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8169183-5-/2020-0121003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0-01-21 |
文号 | 浏览量 |
广大市民朋友们:
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是人民群众表达节日喜庆之情的传统习俗,在给我们增添喜庆气氛的同时,燃放烟花爆竹过程释放出的烟气、粉尘、噪声等直接危害人们的身心健康。在2020年春节即将来临之际,我们向广大市民发出倡议:
一、积极响应成为环保使者
呼吁广大市民自觉摒弃陈规陋习,不违规购买和随意燃放烟花爆竹,采用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来欢度佳节,尽己之力共同呵护昌宁的碧水蓝天。
二、严守规定做文明引导者
号召广大市民发挥好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带头执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各项规定,自觉抵制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文明行为。
三、从我做起争当绿色宣传者
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参与宣传和倡导文明新风,努力把少燃放或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广大市民的自觉行为,凝聚起保护生态环境的正能量,极力倡导绿色低碳生活,以健康、环保、安全的方式辞旧迎新。
市民朋友们,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留住昌宁的蓝天碧水是我们的共同心愿,真诚希望广大市民立即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共同推进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保障广大城乡居民过一个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春节。
衷心祝愿大家新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昌宁县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