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8169183-5-/2022-0601001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2-06-01 |
文号 | 浏览量 |
2022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时间为6月7日至9日三天,全省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时间为6月16日至18日三天。为给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安静、和谐的学习和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6月1日至6月20日期间实施高考及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禁噪,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控制各种噪声源,确保边界噪声达标排放(昼间6点至22点低于60分贝,夜间22点至次日6点低于50分贝)。
二、学校、居民区附近的建筑施工单位,严禁中午12点至14点、夜间20点至次日8点进行施工。
三、各营业性KTV、歌舞厅、慢摇吧、酒吧、茶室、网吧等文化娱乐场所必须控制音量,严禁排放社会生活噪声干扰考生。
四、从事商业、生产、加工等经营活动的各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严禁使用高音喇叭或其它高噪声设施设备,严格控制机动车辆连续鸣笛,减少交通噪声污染。
五、高考和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期间,考场周边500米范围内,禁止一切产生噪声污染的作业。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将加大与公安、市场监管、住建、综合执法、文化和旅游、教育体育等部门联合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反本通告的单位和个人,并在新闻媒体上给予曝光。
24小时噪声污染举报投诉电话: 12345, 0875-7121137。
特此通告。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