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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6-8-/2019-0619002 发布机构 昌宁县住建局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19-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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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项目)

2018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省市下达昌宁县2017年“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数为1200户。结合13乡镇危房现状,昌宁县人民政府制定印发了《昌宁县2017年“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及时将1200户改造任务全部分解下达到13乡镇,其中:C级修缮加固683户,D级修缮加固82户,拆除重建315户,政府兜底建设120户,并于9月底前完成改造对象锁定。所有改造任务已于2018年4月底全部竣工入住,并通过县级验收,补助资金全部拨付到户。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成立项目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制定、启动相关的工作机制

我局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召开了专题会议,对文件要求进行全方位的学习,为贯彻实施好项目绩效评价营造了良好氛围。同时,为切实做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成立了联席办项目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夏润南 县住建局局长

副组长:茶丽玛 县住建局副局长

成 员:洪梅军 县住建局抗震人防股

穆佳佳 县住建局房管股

甫永康 县住建局抗震人防股

安富生 县住建局办公室

张 莎 县住建局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由穆佳佳具体负责处理业务上报等工作。

(二)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业务流程

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是一个复杂的体系,涉及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各项经济活动,我局主动与脱贫攻坚指挥部财务办沟通对接,落实职责分工,形成联动机制,对涉及的业务流程进行梳理,确保绩效评价工作顺利推进。

本次评价我们采取的是自我评价的方式。在评价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自查等核审程序,并审阅项目资料和资金下达文件、抽查会计记录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会计账簿等相关会计资料、复核预决算报表及编制依据,并对重点项目进行了追溯和延伸核查。我们认为资料和证据是充分的、适当的,评价结果实事求是、公正客观。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7年12月27日《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提前下达2018 年度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下达昌宁县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20万元,统筹用于2017年度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指标任务农户。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市级下达的120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我县已在2018年内全部下拨到十三乡镇,以加快推进工程进度,确保2018年内危房改造全面完工。目前十三乡镇已完成补助资金兑付。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兑付给农户的资金严格通过一折通方式兑付,兑付给施工队得资金执行银行转账,实现了资金的封闭运行,专款专用,无截留、挤占和挪用的现象发生。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完成全县1200户4类重点对象危房进行改造,达到住房安全稳固、遮风避雨的基本要求。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十三乡镇认真组织农村危房改造施工,同时做好安全质量监管,实现改造后房屋达到了主体“安全稳固,遮风避雨”要求。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农村危房改造直接受益的是农户,项目的实施受到群众的广泛好评,项目资金投入满意度达90%以上。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五、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自评,我县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绩效目标已如期完成,自评分100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通过年度绩效自评,对我县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下步工作中将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绩效自评结果公示,并将自评结果作为项目督查考察依据运用在日常工作中,切实改善困难农户的住房问题,为我县脱贫攻坚工作提供强有力保障。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工作经验

农村危房改造事关脱贫攻坚的工作全局,是加快群众脱贫致富最直接、最基础的民生工程,是“两不愁三保障”中投入最大、耗时最长、群众最关心的核心指标。通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困难群众全部住进了安全宜居的“放心房”“满意房”,农房“老”“危”“旧”情况全面改观,住房短板全面补齐,“因房贫困”问题全面解决,为全县如期脱贫摘帽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存在问题

由于农村危房改造点多面广,在跟进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程序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管理。

(三)建议

建议市、县财政部门多开展绩效管理知识相关培训。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