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6-8-10_B/2015-1123007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住建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14-1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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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昌宁县委办公室 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城区保障性住房先租后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办发〔2014〕52号)要求,我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先租后售工作自2014年7月1日启动受理申请报名,目前已完成各单位初审、公示、复审及县级联合审查。现将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截止2014年12月1日,共上报受理申请公共租赁住房1572户,占可租售总套数2370套的66.33%(其中:租赁1350套,占计划1450套的93.10%;购买222套,占计划920套的24.13%)。
送县级联审1160户,占可租售总套数2370套的48.95%(其中:租赁989套,占计划1450套的68.21%;购买171套,占计划的920套18.59%),涉及农转城人员上报受理申请租售245户。
积极推进保障对象资格联合审查工作,截止2014年12月1日,由县城区保障性住房先租后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监察局、住建局、公安局、财政局、民政局、人社局、国土局等部门进行了联合审查,共52家单位1066户(其中:农转城236户)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条件。计划12月9日、10 日进行配租摇号。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租售工作进度慢。一是房地产竞争加剧、区位上的劣势、房间面积小及要求付款比例高、时间短、不能贷款等多种因素造成销售难;二是部分申请对象缴纳300元/㎡承租保证金存在困难;三是申报手续虽已简化,但还是涉及多部门盖章认可,群众认为手续繁杂;四是宣传力度不够,导致适合人群对公共租赁住房政策了解不够清晰,存在观望等待现象;五是报名组织形式为动态报名,符合租售对象难以一次性完成申报和统计。
(二)相关事宜未完善。一是房产测绘未结束,导致公摊面积无法确认,无法核发房产证;二是供电供水未完成;三是小区连线道路设施未完善;四是小区房屋幢号、单元号及门牌号的制作粘贴未完善。
(三)小区管理难度较大。一是县城保障性住房小区无围墙,未形成小区封闭管理,造成管理难度大、管理成本增加;二是小区规模小,造成前期物业管理难;三是物业管理企业未引进,小区管理难度大。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采用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方式做好相关政策宣传。
(二)积极配合和指导好各单位做好报名及联审工作,及时公示联审通过名单,抓好进度跟踪。
(三)进一步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力度,具备入住条件的小区,抓好配租,确保配租对象于2014年12月底逐步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