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8169183-5-/2022-0708001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 |
公开目录 | 生态环境保护 | 发布日期 | 2022-07-08 |
文号 | 来源:中国环境报 | 浏览量 |
近几年,云南始终把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尤其是2016年、2018年、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3次对云南省开展督察以来,省委、省政府坚决把涉及九大高原湖泊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周波介绍,近几年来,云南省扎实开展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紧盯问题精准监督、依法依规完善管理体制机制、推进“退、减、调、治、管”科学系统治理四方面行动,着力抓好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工作。
云南全面建立了省、州(市)、县(市、区)、乡(镇)、村五级河(湖)长和省、州(市)、县(市、区)三级河长制办公室的组织体系,九大高原湖泊的湖长全部由省委常委担任,带头履行湖长职责;省人大常委会每年分别组织九大高原湖泊专项督察,全面实施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攻坚战。
在紧盯问题精准监督方面,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省委巡视组、省委督查室和省政府督查室均对九大高原湖泊湖长制及保护治理工作开展了督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反馈问题整改,加快推进滇池沿岸违规违建整改工作,紧盯滇池、杞麓湖等典型案例,举一反三,全面开展九大高原湖泊存在问题拉网式大排查。
在依法依规完善管理体制机制方面,坚持依法治理,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全面梳理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条例存在的不足,推动出台配套政策,洱海、程海、泸沽湖、异龙湖已经按程序印发州(市)政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滇池涉及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条例实施细则目前由省司法厅牵头修订,阳宗海正在按程序报批。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由玉溪市抚仙湖管理于2021年4月19日印发了15项依法行政工作有关制度。
按照云南省委、省政府“退、减、调、治、管”五字要求,全面提升精准治湖思路,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科学系统治理。
此外,积极推进湖滨生态红线和湖泊生态黄线“两线”划定、开展湖泊保护治理规划及“一湖一策”保护治理方案编制等工作。
通过全省上下坚持不懈的努力,云南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根据2021年监测数据综合评价,抚仙湖、泸沽湖水质保持Ⅰ类,洱海由Ⅲ类提升到Ⅱ类,阳宗海保持Ⅲ类,滇池草海由Ⅳ类提升到Ⅲ类。
周波表示,下一步,云南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的工作思路,主要围绕一个指导思想,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两条控制线,即划定湖滨生态红线和湖泊生态黄线;三个革命性举措,即在治湖理念上来一场革命,在治湖措施上来一场革命,在治湖体制机制上来一场革命;四大工程,即实施“污水”工程、“活水”工程、“净水”工程、“源水”工程;五字工作方针,即“退、减、调、治、管”。2022年九大高原湖泊水质目标设定为:抚仙湖、泸沽湖湖体水质要保持Ⅰ类,洱海和阳宗海水质稳定保持Ⅲ类及以上,程海水质保持Ⅳ类(pH和氟化物除外),星云湖水质保持Ⅴ类,滇池草海水质达到Ⅳ类及以上、外海水质达到Ⅳ类(COD≤40mg/L),异龙湖和杞麓湖水质要力争实现脱劣。
记着:蒋朝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