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8169183-5/20240315-00002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4-0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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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确保污染防治攻坚取得实效。近日,云南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实施《云南省关于进一步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实效的工作方案》,从四个方面加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狠抓污染防治攻坚定力。着力提高站位抓攻坚,坚定不移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扛牢扛实污染防治攻坚战政治责任。紧盯问题抓攻坚,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强化责任抓攻坚,以过硬的立场、品质、意志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聚焦目标抓攻坚,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是瞄准薄弱环节,加快补齐污染防治攻坚短板。从加快补齐水、大气、土壤、生态保护和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短板等方面,在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大力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加强大气自动监测站点建设、从严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督、加强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监督管理以及中央和地方生态环境保护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等工作加力攻坚。
三是狠抓重点任务,大力提升污染防治攻坚质效。从有效巩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大力推进三大保卫战重点任务落实、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水平等方面,在不断巩固提升大气、水环境质量和生态质量,强化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治,有效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大力推进生态环境改革重点工作,加大生态环境保护资金投入力度,强化监管执法监测能力建设等工作加力攻坚。
四是健全完善机制,着力推动污染防治攻坚进位。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运用调度、联络、会商、督办等工作机制,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以考核促进工作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围,统筹推进督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推动全省污染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