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8169183-5-/2020-0630002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0-06-30 |
文号 | 浏览量 |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昌宁县环境监测站属财政拨款一级预算单位,单位编制人数10人,在职人数10人。单位的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
2.负责完成辖区内饮用水源和备用饮用水源监测工作。按月完成河流国控、省控监测断面和县控断面的监测工作,按要求完成重点污染企业的监督性监测工作。
3.负责做好环境监测工作的质控和质保工作,实行监测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4.负责完善环境监测档案,及时向上级环保部门报送辖区各种环境质量数据和环境统计数据等。
5.负责及时完成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环境污染纠纷仲裁监测。
6.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2019年预算:工资福利支出96.5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6.94万元。工资福利支出用于保障干部职工正常工资发放。商品和服务支出用于保障日常办公需要。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9年预算总收入103.4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6.5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6.94万元。
2019年预算总支出103.46万元,本级财力安排103.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46万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完善了部门预算管理内控:一是领导重视。由主要领导亲自牵头抓落实,按照工作要求,做好总体部署、进度跟踪等工作;二是明确职责,强化制度落实。明确责任,按照内控管理要求,重新对岗位职责进行梳理,做到了分管明确化,岗位清晰化,责任具体化,切实增强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履职意识。三是加强监督。加大对内部控制相关工作进展情况监督检查,不断发现问题、改进问题、解决问题。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增强单位资金使用的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
(二)自评指标体系(本部分为报告核心内容)
1.“投入-绩效目标设定-绩效目标准确性”指标:绩效指标细化不够,扣1分;
2.“过程-预算执行-支出进度”指标:2019年项目无支出进度,扣1分;
3.“过程-预算执行-资金结余”指标:年底有项目资金结余,资金结余超上年结转,扣2分;
4.“过程-预算执行-预算调整率”指标:预算调整率为1.3%,扣1分;
5.“过程-预算管理-管理制度健全性”指标:管理制度内容不够完善,扣1分;
以上共计扣分6分。
(三)自评组织过程
成立了自评小组,实施了询问、检查等必要的工作程序并审阅资金下达文件、抽查会计记录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会计账簿等相关会计资料、复核预决算报表及编制依据。获取的资料和证据是充分的,实施的工作方法和程序是适当的。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绩效目标设定:1.绩效目标是否设立:据绩效目标是否设立、是否充分等情况进行评价打分。绩效目标用以反映和考核整体绩效目标与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2.绩效目标准确性:根据①是否将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③是否与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④是否与本年度预算资金相匹配等情况进行评价打分。
预算配置:1.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2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确定的决算编制口径为准。
2. “三公经费”变动率:“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2分;“三公经费”变动率>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
3.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支出安排率≥90%,计2分;80%(含)-90%,计1.5分;70%(含)-80%,计1分;60%(含)-70%,计0.5分;低于60%不得分。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重点项目支出:指本重点工作支出。项目总支出: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
4.预算安排是否符合履职目标:根据预算安排是否符合履职目标情况进行评价打分。履职目标以年度工作计划为准。
(二)过程情况分析
预算执行:1.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率=0,计4分;0-10%(含),计3分;11-20%(含),计2分;21-30%(含),计1分;大于30%不得分。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预算调整数: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2.支出进度:每发生一个项目未按进度要求完成资金下达的扣1分,扣完为止。
3.资金结余:无结余,3分;有结余,但不超过上年结转,2分;结余超过上年结转,1分。
4. “三公经费”控制率:以100%为标准。三公经费控制率≦100%,计4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预算管理:1.管理制度健全性: ①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1分;②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2分;③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1分。
2. 资金使用合规性: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支出符合预算批复的用途;④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3.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整性: ①按规定内容、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1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1分;④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1分。
资产管理:1.管理制度健全性: ①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②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③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资产管理规范性: ①资产保存完整;②资产配置合理;③资产处置规范;④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⑤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3.固定资产利用率:每低于100%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
(三)产出情况分析
职责履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2019年,昌宁县环境监测站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完成了区域内各项常规监测和执法监测工作,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供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完成各项环境保护工作。
(四)效果情况分析
履职效益:1.生态效益,根据实际或未来以及可能产生的生态效益进行客观、综合的评定。我站坚持围绕环境保护工作、服务大局,提升环境监测能力和水平,加强环境质量监控,为全县的生态环境建设做出应有贡献。
2.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较好。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昌宁县环境监测站2019年评价得分94分。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1.量化并细化相应的绩效指标,以进行更准确、更完整的预算编制。
2.加强项目管理和实施中各个环节工作人员的执行力及业务能力,例如:申请资金、项目报账等。
3.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财政预算资金,资金支出按照执行资金管理制度,支出符合预算批复的用途,不截留、挤占、挪用、虚列资金支出。
4.严格执行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做到资产保存完整、配置合理、处置规范、账实相符、账实相符。
5.单位领导及财务人员加强财务法律、法规学习。
6.“三公经费”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一是使干部职工的行为趋向于组织目标;二是进一步完善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工作制度;三是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在整体考核中。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领导重视,主抓落实,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做好总体部署、部门协调、进度跟踪等工作;二是明确职责,强化制度落实。明确责任,按照内控管理要求,重新对岗位职责进行梳理,做到了分管明确化,岗位清晰化,责任具体化,切实增强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履职意识。三是加强监督,立行立改。加大对内部控制相关工作进展情况监督检查,不断发现问题、改进问题、决问题。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