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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6-8-/2020-0624006 发布机构 昌宁县住建局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0-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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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省级规划建设示范村统贷项目贷款利息资金)

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省级规划建设示范村统贷项目贷款利息资金)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5至2016年共实施省级规划建设示范村13个,规划建设污水处理沟15.83千米,新建污水处理池32个,购置垃圾车10辆,垃圾桶150个,新建垃圾焚烧炉4个,新建公厕13个,硬化村庄道路15.90公里,安装太阳能路灯399盏,交流电路灯20盏。省级共计下达专项贷款资金2600.00万元,按照省市县1:1:1比例还款本息共计18年, 2019年共应还款38.75万元。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成立项目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制定、启动相关的工作机制

我局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召开了专题会议,对文件要求进行全方位的学习,为贯彻实施好项目绩效评价营造了良好氛围。同时,为切实做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成立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明川 县住建局局长

副组长:张 哲 县住建局副局长

成 员:艾 鲜 县住建局城市村镇建设股负责人

王金花 县住建局城市村镇建设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住建局城市村镇建设股,由王金花具体负责处理业务上报等工作。

(二)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业务流程

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是一个复杂的体系,涉及到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各项经济活动,城市村镇建设股与局财务室积极沟通对接,落实职责分工,形成联动机制,对涉及的业务流程进行梳理,确保绩效评价工作顺利推进。

本次评价我们采取的是自我评价的方式。在评价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自查等核审程序,并审阅项目资料和资金下达情况、抽查会计记录(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会计账簿等相关会计资料)、复核预决算报表及编制依据,并对重点项目进行了追溯和延伸核查。我们认为资料和证据是充分的、适当的,评价结果实事求是、公正客观。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19年11月12日《云南省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关于请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拨付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省级统贷项目贷款利息的函》,省级规划建设示范村统贷项目贷款利息资金38.75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根据贴息比例省、市、县三级贴息补助资金已于2019年内拨付到指定账户。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严格按照《云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专项贷款实施细则》,专款专用,无截留、挤占和挪用的现象发生。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根据《云南省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关于请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拨付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省级统贷项目贷款利息的函》的要求,2019年年内归还省级规划建设示范村统贷项目贷款利息资金38.75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项目的实施,将极大鼓励村民脱贫致富的积极性,通过便利的交通网络,对发展生态农业,美化环境、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都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为发展项目区地方经济以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提供了重要保障。省级共计下达专项贷款资金2600.00万元, 2019年贷款本息归还38.75万元,有效地缓解了部分贷款压力。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实施造成的服务对象上访、闹访、示威等事件发生率为零,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五、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自评,按照省市县1:1:1比例还款本息共计18年, 2019年共应还款38.75万元按时拨付至指定账户,自评分100.00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通过年度绩效自评,在下步工作中将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绩效自评结果公示,并将自评结果作为项目督查考察依据运用在日常工作中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