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8169183-5-/2022-0708002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 |
公开目录 |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 发布日期 | 2022-07-08 |
文号 | 来源:中国环境报 | 浏览量 |
云南省在推进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中,既客观总结评价已经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又深刻反思存在差距和不足,采取更加精准有力的举措,扎实做好督察工作的后半篇文章。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督察办主任曹俊介绍,当前,云南省推进整改工作主要存在3个方面的差距和不足: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深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没有切实体现到工作中;二是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与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要求还有差距,绿色高质量发展还不够充分;三是生态安全风险防控压力大,城镇“两污”设施建设短板突出。
下一步,云南省将重点抓好以下5个方面工作,以督察整改的成效来检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成效。
全面压实整改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扛牢扛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的政治责任,践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抓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善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机制,省政府常务会议每季度、领导小组每两个月、领导小组办公室每个月研究1次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压实各级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推动督察整改落地见效。
坚决完成整改任务。继续抓好督察问题整改落实,坚持工作力度不减、措施手段更硬,对正在整改的问题始终盯住不放,对完成整改的问题严格程序标准及时验收销号,适时采取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等多种方式加强督导检查,严防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出现反弹。整改工作做到原因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监管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长效机制不建立不放过、社会不满意不放过,确保整改时限为2022年底的17个问题按时按质整改落实到位,其余问题紧盯不放、完成一个销号一个。
努力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为契机,全面加强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围绕生态美、环境美、城市美、乡村美、山水美“五美”的目标,落实最高标准、最严制度、最硬执法、最实举措、最佳环境“五最”的要求,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全过程。持续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调整优化,实现减污降碳、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协同增效,增加森林和生态系统碳汇,科学谋划、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推进九大高原湖泊流域农业绿色发展,推动种植结构适度调整,积极推进种植方式转变,大力推广高效绿色现代设施农业,强化流域国土空间管控和畜禽规模养殖监管,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高水平建设农文旅融合的美丽乡村。
切实加强生物生态安全保护。深刻认识维护生物生态安全的重大意义,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管,积极维护高黎贡山等重点区域生物生态安全,不断提升生物生态安全防范能力,坚决筑牢祖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充分发挥“动物王国、植物王国、世界花园”生态品牌优势,做实林长制,科学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深入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加强珍稀濒危物种和极小种群物种抢救保护。扎实推进亚洲象、高黎贡山、普达措等国家公园创建工作,积极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持续讲好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故事”。
强化跟踪问效和信息公开。切实强化对整改任务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和分析研判,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对整改进展滞后、整改工作推进不力的,分别采取预警、督办、通报、约谈等方式予以督促;对整改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的问题,严肃追究责任。加大督察整改宣传力度,定期向社会公开整改落实情况、重点问题和典型案例整改情况,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努力形成齐抓共管、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记者:蒋朝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