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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8169183-5/20240322-00001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
公开目录 生态环境保护 发布日期 2024-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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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2023年,六大水系出境跨界断面水质100%达标

2023年,云南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要求,高度重视、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制定了《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目标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扛牢扛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政治责任,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监测数据显示,2023年云南省未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环境空气质量位居全国前列;纳入国家考核的地表水断面Ⅰ类—Ⅲ类水体比例提升到94.1%、同比提高2.5个百分点,劣Ⅴ类水体比例下降到1%,同比减少0.5个百分点;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坚持保护为先,全力筑牢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

着力构建“三屏两带六廊多点”生态安全格局,完善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4个国家公园候选区和两个国家植物园候选园纳入国家公园创建总体布局。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新增1个国际重要湿地和3个国家重要湿地。

持续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全省90%的典型生态系统和85%的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得到有效保护。

扎实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指出的问题整改取得积极进展。高质量开展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现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16个州(市)全覆盖,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得到解决。

坚持治污为重,扎实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实效

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积极应对不利气象条件等,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春夏季和秋冬季集中攻坚行动,落实差异化管控措施。提高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水平,大力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深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开展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加强柴油货车污染治理,2023年,云南省淘汰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83673辆,同比增长1倍。开展建筑施工和城市道路扬尘污染治理“百日行动”,责令整改违规事项1071起,扬尘污染问题数量明显下降。

全力打好碧水保卫战。牢牢守住“湖泊是用来保护的,不是用来开发的”底线,科学划定九大高原湖泊“两线”(湖滨生态红线、湖泊生态黄线),严格“三区”(生态保护核心区、生态保护缓冲区、绿色发展区)管控,全面完成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条例修订工作,生态保护核心区面积达到之前一级保护区面积的2.8倍;清单化推进九大高原湖泊“三治一改善”(治污水、治垃圾、治农业面源污染,改善水生态)三年行动,九大高原湖泊水质稳中向好。开展洱海流域城镇截污治污体系三年精准提升行动,探索形成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种养旅结合”分区防控模式和有机废弃物循环利用“顺丰洱海模式”。持续抓好滇池沿岸违规违建整改后续工作,实施滇池“三区”管控,建成湖滨湿地54个,恢复环湖生态带42平方公里,贯通环滇池生态绿道37.1公里,并向公众开放,滇池生态空间增大、公共属性回归。加强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治理,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工作,累计排查长江流域“三磷”企业188家;大力实施赤水河流域(云南段)保护治理和高质量发展“双十”工程,流域内17个乡镇实现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赤水河(昭通段)入选第二批全国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六大水系出境跨界断面水质100%达标。扎实推进劣Ⅴ类水质断面脱劣攻坚行动,国控劣Ⅴ类断面减少到两个。严格饮用水水源保护,强化水质监测预警,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深入推进农用地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实施土壤污染源头管控重大工程项目,累计完成320家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加强“一废一库一品一重”等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有力推进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和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问题整治。加强新污染物治理,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加强磷石膏资源化综合利用。持续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完成495个行政村环境整治和26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经初步测算,云南省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50%,同比提高12个百分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86%,同比提高27个百分点。

坚持扩绿为基,夯实生态大省绿色本底

持续推进“森林云南”建设,完成营造林27.92万公顷、草原生态修复6.23万公顷,全省森林面积、森林蓄积量、森林覆盖率均位居全国前列。

积极推进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以昆明市为重点开展绿美城市街道补绿和城市清爽行动,新增绿化面积0.91万公顷,种植苗木1727.58万株,建成绿美社区1845个、绿美乡镇100个、绿美村庄200个、绿美公路24397公里。

持续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新增两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5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数量创历史新高,累计分别达9个和20个。

配合生态环境部成功举办2023年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宣传活动和COP15主席团会议,再次向世界展示了云南生态文明建设成就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

坚持转型为要,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

大力发展以水电、光伏为主的绿色能源产业,绿色能源成为第一支柱产业,全省绿色能源装机突破1亿千瓦,绿色发电量占比、清洁能源交易电量占比、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均位居全国前列,西电东送电量超1.5万亿千瓦时。

推进工业绿色转型,硅光伏全产业链基本形成,新能源电池产业等先进制造业迅速发展。

严格控制“两高”项目建设,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全面完成粗钢产能问题整改。

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不断完善并深入落实“1+N”政策体系,建成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区10个、绿美园区17个。

坚持发展为本,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农业绿色崛起,鲜切花、天然橡胶、咖啡、烤烟、核桃、中药材种植面积和产量连续多年保持全国第一,“云系”“滇牌”农产品销往全国150多个大中城市、110多个国家和地区。全省化肥和农药使用量实现多年连减,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农膜回收率分别超过90%、80%。

推进文旅产业绿色升级,创新培育文旅融合、生态康养、户外运动、研学科考等新产品、新业态,“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话题知名度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以康养、文旅服务业为主的第三产业发展势头良好。

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积极构建符合云南实际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完成首轮九大高原湖泊流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