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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6-8-/2019-0619005 发布机构 昌宁县住建局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19-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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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公共赁住房及其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018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公共赁住房及其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根据《昌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昌财发〔2019〕91号)要求,现就2018年昌宁县公共租赁住房及其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公共租赁住房及其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018年,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公租房及其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保财综[2018]27号)要求,下达我县2018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公租房及其配套基础建设专项资金400万元。其中,昌宁县职教中心2012年公租房项目160套,下达资金100万元;金色佳阳小区公租房620套,下达资金300万元。

(二)完善时代佳阳商小区商住楼完善相关手续。

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分配运营工作试点方案的通知》(云建保〔2015〕665号)要求,出售时代佳阳保障性住房小区配套商业用房进行。使用政府性基金494.86万元办理相关手续。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坚持目标导向、依法评价。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基本原则,依法规范、公正公开地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价。评价主要内容为资金管理、项目管理、项目效益、居民满意度等方面。对项目建设进行定期评价,掌握项目建设效益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专项补助资金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专款专用,并按时拨付使用,未发生挪用、截留等情况。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公共租赁住房及其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到位400万元;完善时代佳阳商小区商住楼完善相关手续补助资金494.861415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公共租赁住房及其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执行200万元;完善时代佳阳商小区商住楼完善相关手续补助资金494.861415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制定了项目计划,建立了目标考核责任制,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实施,资料真实齐全,管理规范。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公共租赁住房及其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改扩建昌宁县职业技术学校南边道路长480米、宽9米;拆除原弹石路面3360平方米;开挖土方 475.2立方米;水泥稳定碎石基层4800平方米;铺筑C30路面4320平方米;完善相关附属设施;新建昌宁县城区公租房小区充电桩(棚)及配套设施建设。

2、完善项目用地前期相关手续,共缴纳相关税费494.86万元(不含增值税),其中:土地出让金469.18万元,其他税费25.68万元。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实施后,经调查了解,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满意度达到97%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因项目未进行整体验收,部分资金未支付。今后在项目实施工作中,按照工程进度尽快拨付项目资金,工程完工后尽快组织项目验收,避免出现项目资金沉淀。

五、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填写《项目绩效自评表》,综合自评分为97.5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住建局指定专门工作人员,认真梳理总结2018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及其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完成情况,收集汇总有关数据。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基本原则,依法规范、公正公开地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价。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做法。一是建立目标管理机制。根据目标任务,住建局召开专题会议,将公共租赁住房及其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任务纳入各年度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目标管理,列为重点民生实事和绩效考核内容,年终进行检查考核。二是调研完善政策措施。为促进住房保障工作与房地产市场协调健康发展,住建局对存量商品住房情况进行了调研,出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房地产去库存实施意见》,大力共租赁住房及其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公共租赁住房与商品房去库存对接措施,制定优惠政策,促进公共租赁住房与商品住房去库存协调推进。三是全力做好争资融资。积极向省、市两级的发改、住建、财政等部门申计划,争取国家、省、市投资补助。

(二)存在问题。主要是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点分散,单体项目规模小,向上级申请项目资金时难以体现规模优势。

(三)意见建议。加强对公共租赁住房的运营管理,更好地发挥出公共租赁住房经济社会效益。

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