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8169183-5-/2019-0619001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19-06-19 |
文号 | 浏览量 |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配合建立健全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法规和制度,对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履行环境保护职责进行综合协调和统一监督管理。
2、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实施。结合本地区实际,建立健全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三同时”、排污收费、污染物总量控制、污染减排、区域限批、企业环境保护责任制、环境保护目标管理责任制等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并组织和监督实施。
3、负责编制本行政区域环境功能区划、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编制本行政区域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按规定报批后组织实施。对辖区内有关区域、流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提出意见。参与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实施。
4、负责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拟定生态保护规划,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域的保护和重点示范区域的环境管理。
5、负责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监管。依法制定执法计划,开展执法检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其他负有环境保护职责的部门依法履行监督职责。
6、负责本行政区域环境监测管理工作。制定环境监测规划,规划建设环境监测网络,按照国家有关规范,统一规划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的设置,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7、负责本行政区域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包括核与辐射、危险废物在内的各类污染源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
8、负责编制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在人民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本行政区域环境污染事故,协调处理污染纠纷。
9、拟定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经济政策,提出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划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10、负责管理排污权交易工作,推动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环境行为信用评价管理制度。
11、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指导和推动本行政区域环境科技进步和环保产业发展,开展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与交流。
12、组织、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法制建设、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环境保护。
13、负责本行政区域环境信息发布工作,编制并发布环境质量状况报告、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报告,发布重大环境事件处置情况信息,依法公开环境信息,指导并监督重点污染企业环境信息公开。
14、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将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有关企业,组织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县人民政府。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28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0.96万元,纳入工资统发260.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75万元。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支出260.96万元。另水质自动站项目70万元;土壤污染防治专项经费17.7万元;污染源监控平台运行经费6万元;污染防治工作经费2万元;大气污染防治经费2万元。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80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2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0万元。
1.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1、2110101行政运行支出232.3万元2、2110305事业运行支出14.4万元;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3.16万元。
2.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280万元。1、奖励性绩效45.62万元;2、养老保险33.16万元;3、基本工资186.1万元;4、车辆运行经费6万元;5、办公费3.05万元;6、接待费2.7万元;7、工会经费3.3万元。
另水质自动站项目70万元;土壤污染防治专项经费17.7万元;污染源监控平台运行经费6万元;污染防治工作经费2万元;大气污染防治经费2万元;生态网络监测经费20万元。
3.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并完善部门预算管理内控制度:一是领导重视,由主要领导亲自牵头、亲自落实,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做好总体部署、部门协调、进度跟踪等工作;二是明确职责,强化制度落实。明确责任,按照内控管理要求,重新对岗位职责进行梳理,做到了分管明确化,岗位清晰化,责任具体化,切实增强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履职意识。三是加强监督,立行立改。加大对内部控制相关工作进展情况监督检查,不断发现问题、改进问题,及时协调解决问题。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增强单位资金使用的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
(二)自评指标体系(本部分为报告核心内容)
1、过程-预算执行-预算调整率指标,部门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预算调整率大于30%,不得分(扣3分)。
2、过程-预算执行-资金结余指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存量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年末有项目资金结余,扣2分。
3、过程-预算管理-管理制度健全性指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相关财务制度虽然建立,但是内容不够完善,执行制度不到位,酌情扣1分。
4、产出-职责履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指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完成程度。根据履行职责和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酌情扣1分。
以上共计扣7分,最终得分94分。
(三)自评组织过程
成立绩效自评小组,实施询问、检查等必要的工作程序并审阅项目资料和资金下达文件、抽查会计记录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会计账簿等相关会计资料、复核预决算报表及编制依据。获取的资料和证据是充分的,实施的工作方法和程序是适当的。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目标设定
1.绩效目标是否设立:据绩效目标是否设立、是否充分等情况进行评价打分。绩效目标用以反映和考核整体绩效目标与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2.绩效目标准确性:根据①是否将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③是否与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④是否与本年度预算资金相匹配等情况进行评价打分。
预算配置
1.本单位人员编制数33人,年末实有在职人员33,人,人员控制率未100%,无超编现象。
2.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总额8.49万元,较2017年12.9万元减少4.4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较2017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65万元,较2017年8.85万元减少2.2万元;公务接待费1.94万元,较2017年4.16万元减少2.12万元。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严格遵守公务接待相关规定,逐年降低经费开支。未超出预算控制数。
(二)过程情况分析预算执行
1. 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280万元,调整预算数为517.2万元,预算调整率为84.7%,大于30%不得分。
2. 支出进度: 每发生一个项目按进度要求完成资金下达的。
3. 2018年末有项目资金结余。
4. 2018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8.49万元,“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8.75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70%,未超过年初“三公经费”预算数。
预算管理
1. 管理制度健全性: 根据财政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规定以及内控文件的要求,2016年我局制定预算业务管理制度、收支业务管理制度、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厉行节约制度等一系列财务管理制度,但是内容不够完善,执行制度不到位,
2. 资金使用合规性: 严格按照资金来源、用途使用资金;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严格执行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制度;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坚持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按制度办事,确保每一分钱都落到实处,每一环节按程序进行。
3.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整性: 能按规定时间、内容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预决算信息,并做到信息资料真实、准确。
资产管理
1. 管理制度健全性: 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 资产管理安全性: 资产保存完整;资产配置合理;资产处置规范;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3. 固定资产利用率: 固定资产利用率100%。
(三)产出情况分析
职责履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2018年,昌宁县环境保护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悉心指导下,依法履行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能,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经营行为,全力推动环境保护各项工作。
(四)效果情况分析
履职效益1、根据实际或未来以及可能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进行客观、综合的评定。我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环境保护重点,夯实监管基础,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提升环境保护监管能力和水平,为全县的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做出应有贡献。
2、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较好。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昌宁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评价得分94分。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1、量化并细化相应的绩效指标,以进行更准确、更完整的预算编制。
2、加强项目管理和实施中各个环节工作人员的执行力及业务能力,例如:申请资金、项目报账、与实施单位沟通等工作效率和能力。选择合作实施单位时进行多方位考察,以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及时完成项目建设。
3、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财政资金,资金支出按照严格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进行,重大项目支出应按规定进行评估论证,支出符合预算批复的用途,不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
4、严格执行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做到资产保存完整、配置合理、处置规范、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5、单位领导及财务人员加强财务法律、法规学习。
6、往来款项要及时清理、及时报账、结余资金及时按相关规定交回财政。
7、“三公经费”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一是使干部职工的行为趋向于组织目标;二是建立完善相关制度;三是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在整体考核中。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领导重视,由主要领导亲自牵头、亲自落实,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做好总体部署、部门协调、进度跟踪等工作;二是明确职责,强化制度落实。明确责任,按照内控管理要求,重新对岗位职责进行梳理,做到了分管明确化,岗位清晰化,责任具体化,切实增强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履职意识。三是加强监督,立行立改。加大对内部控制相关工作进展情况监督检查,不断发现问题、改进问题,及时协调解决问题。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4(环保局).xls】
附件【大气污染防治项目.zip】
附件【环境保护专项工作经费.zip】
附件【环境监测网络运行经费.zip】
附件【水污染防治经费.zip】
附件【水质自动站项目.zip】
附件【土壤污染防治项目.zip】
附件【污染源监控平台.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