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8169183-5-/2021-1008002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1-10-08 |
文号 | 昌开组〔2021〕32号 | 浏览量 |
根据《昌宁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昌开组〔2020〕8号)的有关规定要求,为加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广大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相关文件予以公开(具体详见附件),公开文件相关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昌宁县2021年垃圾收集设备购置项目。
实施地点:昌宁县勐统镇勐统社区、更戛乡更戛社区、耈街乡耈街社区、田园镇四角田社区、大田坝镇大田坝社区、湾甸乡上甸社区、翁堵镇明山村、温泉镇温泉社区、鸡飞镇澡塘社区、珠街乡从岗社区、柯街镇柯街社区、漭水镇漭水社区。
建设任务:购置与现有垃圾清运车辆向相匹配的3立方垃圾斗共92个。其中:勐统镇勐统社区3立方垃圾斗20个;更戛乡更戛社区3立方垃圾斗20个;耈街乡耈街社区3立方垃圾斗7个;田园镇四角田社区3立方垃圾斗5个;大田坝镇大田坝社区3立方垃圾斗5个;湾甸乡上甸社区3立方垃圾斗5个;翁堵镇明山村3立方垃圾斗5个;温泉镇温泉社区3立方垃圾斗5个;鸡飞镇澡塘社区3立方垃圾斗5个;珠街乡从岗社区3立方垃圾斗5个;柯街镇柯街社区3立方垃圾斗5个;漭水镇漭水社区3立方垃圾斗5个。
资金来源及规模:垃圾斗预算单价为6495元/个,项目预算总投资597540.00元,全部为设备采购费用。资金来源全部申请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实施期限:2021年9月至12月,项目建设期4个月。
受益对象:受益脱贫户2423户9740人。
实施部门: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
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实施后,一是实现垃圾减量化,减少垃圾收集、分类、运输、消纳等环节的劳动量,有效地节约人力、物力和财力。实现垃圾资源化处理,充分回收有利用价值的垃圾,实现资源再生利用,变废为宝。二是从根本上有效减少垃圾污染,改善居民生活环境,保障群众身体健康。三是使项目区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到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人居环境治理明显改善,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公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875-7130276
国务院扶贫办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昌宁县2021年垃圾收集设备购置项目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昌开组 〔202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