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6-8-/2020-0624007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住建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0-06-24 |
文号 | 浏览量 |
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同心苑.田园森林公共租赁住房政府回购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同心苑·田园森林属昌宁县2013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工程,工程于2012年10月12日开工,2014年12月19日完工。建设内容主要是新建11层框架结构住房2幢,共320套,实际总建筑面积21984.00平方米,配套建设商业用房1960.32平方米。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昌宁县同心苑·田园森林配建2013年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保发改投资﹝2013﹞385号)文件,下达项目新建11层框架结构住房2幢,共320套,总建筑面积20469.00平方米,配套建设商业用房1941.00平方米及附属设施建设。
昌宁县同心苑·田园森林房地产项目总占地面积64.70亩,总建筑面积75357.17平方米,其中配建2013年公共租赁住房占地12.84亩,建筑面积21984.00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总投资7180.80万元,其中:主体工程造价4147.18万元;其他3033.62万元。该项目由昌宁泰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项目建设,于2012年10月30日启动建设,2015年2月正式投入使用。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该项目共到位资金6384.86万元,其中上级补助2034.86万元,县级自筹4350.0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项目资金到位6384.86万元,使用6384.86万元,所到位的项目资金全部用在项目建设工程上,无截留和挪用情况。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制定了项目计划,建立了目标考核责任制,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实施,资料真实齐全,管理规范。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2012年底,省市政府提前下达我县2013年公共租赁住房19200.00平方米、320套。为有效缓解县级配套资金压力,加快推进工程建设,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建设任务,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由昌宁泰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项目建设。项目建设总占地面积64.70亩,公租房占地12.84亩,总建筑面积75357.17平方米,其中公租房建筑面积21984.00平方米。该项目于2012年10月30日启动建设,2015年2月正式投入使用。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建成公共租赁住房320套、19200.00平方米,安置无住房城镇中低下收入居民312户。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实施后,经调查了解,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满意度达到97%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该项目已全面完工,并已进行竣工验收,未遗留任何问题。
五、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填写《项目绩效自评表》,综合自评分为100.00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住建局指定专门工作人员,认真梳理总结2019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及其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完成情况,收集汇总有关数据。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基本原则,依法规范、公正公开地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价。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做法。一是建立目标管理机制。根据目标任务,住建局召开专题会议,将公共租赁住房及其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任务纳入各年度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目标管理,列为重点民生实事和绩效考核内容,年终进行检查考核。二是调研完善政策措施。为促进住房保障工作与房地产市场协调健康发展,住建局对存量商品住房情况进行了调研,出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房地产去库存实施意见》,大力共租赁住房及其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公共租赁住房与商品房去库存对接措施,制定优惠政策,促进公共租赁住房与商品住房去库存协调推进。三是全力做好争资融资。积极向省、市两级的发改、住建、财政等部门申计划,争取国家、省、市投资补助。
(二)存在问题。项目筹集资金难,公租房单体项目规模小,向上级申请补助资金时难以体现规模优势。
(三)意见建议。加强对公共租赁住房的运营管理,更好地发挥出公共租赁住房经济社会效益。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