行政裁决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和调解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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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籍规划管理股、国土分局

高

15

土地勘测定界验收、备案

其他行政行为

对土地勘测定界进行验收、备案

《云南省土地勘测定界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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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籍规划管理股

高

16

土地调查

其他行政行为

组织开展土地调查,对土地调查成果数据进行汇总、统计、管理

《土地调查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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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籍规划管理股、国土分局

高

17

国土资源信息公开

其他行政行为

组织国家省、市、县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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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中

18

违法案件处理

行政处罚

1、受理、调查审核违法案件。

2、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3条至84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39条至4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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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监察大队

中

职权目录一览表

单位(公章):昌宁县国土资源局 填表时间:2015年6月1日

序号

权力

名称

权力类别

权力内容

实施依据

公开形式

公开范围

公开时间

收费依据和标准

办理主体

风险等级

备注

19

土地开发复垦项目申报、审批

行政许可

1、组织承办土地开发复垦城增村减审查,报县人民政府审批。(60公顷以下)

2、上报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60公顷以上)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

4、《云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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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高

20

国土资源听证

其他行政行为

依职权或者依当事人的申请组织听证

《国土资源听证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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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股及局相关股室

高

21

国土资源信访

其他行政行为

负责涉及国土资源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全县国土资源系统的信访工作。

《信访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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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股

中

22

土地、矿产资源管理收费

其他行政行为

负责收缴土地、矿产资源管理应缴费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4、《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

5、《云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6、《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和收费管理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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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收费许可证》(滇发改费保昌证字〔2013〕第079001号)

财务室

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