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8169183-5-/2021-0827002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 |
公开目录 | 生态环境保护 | 发布日期 | 2021-0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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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联合各乡镇对昌宁县境内澜沧江流域和怒江流域排放污染物的涉水排口开展现场摸底排查,为后续入河排污口监测、溯源和整治工作奠定基础。
现场排查人员严格落实“有口皆查、应查尽查”的要求,以村级河长管理段为排查单元,人工拉网式精准查找点位、辨别排污口类型,按照“一口一档”的工作原则,建立入河排污口台账,实现“受纳水体—入河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全过程监管,规范入河排污口管理,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