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6-8/2023-00000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住建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3-05-12 |
文号 | 浏览量 |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昌宁县城市停车场建设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昌宁县城市停车场项目由昌宁县佳阳公司负责建设和运营管理,项目总占地面积 107.50 亩,规划建设智能停车场9个(地面停车场4个,地下停车场3个,立体停车场2个)。其中:停车场建设面积7.36万平方米,配套商业用房建设面积 6275平方米;场地平整 5.6万平方米,停车场硬化及铺装3.84万平方米,围墙护栏1676米,路灯196盏,绿化9858平方米;设备购置安装30套(监控设备9套、收费系统21套)。项目建成后,可实现收费停车位3020个,可租赁配套商业用房6275平方米、广告位 200个。建设期限为2020年1月至2021年12月,运营期为2022年至2045年。项目估算总投资20168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预算安排500万元、昌宁县佳阳公司自筹9668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0000万元。
二、绩效自评情况
(一)自评得分
根据《专项债券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逐项自评,本地区自评总得分100分,其中:项目资金自评得分20分,年度绩效目标自评得分80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专项债券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年度绩效目标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各项指标均完成,其中:产出指标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包括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满意度指标包括利益相关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让工程发挥最大效益。县住建局将继续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在停车场使用和管理中加强行业指导和跟踪,让工程发挥最大效益。二是做好部门联动,合力做好项目运维工作。积极配合县财政局、县佳阳公司等部门做好项目后续运行维护、管理使用、专债还款谋划等工作,使项目发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