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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6-8-/2022-1017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住建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2-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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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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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着组织制定和实施城市和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居民住宅、房地产业管理、住房保障、建筑业管理、建筑工程安全与质量监督、建筑和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建筑工程消防管理、市政公用事业管理、风景名胜、人民防空等工作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党建引领,发展之基更加夯实(1)抓好队伍,激发活力。结合人事调整,局党组及时调整优化领导班子分工,做到党组统揽全局,班子成员合理分工,各负其责,使班子成员优势和专长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极推行干部轮岗制度,有序轮换工作岗位30余人次,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全局上下“善思善谋、担当实干”的工作氛围正在形成。(2)抓实党建,凝聚合力。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做到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来开展,以党建引领推动业务,用业务检验党建成效,实现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3抓牢廉政,震慑威力严格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和领导班子“一岗双责”要求,将法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深刻汲取“3·29”专案教训,构建“清亲”新型政商关系。(4抓细服务、用心用力“放管服”改革纵深推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全年共受理业务308件,办结业务308件,办结率为100%。发放测评表90份,受理群众咨询99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80余条,受理“12345”政府服务热线12件,办理县长信箱1件、网民留言4件,接待群众来访6件,办结率均达100%、满意率为99%。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5件代表建议、9件委员提案全部办结,满意率均达100%。进一步精文减会,与去年同比,会议、文件分别减少30%、20%,做到集中精力抓发展、抓落实。

2、狠抓项目,城市品质更加提升。(1)固定资产投资。多方谋划项目,争取项目入库,共入库项目13个,完成投资8.65亿元,剩余有效投资18.35亿元。(2)城市空间规划。完成《保山市昌宁县城综合防灾工程专项规划》《昌宁县城给水、污水与排水防涝专项规划》《昌宁县绿地系统与环卫工程专项规划》中期成果编制;完成《昌宁县高质量建设滇西最美田园城市实施方案(2021—2025)》并印发实施,同时,为进一步理清“十四五”期间县城更新改造建设重点任务,编制完成《昌宁县城市体检报告》《昌宁县“十四五”城市更新实施方案》,为推动高质量建设滇西最美田园城市奠定坚实基础。(3)城市路网建设。新建市政道路1100米;启动云保公路至昌保高速收费站段景观工程建设项目、云保公路至宝达路段路基工程,DF路、E3路路基、水稳层铺筑和环城北路北侧人行道1700米管网铺设;正在实施DF路、E3路人行道建设和云保公路至宝达路段雨污、通信等地下管网工程建设,启动宝丰路北段项目建设,完成供水管网埋设。(4)城市功能提升。正在实施城南市政道路、DF路、E3路、宝丰路北段等市政道路污水管网建设,有序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城南截污管网建设工程;扎实推进昌宁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完成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备安装调试运行,并联网实时监测。(5)配套设施完善。开展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修改、审查工作,完善施工图设计,并同步开展施工;完成兴宁街改扩翻项目89户沿街商铺门头广告及截污管网建设,同时积极推进2021年改扩翻项目建设,年内完成投资300万元。(6)建筑风貌提升。完成达丙路北段绿化工程及右甸路、宝丰路等市政道路绿化、亮化提升工程,完成右甸路与宝丰路交叉口(水利宾馆)外立面改造。(7)乡集镇两污设施建设。完成耈街、珠街、湾甸等8个乡镇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建项目可研报告、项目初步选址等前期工作;完成除田园镇外12乡镇农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的可研报告、项目初步选址等前期工作,正在推进项目投融资相关工作。

3、加强监管,发展步履更加坚实(1)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在建项目及时推进,尽快形成新的销售产品,提升吸引力,拓展销售渠道;提升物业服务质量,不断增加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更好满足改善性住房等市场需求,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物业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工作稳步推进。全年共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1044套,完成商品房销售72498平方米,同比增长51%;房地产从业人员304人,同比增长5.4%,人员工资达8926千元,同比增长5.4%。(2)建筑业发展持续增长。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政策引导,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企业创优,力促企业转型,有效形成“突出主业、适度多元”的建筑业发展新格局。同时,多措并举、精准发力,在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同时,全力服务建筑业,努力推动建筑业持续较快发展。2021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42亿元,同比增长25%。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管理,办理施工许可17件,面积37.91万平方米,投资7.99亿元;积极推广绿色建筑、建材的使用,应用比例达37%。(3)安全质量监管显著提升。2021年,共受理房屋建筑报监17个,总建筑面积32.1万平方米;开展质量安全综合执法大检查7次,常规检查310次,督促隐蔽工程验收290次,整改质量安全隐患930条,监督率达100%;竣工验收项目37个,面积36.9万平方米,一次性验收合格率100%;办理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44个,面积22.9万平方米,竣工备案覆盖率100%。年内召开安全生产相关会议5次,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总体平稳,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4)人防消防监管有序开展。2021年,共受理消防设计审查7个,消防竣工备案(抽查)11个,消防竣工验收25个。年内,参与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消防安全大检查2次136个点;完成13个传统村落消防安全评估工作;办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许可证14本,收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82.9万元。

