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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8169183-5-/2023-0120001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 2023-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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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县有关要求,结合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编制本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昌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网址:http://www.yncn.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昌宁县田园镇滨河东路中段,邮编:678100;电话:0875-7130276;传真:0875-7130276。

一、总体情况

(一)抓统筹促落实。为全面推进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县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2022年,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及时调整领导班子分工,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信息公开工作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及时召开局班子会议,对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年内,共计召开2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会议,主要领导主持会议并听取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

(二)主动公开方面。202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1条,其中政府门户网站环境保护专栏公开政府信息214条(其中:水环境信息16条,大气环境信息12条,土壤污染相关信息3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42条,行政执法和企业监管信息24条,环保督察信息36条,生态文明建设信息5条,其他信息76条),其他方式公开信息87条。年内共受理“12345”投诉事项24件,地表水环境质量以及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排放情况由市级统一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方面。截止12月31日,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来电、来信、来访以及社会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事项,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全面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健全完善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机制;二是强化公文公开属性认定标准,结合协同办公系统内部发文流程,从源头加强对公开属性和公文的审核把关;三是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强化政策文件解读工作。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及时梳理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调整优化网站公开栏目设置。继续做好昌宁县环境保护局微信公众号的运维保障工作,调整优化栏目设置。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加大常态化监测力度。

(六)监督保障方面。印发了《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结合行业实际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强化政策解读回应。加强督促指导,不定期开展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专项检查,及时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存在业务股室提供应公开信息不及时,单位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业务人员主动督促各业务股室按时提供材料不到位的情况;二是公开的信息类型较为单一,主要以生态环境保护业务工作信息为主,政策解读、民生保障等信息内容数量较少;三是对网站网民留言办理工作重视不够。

(二)改进措施:一要及时公开应公开信息,要求各业务股室积极提供应公开信息,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由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业务人员及时予以公开,切实做到各类信息按时序公开。二要全面充实公开内容,做到以公开生态环境保护业务信息为主,其他信息如政策解读、民生保障等信息均有公开;三要进一步畅通政民互动渠道,抓实网站网民留言办理工作。要求工作人员每天必须登陆网站,查看网民留言,认真分析留言诉求,确保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留言答复,做到抓住关键有效解答。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

2023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