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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6-8-/2020-0624005 发布机构 昌宁县住建局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0-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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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昌宁县污水处理厂运营补助建设项目)

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昌宁县污水处理厂运营补助建设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昌宁县城市污水处理厂位于田园镇九甲村委会七甲村民小组,占地22.97亩。项目概算总投资6750.83万元,计划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建设配套管网45.56公里,污水处理工程采用DAT-IAT处理工艺,出厂水质达到国家一级B标排放标准。近期日处理污水1万吨,远期2万吨/天。污水处理厂于2009年3月开工建设,2012年5月竣工进入试运行阶段。2013年8月29日,昌宁县污水处理厂通过了保山市环境保护局污染源(水质)在线监测系统验收。2013年11月7日,昌宁县污水处理厂通过了云南省环境保护厅环评验收。污水处理厂建成后,经昌宁县人民政府授权,由昌宁金润供水公司负责运营,授予特许经营权25年,实行供排一体的管理模式。污水处理费由昌宁金润供水公司负责收取,专项用于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营支出,不足部分由县财政每年给予相应的补贴。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2019年污水处理厂运营补助绩效评价工作,成立了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目标评价领导小组,切实做好绩效评价工作,评价过程中认真查问县城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相关台账资料。逐项核实指标任务完成情况,分析研究项目实施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确保绩效评价结果真实有效。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19年到位资金70.00万元,全部为县级财政配套资金。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19年实际支出资金70.00万元,全部支付完毕,无结余。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所有项目资金全部专户存储、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昌宁县污水处理厂2019年全年正常运营,年处理生活污水353.49万吨。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昌宁县污水处理厂2019年削减COD685.55 吨,氨氮81.27 吨,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减排任务。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县城的生活污水经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排放标准为一级B标,有效地减少了污染物浓度,改善右甸河的水环境质量,提升县城的人居环境和生活质量。通过问卷调查,周边群众的满意度较高,达98%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五、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污水处理厂运营补助各项指标超额完成绩效目标,资金及时足额支付使用,自评100.00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昌宁县2019年污水处理厂运营补助绩效目标任务全部完成,自评结果暂未公开,下一步将把结果作为污水处理厂运营年度考核的依据。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污水处理是一项民生工程,没有经济效益,更侧重于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所收取的污水处理费难以满足污水处理厂正常的运营支出,建议加大污水处理厂运营补助,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营。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