4、突出民生,住房保障更加有力(1)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有序2021年共办理公共租赁住房入住442户,退房673户,完成公租房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录入3859户;引进3家物业公司对县城公共租赁住房小区进行管理,同时配套完善公租房基础设施、智能化设施;在县城6个公租房小区安装了智能道闸15组,人脸抓拍机18台,视频监控系统419组,单元门人脸、指纹识别系统239套,为平安小区,智慧小区建设打下坚实基础;通过移动云MAS业务平台推送公租房租金催收信息5000多条,累计收取公租房租金1243.36万元,增长率为17.13%。(2)农房隐患整治成效明显。完成全县系统内农村房屋排查44577户,排查完成百分比为100%;排查全县农村用作经营性的自建房共1988户。(3)地震应急响应执行到位。配合县地震局、应急局等单位对更戛乡、湾甸乡地震房屋受损情况进行核实,并将21户受灾房屋纳入年度农房抗震改造项目,均已完工。2021年5月,县住建局派出5人,赴大理州漾濞县顺濞镇完成1501户受损房屋排查鉴定工作。(4)自然灾害普查按时开展。扎实有力推进昌宁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普查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昌宁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住建领域房屋建筑与市政设施普查工作方案》,根据工作步骤,有序开展相关工作。

5、专项整治,城乡环境更加美好(1)“清垃圾”行动全面推开。2021年,在县城区新增方体带盖垃圾桶600只、翻新700只,新增果皮箱385个,新增垃圾箱50个、翻新46个,垃圾桶更换为垃圾箱20个点位,新建多功能垃圾亭20个;聚焦城乡建成区、交通沿线和城郊结合部,集中开展裸露垃圾整治清除行动,完成整治道路194条1489公里,全县124个行政村均落实保洁制度,责任到岗、人员到位,乡村环境卫生得到较大改善。(2)“扫厕所”行动积极推进。对学校、医疗机构、农贸市场等8类重点区域公厕进行提升改造,截止目前全县公厕已达标974座,所有厕所5牌制度齐全且上墙,并落实“一人一厕”管理。(3)“勤洗手”行动推进有力。对学校、城镇公厕、医疗机构、超市、农贸市场、金融网点等10个区域的洗手设施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全县新建公共洗手设施1030座,提升改造349座。

6、脱贫攻坚巩固成效更加显著(1)危房改造持续推进。2021年对县内农村危房、农房抗震设防不达标房屋进行排查统计,通过统计鉴定,2021年全县共实施59户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投入资金114.9万元,其中危房改造15户、农房抗震改造44户。(2)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聚焦精准帮扶和精准施策,精心谋划挂钩社区和挂包贫困户后续帮扶措施,9名科级领导干部深入挂包村组开展相关活动11场次;全局干部职工开展入户走访2415户次,开展帮农助农98人次,下派驻村第一书记1名。(3)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大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观,以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城镇区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美丽县城建设为主攻方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推动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使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得到不断改善,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不断增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2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5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5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6人。

