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8169183-5-/2020-1023001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0-10-23 |
文号 | 浏览量 |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46701000
昌宁县环境监测站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环境监测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环境监测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昌宁县环境监测站隶属于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下属股所级事业单位,单位的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
2.负责完成辖区内饮用水源和备用饮用水源监测工作。按月完成河流国控、省控监测断面和县控断面的监测工作,按要求完成重点污染企业的监督性监测工作。
3.负责做好环境监测工作的质控和质保工作,实行监测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4.负责完善环境监测档案,及时向上级环保部门报送辖区各种环境质量数据和环境统计数据等。
5.负责及时完成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环境污染纠纷仲裁监测。
6.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县内地表水水质河流国控、省控(湾甸、习谦、柯街断面,25个项目,每个月1次);县控断面九甲大坝(25个项目,每个月1次)。
2.县级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河西水库,42个项目,每个季度1次)及备用饮用水源地(麻地河水库、清灵寺)的监测工作。
3.乡镇饮用水源地11个点位,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4个点位的监测。
4.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常规土壤采样点位8个。
5.声环境质量监测,建成区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安排在春季或秋季,每年101个网格,开展昼间(每年监测1次)监测,每个网格监测10分钟;交通噪声监测点位22个,开展昼间(每年监测1次)监测,每个网格监测20分钟;县中心城区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7个点,每个季度开展1次监测,每个点监测24个小时。
6.按照年度重点监控企业名单(昌宁康丰糖业有限责任公司),开榨期间每个月至少进行一次监督性监测(流量、pH、CODCr、BOD5、NH3-N、SS、总氮、总磷),并同步监测生化处理设施进水口水质,监测因子为废水流量、COD、NH3-N,每半年开展一次厂界噪声监测;废气污染源锅炉除尘器后烟尘(气),每个月开展一次监测。每个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校验/比对监测(流量、COD、NH3-N 3个项目)。
7.县控昌宁县红庆糖业有限责任公司,开榨期间至少每个月进行一次监督性监测(流量、pH、CODCr、BOD5、NH3-N、SS、总氮、总磷)。并同步监测生化处理设施进水口水质,监测因子为废水流量、COD、NH3-N,每半年开展一次厂界噪声监测;废气污染源锅炉除尘器后烟尘(气),每个月开展一次监测。每个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校验/比对监测(流量、COD、NH3-N 3个项目)。
8.根据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要求,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标准,全年至少开展两次污染源全指标监测,每半年开展一次厂界噪声监测;标准中基本控制项目、部分一类污染项目COD、NH3-N 等12个必测项目每季度开展一次监测工作;总量减排重点环保工程及纳入年度减排计划的重点项目,要同时监测进出口废水流量、COD、NH3-N的去除效率。每个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校验/比对监测(pH、流量、COD、NH3-N 4个项目),监测报告分别报送市局污控科和上级主管部门。
9.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及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实施方案,昌宁县城市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站外排废水(14个项目)每季度监测一次;填埋场周边地下水(20个项目)每年监测一次。
10.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及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实施方案,昌宁县人民医院、昌宁县中医医院、昌宁县天和医院(二级以上医院)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口16个项目每年监测一次(执行预处理标准)。
11.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耉酒厂每个月监测进出口废水流量、COD、NH3-N ;除以上项目以外,每个月加测烟尘(气)、SO2、NOX、BOD5、SS。每半年开展一次厂界噪声监测。
12.按照市生态环境局要求,硅冶炼企业(1个),每个季度监测出口废水流量、pH、SS、COD、NH3-N ;有组织烟尘(气)、SO2、NOX、林格曼黑度、无组织TSP;每半年开展一次厂界噪声监测。
13.熟练操作技能提高我站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的能力。
14.完成好各类纸质及电子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
15.认真监督第三方对县城空气自动站的运维。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环境监测站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环境监测站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环境监测站2019年度收入合计1303353.1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03353.1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8174.84元,增长3.02%,主要原因分析: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1115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3787.34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81713.02元,节能环保支出增加64174.48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环境监测站2019年度支出合计1162264.97元。其中:基本支出1103353.17元,占总支出的94.93%;项目支出58911.80元,占总支出的5.0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66121.99元,下降12.51%,主要原因分析: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较上年减少1115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较上年增加3787.34元,卫生健康支出较上年增加81713.02元,节能环保支出较上年减少140122.35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环境监测站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03353.1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8174.84元,增加3.58%,主要原因为工资和福利支出较上年增加60454.36元,其中基本工资减少14820.50元,津贴补贴减少31303.50元,奖金减少58992.00元,绩效工资增加80070.00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较上年减少3710.68元,职工基本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较上年增加81713.02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7498.02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6.12%;办公费较上年减少7474.68元,手续费较上年增加360.00元,水费较上年增加1490.90元,邮电费较上年减少1493.25元,差旅费较上年增加4360.00元,维修(护)费较上年增加1900.00元,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1432.00元,专用材料费较上年减少125.00元,劳务费较上年增加1179.61元,委托业务费较上年减少200.00元,工会经费较上年增加1825.42元,公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22670.52元,办公费、邮电费、水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8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环境监测站为完成特定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8911.8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4296.83元,下降77.62%,主要原因上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144300.00元全部拨付,环境监测网络运行经费已支付118908.63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环境监测站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2264.9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66121.99元,下降12.51%,主要原因为基本支出增加38174.84元,其中人员经费减少60454.36元,日常公用经费减少226576.35元;项目支出减少204296.83元,主要原因为上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144300.00元全部拨付,环境监测网络运行经费减少118908.63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9%。主要用于环境监测工作的正常运转日常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5650.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81%。主要用于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8152.32元;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98.0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81713.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3%。主要用于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54447.10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7265.9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874901.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28%。主要用于2110299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815989.81元;2111101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58911.8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环境监测站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5000元,支出决算为8771.48元,完成预算的25.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329.48元,完成预算的20.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42.00元,完成预算的4.1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简化公务接待,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和规格,严禁公款私请等;我单位从严安排出车、控制用车成本,提高车辆使用效率,规范单位因公用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37807.52元,下降81.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6375.52元,下降83.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32.00元,下降42.8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简化公务接待,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和规格,严禁公款私请等;我单位从严控制用车成本,提高车辆使用效率,规范单位因公用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329.48元,占83.56%;公务接待费支出1442.00元,占16.44%。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329.4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329.48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环境监测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42.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44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市机关事业单位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环境监测站2019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昌宁县环境监测站资产总额950563.76元,其中,流动资产209212.71元,固定资产741351.0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05895.61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28121.34元,固定资产减少1334016.9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950563.76 | 209212.71 | 741351.05 | 0 | 48839.15 | 692511.90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公开09表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详见附表公开10表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详见附表公开11表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公开12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46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