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8169183-5-/2019-0619002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19-06-19 |
文号 | 浏览量 |
(环境监测网络运行经费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对下转移支付部分预算的通知》(保财建〔2018〕137号),下达2018年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20万元用于开展2018年环境保护工作。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认真对照各项绩效指标,收集开展自评工作所需的相关材料。 并在财务分管领导带领下开展项目自评工作。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资金实际到位20万元,全部属于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18年使用项目资金11.89万元,严格用于开展2018年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实行实报实销,不存在挤占、挪用的情况。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全年共发出监测工作通知198份,出具各类监测报告147份。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监测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供全县环境质量现状。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上级主管部门对本年度的环境监测工作非常满意,自评为优秀。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五、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实际工作的开展情况及工作效果,以100分为满分,项目自评分96分,评价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昌宁县环境监测站将按要求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涉密的除外)在网站公开,实时总结工作中的经验与不足,为以后年度项目实施工作积累经验。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进一步加强项目情况管理,切实促进项目绩效管理工作。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