实有车辆编制10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2021年报废处置3辆清洁卫生车。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366,217,986.4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6,217,986.40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234,126,738.97元,增长178%,主要原因分析:1、事业人员政府绩效奖励,减少收入380,802.24元;2、就业补助资金,减少收入11,340.00元;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收入624,275.52元;4、遗属补助及职工死亡抚恤补助、职业年金,增加收入310,535.55元;5、财政对工伤、生育、大病、失业保险补助,减少收入34,277.23元;6、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减少收入442,166.74元;7、昌宁县住建局机关人员工资、津补贴及办公费、水费、电费、维修(护)费等,增加收入523,303.15元;8、县城污水处理厂运营补助,增加收入243,990.79元;9、城市公共厕所建设、农村户厕资金,减少收入1,512,700.00元;10、右文片区棚户区改造、棚改配套项目资金,增加收入120,001,000.00元;11、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项目资金,增加收入50,000,000.00元;12、省级规划建设示范村、农危改贷款利息,增加收入345,475.91元;13、县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增加收入17,260,000.00元;14、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资金,增加收入10,838,175.86元;15、应急避难场所项目资金,减少收入20,000,000.00元;16、“美丽县城”建设项目资金,减少收入76,200,000.00元;17、还本付息专项资金,增加收入20,451,000.00元;18、停车场专项债项目资金,增加收入100,000,000.00元;19、排水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增加收入4,200,000.00元;20、右甸河城镇核心段流域治理项目资金,增加收入5,658,819.44元;21、永顺府周边市政配套工程项目资金,增加收入3,50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412,801,634.17元。其中:基本支出7,639,631.96元,占总支出的2%;项目支出405,162,002.21元,占总支出的9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340,423,986.74元,增长471%,主要原因分析:1、财政对工伤、生育、大病失业保险补助,减少支出34,277.23元;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职业年金缴费,减少支出547,050.77元;3、遗属补助及职工死亡抚恤补助,增加支出233,310.80元;4、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减少支出442,166.74元;5、昌宁县住建局机关人员工资、津补贴及办公费、水费、电费、维修(护)费等,减少支出2,353,897.12元;6、县城污水处理厂运营补助,增加支出243,990.79元;7、右甸河城镇核心段流域治理项目资金,增加支出8,658,819.44元;8、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项目资金,增加支出50,000,000.00元;9、还本付息专项资金,增加支出20,451,000.00元;10、县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增加支出17,060,000.00元;11、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资金,增加支出13,334,573.89元;12、应急避难场所项目资金,增加支出1,000,000.00元;13、“美丽县城”建设项目资金,减少支出306,352.23元;14、排水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增加支出4,200,000.00元;15、右文片区棚户区改造、棚改配套项目资金,增加支出124,811,000.00元;16、省级规划建设示范村、农危改贷款利息,增加支出615,035.91元;17、停车场专项债项目资金,增加支出100,000,000.00元;18、永顺府周边市政配套工程项目资金,增加支出3,50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639,631.9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47,683.03元,下降8%,主要原因分析:1、财政对工伤、生育、大病失业保险补助,减少支出34,277.23元;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职业年金缴费,减少支出547,050.77元;3、遗属补助及职工死亡抚恤补助,增加支出233,310.80元;4、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减少支出442,166.74元;5、昌宁县住建局机关人员工资、津补贴、奖金,增加支出30,120.00元,6、办公费、水费、电费、维修(护)费等,增加支出112,380.9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902,008.25元,占基本支出的9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37,623.71元,占基本支出的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05,162,002.2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38,938,969.77元,增长512%,主要原因分析:1、县城污水处理厂运营补助项目是提升县城污水处理能力出厂水质达到国家一级B标排放标准,支出资金2,985,355.20元,比上年增加支出243,990.79元;2、右甸河城镇核心段流域治理项目是右甸河城镇核心段流域治理专项资金,本年支出8,658,819.44元;3、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项目为进一步提高昌宁县城镇及农村人居环境,巩固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成效,2021年持续实施“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常消毒”等爱国卫生4个专项行动相关设施建设、设备投入及管理维护,所有项目内容已全部完成,通过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支出资金50,000,000.00元;4、还本付息专项资金项目是用于偿还还本付息资金,本年支出20,451,000.00元;5、县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是改造老旧小区38个,487栋,户数4510户,改造面积533000平方米,支出资金25,640,000.00元,比上年增加支出17,060,000.00元;6、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是用于保障性住房各种维修(护)费、回购资金,本年支出14,559,573.89元;7、应急避难场所项目是配建常6级乙类、防化等级为丙级的二等人员掩蔽工程,平时作为地下停车场,支出资金6,000,000.00元,比上年增加支出1,000,000.00元;8、“美丽县城”建设项目是为进一步提升昌宁县城市品质,强化“美丽县城”效能,2021年昌宁县实施市政道路、风貌提升、低碳社区亮化等“美丽县城”建设项目9个,全部建成验收合格投入使用,支出资金36,443,647.77元,比上年减少支出306,352.23元;9、排水设施建设项目是2021年排水设施建设第三批中央基建投资项目,支出资金4,200,000.00元;10、右文片区棚户区改造、棚改配套项目是右文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本年支出124,811,000.00元;11、省级规划建设示范村项目是改造老旧小区38个,487栋,户数4510户,改造面积533000平方米,农危改贷款利息项目是在2015—2016年期间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的对象可申请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贷款,支出资金1,003,605.91元,增加支出615,035.91元;12、停车场专项债项目是用于县城9个停车场建设项目,本年增加支出100,000,000.00元;13、永顺府周边市政配套工程项目是用于永顺府周边市政建设项目,本年增加支出3,500,000.00元;14、建筑企业和房地产企业统计员以奖代补项目是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企业统计人员工资,本年支出18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0,510,945.3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3%。与上年对比增加240,390,962.34元,增长400%,主要原因分析:1、财政对工伤、生育、大病失业保险补助,减少支出34,277.23元;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职业年金缴费,减少支出547,050.77元;3、遗属补助及职工死亡抚恤补助,增加支出233,310.80元;4、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减少支出442,166.74元;5、昌宁县住建局机关人员工资、津补贴及办公费、水费、电费、维修(护)费等,减少支出3,624,447.12元;6、县城污水处理厂运营补助,增加支出993,132.30元;7、右甸河城镇核心段流域治理项目资金,增加支出8,658,819.44元;8、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项目资金,增加支出50,000,000.00元;9、还本付息专项资金,增加支出27,100,000.00元;10、县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增加支出22,780,000.00元;11、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资金,增加支出14,639,573.89元;12、“美丽县城”建设项目资金,减少支出2,762,872.23元;13、排水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增加支出4,200,000.00元;14、右文片区棚户区改造、棚改配套项目资金,增加支出120,001,000.00元;15、农危改贷款利息,减少支出792,720.00元;16、就业补助资金,减少支出11,34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658,819.