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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8169183-5-10_C/2018-0313025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8-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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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局机关)

昌宁县环境环保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部门主要职责

2、机构设置情况

3、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1、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1、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1、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2、与中央配套事项

3、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八、其他公开信息

1、专业名词解释

2、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4、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昌宁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昌宁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环保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职能职责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财政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云政办发[2009]228号)执行。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方针政策。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协调有关部门拟订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 。

2、组织编制全县环境保护规划、生态保护规划、环境功能区划和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国土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区域开发规划;审查城市(城镇)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篇章。。

3、统一监督管理全县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机动车尾气等污染防治和核设施、核技术应用及电磁辐射环境安全工作;对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转情况实施监督;负责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组织调查处理全县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和环境污染纠纷;按规定受理环境保护行政复议案件,办理人大、政协的建议、提案和群众来信来访。

4、统一监督管理全县自然生态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自然保护区的发展规划,监督检查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对生物技术环境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5、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控制、污染集中控制、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等环境管理制度。

6、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计划;负责全县重点区域、流域和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负责全县排污费征收工作。

7、负责组织辖区内对外环境科技合作、环境宣传教育及环境信息交流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8、 完成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实有23,其中:财政全供养23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坚持铁拳治污、铁规执法,始终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的高压态势。严格执行《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恶意违法行为,依法严厉处罚。

2、规范建设项目环评管理。强化源头防范、预防为主,严把所有新、扩、改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关口,坚持“三同时”制度,严格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

3、坚持环境监管与排污许可相结合。严格执行执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根据总量控制要求,严格审核排污企业的重点污染物排放量,实行环境管理、监察、监测数据联合审查和验收,确保上报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对超标排污企业施行限期治理,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坚决关停取缔。

4、加快实施环保项目。主要完成续建的浦发基金和国开行贫困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同时,积极争取各级环保专项项目资金支持,重点实施漭水镇和珠街乡小湾库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昌宁县无公害茶叶生产基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治理示范工程。

5、持续加大污染治理力度。水环境方面:按照昌宁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加强澜沧江县级自然保护区沿江湿地生态环境保护;提升右甸河、枯柯河等流域水环境质量;整治城市黑臭水体,保障饮用水源安全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稳定。环境空气方面:按照昌宁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化源头监控,注重过程监管,实施末端治理,努力提升环境空气质量。声环境方面:按照昌宁县中心城区噪声功能区划,建立噪声源长效管理和监督检查机制,对布局不合理、扰民严重、一时难以治理的工业企业进行停产整顿。固体废弃物污染方面:开展固体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综合利用,提高工业固体废物中炉渣、冶炼废渣、尾矿等的回收和循环利用,有效减少固体废弃物的产生量;深入开展危险废物收集处置专项检查,确保区域内危险废物得到安全、及时处置或利用。污染源普查方面:严格按照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规定和要求,组织和协调全县污染源普查工作,2018年完成全面普查,2019年上报普查成果。

6、认真开展环境监测工作。按季度完成县城饮用水源和备用饮用水源监测工作,按丰、平、枯三个水期完成河流省控监测断面(枯柯河)和县控断面(右甸河)监测工作,按要求完成重点污染企业的监督性监测工作,为县域环境质量监测考核与评价工作提供科学数据。同时,监督性监测数据还将作为排污税核算征收的重要依据。

7、抓实环保宣教工作。认真落实《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纲要》,充分发挥各类新闻载体的作用,努力搭建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环保宣教平台,围绕环保重点工作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围绕环境保护工作亮点特点,加强环境新闻宣传报道,积极推进全社会广泛参与环境保护事务的“大环保”工作格局。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1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实有23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23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2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8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8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8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0万元(本级财力28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80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2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1、2110101行政运行支出232.3万元2、2110305事业运行支出14.4万元;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3.16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280万元。1、奖励性绩效45.62万元;2、养老保险33.16万元;3、基本工资186.1万元;4、车辆运行经费6万元;5、办公费3.05万元;6、接待费2.7万元;7、工会经费3.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7年基本支出预算131.8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2.5万元;执法经费10万元;办公费2.75万;车辆运行维护费6万。2018年基本支出280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86.1万元;执法经费0万元;办公费3.05万元;接待费2.7万;车辆运行维护费6万;奖励性绩效45.62万元;养老保险33.16万元;工会经费3.3万元。变动原因主要是增加了政府绩效奖励,工会经费,养老保险基数。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2018年内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无变动。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本单位无专业性较强的名称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为11.7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正常办公经费、人员差旅费、公务接待、公务交通补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车辆预算数8.75万元,比2017年决算数减少2.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75万元,比2017年决算数减少0.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中公务运行购置费0,运行维护费6万元),比2017年决算数减少2.2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7年相比总体相差不大,略有节约,减少主要原因为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我局严格按照公车改革要求使用公务车辆,公务运行维护上,主要是保险费、维修费、燃油费以及过路费等。因公出国(境)费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