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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6-8-30/2016-1222003 发布机构 昌宁县住建局
公开目录 其他 发布日期 2016-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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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着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县城镇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居民住宅、房地产业管理、住房制度改革、建筑工程安全与质量监督、市政公用事业管理、风景名胜、园林绿化管理、人民防空和建筑市场管理等重任。下设办公室、城规股、村规股、建管股、质监站、安监股、人防办、房管股、城建监察大队、环卫站、园林绿化站、路灯所、公园管理所十三个职能站、所、股、室。单位定编人数103人,其中:行政编制33人,事业编制70人。2015年,年末在职人数87人,其中:行政人员21人,事业人员66人;年末退休人员23人;临时工238人;单位负担遗属人数2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8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87人;在编实有车辆6辆。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退休23人。

三、部门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昌宁县住建局决算总收入12559.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559.6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部门决算总支出15997.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5.88万元,占总支出的18.79%;项目支出12991.18万元,占总支出的81.21%。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昌宁县住建局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283.5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89.29%。

五、“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昌宁县住建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总额88.5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8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3.2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9.39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经保山市委市政府批准,县住建局领导一人参加县委县政府组织的考察团赴美国考察学习,共支出费用5.85万元。其中:住宿费0.52万元;差旅费0.38万元;培训费等支出4.95万元。比上 年纯增5.85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昌宁县住建局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3.27万元。其中:油料费46.8万元;维修费19.89万元;过路过桥费0.62万元;保险费等支出5.96万元。与上年支出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昌宁县住建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76批次,352人,公务接待费开支9.39万元。比2014年减少接待2批次,14人,减少接待费0.02万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决算数:指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