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8%。主要用于昌宁县右甸河城镇核心段流域综合治理PPP项目政府付费用于服务费专项资金5,658,819.44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41,925.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1%。主要用于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职业年金缴费299,583.84元,职业年金缴费112,552.75元,死亡抚恤229,788.8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92,573.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0%。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81,517.8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11,055.3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993,132.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3%。主要用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资金993,132.3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27,868,592.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55%。主要用于支付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工资2,678,085.00元,行政事业人员津贴补贴1,856,958.00元,行政事业人员奖金257,638.00元,事业人员绩效工资1,115,610.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095.68元,办公费138,787.60元,水费10,000.00元,电费12,000.00元,邮电费8,000.00元,差旅费15,000.00元,维修(护)费30,595.55元,培训费9,999.00元,公务接待费30,335.00元,劳务费86,750.00元,工会经费113,756.5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52,400.00元,生活补助43,783.00元,独生子女保健费340.00元,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项目资金,增加支出50,000,000.00元,“四上”企业以奖代补专项资金180,000.00元,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资金339,810.87元,排水设施建设项目资金4,200,000.00元,“美丽县城”建设资金36,443,647.77元,昌宁县右甸河城镇核心段流域综合治理PPP项目政府付费用于服务费专项资金3,000,000.00元,还本付息资金27,100,00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64,975,903.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90%。主要用于棚改配套项目资金99,800,000.00元,右文片区棚户区改造18,911,000.00元,棚户区改造资金6,100,000.00元,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补助资金205,140.00元,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资金14,219,763.02元,老旧小区改造资金25,640,000.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8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专项债工作申报经费8,000.00元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60,335.00元,完成预算的50.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0,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0,335.00元,完成预算的33.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9,421.20元,下降24.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9,421.20元,下降39.0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000.00元,占49.72%;公务接待费支出30,335.00元,占50.2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0,0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15,600.00元、维修费6,800.00元、过路过桥费2,000.00元、保险费5,600.00元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0,335.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0,33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6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收集城南片区街舞管网建设前期资料及现场踏勘1批次4人,调研城市建设探讨城市体检2批次7人,开展全市住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现场调研1批次5人,开展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及相关工作督导调研1批次5人,开展昌宁县生活垃圾热解气化处理项目合作洽谈2批次6人,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调研工作1批次6人,对昌宁烂尾楼化解情况进行核查7批次34人,洽谈昌宁县基础设施建设合作实施方案1批次2人,对昌宁县住房和城乡架建设局领域安全生产和社会会稳定工作进行抽查4批次20人,昌宁县城市更新和城市体检中期成果汇报1批次3人,昌宁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建设项目级及等级评价工作3批次18人,保山市瓶装燃气经营管控工作调研组莅昌调研工作1批次9人,昌宁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洽谈1批次5人,莅昌调研城市更新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2批次11人,昌宁县一水两污及美丽县城补短板项目合作洽谈3批次13人,全市房地产业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调研1批次9人,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人员考核工作1批次6人,开展昌宁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3批次256人,托运调拨固定资产移交驻村手续1批次4人,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建设普查工作1批次7人,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7,623.7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2,380.91元,增长17.97%,主要原因分析办公、水、电、邮电费增加130,453.05元,差旅费减少25,765.45元,维修(护)费增加130,595.55元,培训费减少1.00元,公务接待费减少19,421.20元,劳务费增加19,700.00元,委托业务费减少133,450.00元,工会经费减少4,130.04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14,400.00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电费、水费、邮电费168,787.60元,差旅费、培训费24,999.00元,工会经费113,756.66元,劳务费86,750.00元,公务接待费30,335.00元,维修(护)费130,595.55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52,4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3,424,760,335.91元,其中,流动资产1,198,195,022.68元,固定资产3,549,533.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2,751,953.0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63,85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606,6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424,760,335.91

1,198,195,022.68

3,549,533.00

488,561.00

1,688,500.00


1,372,472.00




2,223,015,780.23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82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8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本部门不涉及专用名词。